德国实用新型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在德国申请专利所需要的流程,需要结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些分类来进行考虑的,那么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受理形式审查授权与公告1、准备申请文件;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3、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4、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格式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等方面的审查;5、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② 德国实用新型的法律状态怎么查
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站进入专利检索与查询页面输入专利相关信息申请号/专利号申请等信息进行查询
③ 哪些国家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全球有5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实用新型制度,它们包括中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巴西等国家。
详细可查看这篇文章的介绍国外有实用新型专利吗?
④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据统计,中国申请人的向外专利申请日趋增多,其中,德国是中国申请人在对外专利布局中比较重视的地区。德国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采用注册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后,无需经历实质审查程序,1~3月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期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最长为十年。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德国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有哪些程序?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专利说明书(需要翻译)、申请人以及发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必要时应有附图、摘要、如果要求了优先权还应提交优先权文件、提交委托书。1、申请时间: 6–14个月可以授权。2、优先权主张(如果有):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3、审查制度: 可以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4、专利维持费:自 申请日起第四、七、九年前缴纳。5、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 10年。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所采取的是登记制加检索报告制度。在申请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专利局就应当在登记簿中进行注册登记。对于申请主题并不作新颖性、创造性和及实用性的审查。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形式审查所采取的是: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这三个阶段;;受理、初审以及授权。关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德国实用新型专利,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⑤ 德国的专利为什么那么难拿
就我所知,德国专利也分发明和实用新型,在中国发明也没那么容易拿(实用相对容易很多),德国难拿也是发明专利而已,因为检索面比较广,技术也比较先进,中国检索国外的情况并不多。相反,美国专利的挺容易拿的
⑥ 世界上哪些国家有实用新型专利制度
全球有5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实用新型制度,它们包括中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巴西等国家。
⑦ 中国与德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有什么不同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德国专利制度(申请和审批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主要区别:
(1) 德国就同一发明创造可同时申请专利和实用新型,并且同时取得专利保护,中国专利也可就同意发明专利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之处在于,申请人可以先获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但当发明专利即将授权时,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否则不得授予发明专利权;
(2) 德国专利提实审期限为申请日起7年,中国发明专利为3年;
(3) 德国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标准为相对新颖性(口头公开、在德国外的公开使用、优先权日前6个月的宽限期申请人的自行公开,均不丧失新颖性),中国为绝对新颖性。
德国专利制度(授权后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主要区别:
(1) 德国发明从申请日起第3年需要缴纳维持费/年费,无论专利是否授权,中国发明只有授权了,才需要缴纳年费;
(2) 德国实用新型从申请日起第3年、第6年、第8年缴纳延展费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而中国实用新型是从授权起每年都必须缴纳年费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
(3) 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不同,德国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是5年,此后每5年续展一次,直至满25年为止,中国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是固定的,即申请日起10年。
⑧ 怎么在德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与实用新型仅进行形式审查。而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则作为对注册实用新型提出撤销请求的理由在异议程序中提出。
申请流程大致是:准备文件→受理回执→受理通知书→专利审查→授权通知→缴纳授权费→专利证书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专利名称
2.中国专利申请受理书(如在国内已申请专利)
3.中文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
4.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盖章)或身份证(申请人签名)
3. 申请人和发明人的中文名称和地址
5. 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名称和地址惯用的英文翻译,
6. 保密审查请求书和优先权副本请求书(如要求优先权)
7. 外国专利代理委托书
⑨ 德国的专利如何从专利号上区分是发明专利还是实行新型专利
德国专利商标局对其授权或注册的各类知识产权的官方案号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
现行规定方法(从2004年开始)为:KZ JJJJ NNNNNN.P
其中:JJJJ为申请年份;NNNNNN为流水号,每年从000001开始;P为校验号;
KZ表示种类,具体如下:
10:德国发明专利申请
11:指定德国的PCT申请
12:补充保护证书
20:实用新型申请
21:源自PCT申请的实用新型申请
22:布图设计申请
30:商标申请
40:外观设计申请
41:印刷字体
50:德文的欧洲专利德国部分
60:英文或法文的欧洲专利德国部分
以前采用的规定方法,这里仅介绍1995-2003/2004的情况:K JJ NNNNN.P
其中:JJ为申请年份;NNNNN为流水号;P为校验号;
K表示种类,具体如下:
1:德国发明专利程序
2:实用新型和布图设计
3:商标
4:外观设计和印刷字体
5:德文的指定德国的欧洲专利
6:英文或法文的指定德国的欧洲专利
⑩ 欧洲有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当然有咯~比如德国
德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专利(Patent)”类似于我国的发明专利,而“实用新型(Gebrauchsmuster)”相当于中国实用新型。
大多数欧洲国家都通过欧洲专利局或各国专利局提供专利保护。在经济地位较高的国家中,只有部分国家(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拥有实用新型体系。在这些国家中,德国实用新型体系提供了一种廉价、高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并可覆盖多达8,000多万的德国居民。大概出于这样的原因,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收到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能达到专利申请的30%之多。在2017年,德国实用新型的申请数量大约为 19,000件(而发明专利申请量约为60,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