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明的罚跪
Ⅰ 跪搓衣板是谁发明的啊
跪搓衣板最初是跪床头。
坊间传说 跪床头 经有关人士考证,床头柜的发源地是浙江奉溪一带。据说有位姓章的状元,皇帝欣赏其年轻有才,将御妹许配给他。状元做了驸马后,不时在公主面前摆谱。公主心里郁闷,便去跟老哥反映。皇帝就给了公主一道圣旨:“如果驸马敢无礼,你就亮出皇牌。”一天晚上,驸马谈兴正浓,公主冷不防抖出圣旨高喊:“圣旨下”,驸马吓得“咕咚”一声滚下床去,跪在地上连大气都不敢出。公主暗暗好笑,也不说“钦此”便自顾自钻进被窝睡了,可怜驸马在床头冻了整整一夜。 驸马在床头被罚跪的消息不胫而走,“床头跪”于是成了驸马的绰号,也成了男人怕老婆的代名词。
吃一堑长一智,驸马担心不知哪一天,又被公主用圣旨给“宣”下床去,就悄悄弄来个小柜子藏在床边,里面放上些方便食品、小棉袄之类以备不时之需,床头柜的雏形由此产生。上流社会的玩意总是时尚的风向标,加上古代没有电,在黑灯瞎火的夜晚,若想吃点夜宵极不方便,床头柜的出现正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因此迅速得以推广普及,并沿袭使用至今。 见这小小家什可藏纳诸多小物件,女人也喜爱上了它,床头柜于是由一个发展到一双。
现在,床头柜里除太太的必需品外,还增加了带立体声耳机的液晶小电视、游戏机、便携CD等小家电。其好处在万一惹恼太太被赶下床,而又不能离其左右时,捱过漫漫长夜不至于太过无聊。
曾有一好酒之徒被太太强令戒酒,便急中生智藏了一瓶在床头柜里。夜深,酒虫爬出来骚心,他便偷偷拿出酒来沽上几口。第二天太太说,昨夜我梦见你酗酒了,还闻到了酒味呢。酒徒听了乍惊又喜:床头柜真是宝,生活离不了。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常听女人这样骂:该死的又不准时回家,等回来罚跪搓衣板!旁边女伴不忘火上浇油:叫他跪有棱的那一面!
虽说没哪个主妇真舍得让男人跪在搓衣板上面,只是过过嘴瘾,也足见女人似乎都认为,罚丈夫下跪是天经地义的事。到了现在,搓衣板早已被淘汰了,但男人因犯错误被罚下跪的“传统”仍没被抛弃。朋友阿兵向太太请示要出来玩,走之前被告诫:早点回家,晚了要罚跪洗衣机。还好,阿兵家的洗衣机是滚筒式的,可以承受得住他一百六十斤的体重。
Ⅱ 骂人是谁发明的
骂人是“人”发明的……
有据可靠的第一句骂人的话就是“二百五”,至于是如何发明的,请看下面的典故:
二百五的来历
战国时期,有个历史人物叫苏秦,是个纵横家.他说服韩、魏、赵、齐、燕、楚六国联合起来,结成同盟,对付共同的敌人——秦国,从而受到了大国君王的赏识,被封为丞相,史称“六国封相”.
正当苏秦在齐国积极效力的时候,遇上了刺客.苏秦被当胸刺了一剑,当天晚上,就不治身亡了.齐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生气,立即下令捉拿凶手.可是刺客已逃得无影无踪,到哪里去捉呢?
齐王灵机一动,想出了“引蛇出洞”的妙计.他下令把苏秦的头割下来,还让人用鞭子抽打他的尸体,弄得满头满脸都是血.然后把血淋淋的人头悬挂在城门口,张贴出黄榜,上面写着:“苏秦是个大内奸,死有余辜.齐王一直想杀了他,却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今幸有义士为民除害,大快人心.齐王下旨重赏,奖励黄金千两,请义士来领赏.”
此榜一出,果然有人上了钩.竟有四人前来领赏,而且他们都一口咬定:苏秦是自己杀的.
于是士兵把他们“请”到齐王跟前.齐王见到他们四个人,恨得咬牙切齿.可他还是煞有介事地问:“这一千两黄金,你们四个人怎么个分法?”
这四个人不知道中了计,还高兴得立即回答说:“这好办,1000÷4=250,每人二百五.”
齐王一听他们还乐滋滋地想着赏金,拍案大怒:“把这四个二百五推出去斩了!”
这四个人就成了替死鬼被杀了.而真正的刺客,据说是秦国派来的杀手,早就逃回秦国去了.
从此民间便留下了二百五的说法,人们常用它来形容傻瓜、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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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常把傻瓜或说话不正经、办事不认真、处事随便、好出洋相的人叫做“二百五”。
一说来源于战国故事。苏秦是战国时的一个说客,他身佩六国相印,一时很是威风,但也结下了很多仇人。后来,他终于在齐国被人杀了,齐王很恼怒,要为苏秦报仇。可一时拿不到凶手,于是,他想了一条计策,让人把苏泰的头从尸体上割下来,悬挂在城门上,旁边贴着一道榜文说:“苏秦是个内奸,杀了他黄金千两,望来领赏。”榜文一贴出,就有四个人声称是自己杀了苏秦。齐王说:“这可不许冒充呀!”四个人又都咬定说自己干的。齐王说:“一千两黄金,你们四个人各分得多少?”四个齐声回答:“一人二百五。”齐王拍案大怒道:“来人,把这四个‘二百五’推出去斩了!”“二百五”一词就这样流传下来。
另一种说法,与推牌九有点关系。
原来,牌九(旧时一种赌具)中有“二板”(四个点)和“么五”(六个点)两张牌,这两张牌配在一起就是十个点,在推牌九这一赌博活动中,被称为“毙十”。它在牌九里是最小的点,谁都比它大,它什么牌也“吃”不了,所以人们就用“二板五”(二板和么五的简称)这个词来戏称什么事也做不好也管不了的人。时间久了,就把“二板五”叫成了“二百五”。在香港,习惯上又称为“二五仔”。
再有一说: 唐朝的长安“市长”京兆尹权势很大,出巡时有庞大的仪仗队伍。在最前开路的小吏原为一员,官名叫喝道伍佰,他手里拿着一根长竿赶开路人。后来,喝道伍佰增为二员,但长安群众并没有以两个伍佰称他们,反而说他们是共称伍佰,于是每人就被称为二百五,又因为他们每人手中持一长竿,所以又称他们为二秆子。今天,二百五与二秆子都是莽撞、无礼、粗鲁之人的代名词,
说明了唐长安群众对作威作福的官吏的反感。
还有一说:从前有一个秀才,为了考取功名废寝忘食发奋苦读,可是终其一生都不曾中举,连儿子都没有生。
到了晚年,老秀才终于心灰意冷淡泊名利了,于是喜得贵子,晚年膝下添得双丁。
秀才回想一生成败,不由得感慨万千,于是给两个儿子起名:一个叫做成事,一个叫做败事。
从此秀才在家闭门课子,日子过得和乐融融。
一天,秀才吩咐妻子道:“我要去集市上逛逛,你在家督促二子写字,大的写三百,小的写二百。”
秀才赶集回来之后询问二子在家用功如何,老婆回答道:“写是写了,不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两个都是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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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来历国人常把傻瓜或说话不正经、办事不认真、处事随便、好出洋相的人叫做“二百五”。据考证,大致有以下几个可能的来源:
1、源于战国故事。战国时有一说客,名叫苏秦,身佩六国相印,一时很是威风,但也结下了很多仇人,后来终于在齐国被杀。齐王很恼怒,要为苏秦报仇,可一时拿不到凶手,于是,他想了一条计策,让人把苏泰的头从尸体上割下来,悬挂在城门上,旁边贴着一道榜文说:“苏秦是个内*,杀了他黄金千两,望来领赏。”榜文一贴出,就有四个人声称是自己杀了苏秦。齐王说:“这可不许冒充呀!”四个人又都咬定说自己干的。齐王说:“一千两黄金,你们四个人各分得多少?”四个齐声回答:“一人二百五。”齐王拍案大怒道:“来人,把这四个‘二百五’推出去斩了!”“二百五”一词就这样流传下来。
2、源于唐朝故事。唐朝的长安“市长”京兆尹权势很大,出巡时有庞大的仪仗队伍。在最前开路的小吏官名叫“喝道伍佰”,他手拿一根长竿赶开路人。后来,喝道伍佰增为二人,但长安群众并没有以两个伍佰称他们,反而说他们是共称伍佰,于是每人就被称为二百五,又因为他们每人手中持一长竿,所以又称他们为二秆子。这说明了长安群众对作威作福的官吏的反感。流传至今,二百五与二秆子都成了莽撞、无礼、粗鲁之人的代名词。
3、源于民间传说。从前有一个秀才,为了考取功名废寝忘食、发奋苦读,可是终其一生都不曾中举,连儿子都没有生。到了晚年,老秀才终于心灰意冷淡泊名利了,反而喜得贵子,添得双丁。秀才回想一生成败,不由得感慨万千,于是给两个儿子起名:一个叫做成事,一个叫做败事。从此秀才在家闭门课子,日子过得其乐融融。一天,秀才吩咐妻子道:“我要去集市上逛逛,你在家督促二子写字,大儿子写三百,小儿子写二百。”秀才赶集回来之后询问二子在家用功如何,老妻回答道:“写是写了,不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两个都是二百五!”
4、源于推牌九。牌九系一种赌具,其中有“二板”(四个点)和“么五”(六个点)两张牌,这两张牌配在一起就是十个点,在推牌九这一赌博活动中,被称为“毙十”。它在牌九里是最小的点,谁都比它大,它什么牌也“吃”不了,所以后来人们就用“二板五”(二板和么五的简称)这个词来戏称什么事也做不好,也管不了的人。时间久了,就把“二板五”叫成了“二百五”。在香港,习惯上又称为“二五仔”。
5、据某中学语文书记载,古代人用银子按两划分,一般五百两是个整数单位,用纸包好,当时包五百两是为“一封”,而二百五十两就是“半封”银子,因为跟“半疯”谐音,所以后来人们也把疯疯癫癫的人做“二百五”。
6、从前有一个傻瓜,家道中落。有一天他去卖传家至宝,宝物上写“卖尽二百五十八两”,结果他卖的时候有人和他讨价还价,硬是只给250,他想250就250,于是卖得金子250两,很多人笑话他少要了8两金子,笨蛋一个。从那以后人们就把做事糊涂的人称为二百五。
7、到了现代,据说有人学唱歌星伍佰的歌,怎么也学不象。别人说他顶多算半个五百
Ⅲ 手铐是哪个国家的人发明的发明者是谁
中国手铐的发展应当说是在清朝末期出现,是随着各个侵略者在华势力的发展,随着租界的产生而出现,也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出现的。
在此之前,中国也出现了手铐的实物,但它没有得到当时社会的认可和没有大范围普及使用的,具有资料证明商出现桎(为两段木条捆在手指上),在楚汉墓中曾出现铜环,具考证为桎手铐最早的金属制品,但因为材料为铜,所以不可能大范围使用,只能使用在犯有罪行的贵族当中,宋出现铁制手铐。中间有铁链连接,但这些物品在中国使用的还不算普及,在中国清后期之前最长用的是捆绑和中国式的大木枷。
清后期,随着中国大门的被敲开,最早在租界出现了警察,与此同时出现了手铐,这时候的手铐,主要是从国外引近的,手铐的形状应当是马蹄手铐,现在在上海公安博物馆还有珍藏。接着中国出现了外国人生产的手铐,主要还是用在租界中,清后期随着社会进步,中国也出现了警察,配备了手铐,这时候的手铐基本与西方社会用的手铐一样。
民国产生后早期手铐的变化不大,出现了中国自己生产的手铐。也出现了板手铐。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后,国内出现了日本生产的手铐,这时候的手铐主要用在关押中国政治犯的集中营或监狱中,这时候的手铐主要是作为刑具使用的。见旅顺日本集中营。随着美国参与到中国政治的旋涡中,美式手铐或者说美国生产的手铐出现在国内,产量比较大,得到民国的认可,而多用在监狱中,参见重庆渣子洞集中营。
在民国几中手铐出现的同时,中国民间也出现了土制手铐,主要是军阀制造和一些地主大资产家制造。制造的比较粗糙简单。
新中国的成立,手铐的发展起初并不是得到重视的。一些警察局多用的是民国警察局遗留的老手铐。接着出现了锁头锁的土手铐,出现了铜手铐,这时候的铜手铐是板手铐,正在中国警察事业发展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的出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发展,文化大革命其间手铐已经没有国家控制性生产,但也有土制手铐的出现。这时候对犯人的惩罚可以说是最无法律可遵循的。手铐甚至手铐在生产者和公安人员的手腕上。
文化大革命结束时期,公安工作逐步正规,国家指定军工常家开始生产手铐,这时候的手铐,面貌差距很大,一是生产没有标准规范,二是生产地域多,三是在生产中公安监狱追求不同,想互相区分。到了90年代时期,手铐被国家规范,形成了以筒手铐为主的局面。板手铐,和其他手铐互存。
在2003年前在中国公安思想上,存在范围嫌疑人就是罪犯的思想,所以手铐在很多时候作为刑具出现,国家也没有规范使用。一是出现了很多带有刑具色彩的手铐,手铐被加重等;二是出现了很多不规范使用手铐的方法,象上下背手手铐法等,从而导致有些犯人致残现象的发生。
这几年中国手铐的发展步伐比较大,使用范围也比较大,最远为中国国际维和部队使用,而且用的是我国自己研究的磁力手铐,在国际上很有名气。二是国内开始有人研究手铐,并申请专利,作为产品供应公安系统。
在手铐使用在公安系统的同时,国内受到国际一些影响,手铐被民间用作其他用途,代表的是**使用。
综上述,手铐的发展也是中国警察史发展的缩影,是国家强盛软弱的反映,是国家法律的体现。目前以人为本思想的发展,尊重犯人人格,手铐规定了使用的权限,也由过去重分量向轻分量安全舒适美观发展。
Ⅳ 12大酷刑是谁发明的
不是一人发明的,发明的人很残酷。
1、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2、剥皮
历史上最爱搞剥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于他是贫民出身,最恨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贪污,下场通常就是剥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对父子贪污,震怒之下,下令剥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剥皮实草」则是后来的事,并且有规定,贪污多少两银子以上就处以此刑。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从这里撕开,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最难剥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从这里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会有一个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3、腰斩
电视上的包青天,开铡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都是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彷佛中国式的断头台。
但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包青天那三把铡刀其实是腰斩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两段。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时间,而这段时间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斩的。
补充说明一点,据说明成祖要求方孝孺执笔草诏,方孝孺执意不肯,明成祖威胁要诛他九族,方孝孺厉声说:诛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并诛却,当时株连数千人。
4、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不要以为这没什么,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要花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不过恐怕不是几秒钟就可以解决的。而撕开的时候,恐怕是血雨满天。
另外常听到的「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活生生的倒是没听过。不过历史上有一段记载,恐怕比大卸八块还惨。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迟
说到凌迟处死,那可就不简单了。
以前听人家骂「杀千刀的!」意思就是诅咒这个人给凌迟处死。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刽子手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更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6、缢首
差点忘了这种最重要的死刑...
之所以说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在国外来说,多半是使用绞刑台,绞刑台的构造是在受刑人脚站的地方有个活门,等绳子套好,活门一开,受刑人就两脚悬空。不过这样子处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为颈椎被拉断了,因此不会死得太痛苦。(事实上前几年出版的「完全自杀手册」还推荐上吊自杀,认为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杀方式。)
三毛就是这样自杀的,据说这样子自杀,只需要13公分的空间就足够把颈椎拉断。不过中国人就没那么人道了,不然怎么叫酷刑呢?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子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
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请君入瓮
「请君入瓮」这句成语也是从酷刑来的...
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
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
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
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武则天其实还算是个好皇帝,只是因为她是女的,就被后世史家骂得狗血淋头。
不然她重用贤臣,惩罚酷吏,又奠定千年科举的根基,比起后世那些乱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8、阉割
谈酷刑,大概绝对不能不谈阉割。
而中国的历史上,有关阉割的东西可以写成一本书。
阉割的历史非常久远,有简单的有复杂的。
简单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X罪,人家就会帮你准备一块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搁在上头,然后一斧头剁掉。
复杂的就像中国人,由于代代都要靠宦官来服伺后妃(以免皇帝戴绿帽子),所以阉割的历史久远。
君不见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
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然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这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以前就会有父母因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阉掉,希望可以进宫当宦官。阉下来的东西则要保存好,以后进棺材的时候要一起放进去,才算是全尸。
9、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要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针
用插针当酷刑?没错,人身上有几个地方,针插下去可是会哭爹喊娘的。
插哪里呢?插手指甲缝。俗语说:「十指连心」,被针插进指甲缝可会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试试看。以前这招也是用来逼供的,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为女生的忍耐力比较差吧。不过也听说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强,生孩子那种痛都撑得过来,男生绝对没办法。所以为什么喜欢对女生施这种刑呢?我也不知道。
这种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笔记、小说里面都有提过。而且现在还有人在用。
最近的例子是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前一阵子在陈丰伟的文章里看到的。
他有个病人,是以前党外的大老,十根指头的指甲缝永远有个无法愈合的空隙,据说就是当年给警备总部拘留时,被警察拿针给扎的。
11、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对日抗战时,日军就常用这招,另外一些第三国家的游击队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闻报导在什么地方又发现千人冢....
这些出土的尸骨,都为我们见证了战争的残暴。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
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 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头,然后开始凌虐..
12、棍刑
这种酷刑其实我不太愿意说,因为这种刑罚没有什么「暴力美学」可言,像凌迟、剥皮,都还要讲求技巧,这种酷刑就纯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让人苦不堪言...不过还是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吧。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历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另外红楼梦里,尤二娘「吞金」自杀,就是类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进去之后,也是穿破胃肠而死。
这种酷刑还有变形,就是对待淫妇用的「木马」。也是拿根木桩,从下体插进去,由于木桩在木马上,人又坐在木马上,身体的重量会往下落,木桩便会慢慢穿入,也让人死得很惨...
有一种剥皮,据说是魏忠贤所创,将沥清烧溶,淋在人身上,然后用锤一敲,整层皮全脱落了.
Ⅳ 罚跪的方法
除了跪榴莲、跪键盘、跪方便面以外,还有跪酒瓶盖,跪搓衣板,跪遥控器,跪薯片,都是比较有意思的惩罚方式。
一、跪搓衣板这个应该是罚跪系列里面最传统最经典的一个,搓衣板就算没有用过,应该也都见过搓衣板上面是一排一排的凸起、褶皱,来洗衣服非常有效果,不过现在都用洗衣机了,搓衣板用的也比较少。跪搓衣板这个操作应该是好多年之前就有,在网络流行之前,可能很多人家里就会有这种的惩罚措施。
三、跪酒瓶盖我觉得这个绝对是所有罚跪方式当中最残忍的一种,榴莲太大了,突刺太明显,跪下去太难受。搓衣板可能又不够疼,但酒瓶盖绝对足够了。啤酒瓶盖上是一圈密密麻麻的尖牙突起,把酒瓶盖放在地上改成满满的一堆,然后再跪上去,啤酒盖就会陷入到腿肉当中,非常难受。
Ⅵ 发明()的人是谁
古时候写文章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读起来很吃力,甚至产生误解。到了版汉朝才发明了权“句读”符号。语意完整的一小段为“句”;句中语意未完,语气可停顿的一段为“读”(念,相当于现在的逗号)。宋朝使用“。”,“,”来表示句读。明代才出现了人名号和地名号。这些就是我国最早的标点符号。
1919年国语统一筹图备会在我国原有标点符号的基础上,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规定了12种符号,由当时教育部颁布全国。建国后,出版总署进一步总结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于1951年刊发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从此,标点符号才趋于完善,有了统一的用法。1990年4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颁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对标点符号及其用法又作了新的规定和说明。
Ⅶ 古代“人彘”有多残忍这个刑罚是谁发明的
古代的“人彘”非常残忍,这个刑罚是汉朝的太后吕雉发明的,拿来对付戚夫人的。
现在看来,这个刑罚真的是太残忍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来,千万不能得罪女人,不然会死的很惨。
Ⅷ "十大酷刑"是谁发明的哪"十大"
满清十大酷刑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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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古代酷刑“骑木驴”是谁发明的
袁枚在《子不语》中说“婺源江秀才号慎修,名永,能制奇器。……家中耕田,悉版用木牛。权行城外,骑一木驴,不食不鸣。人以为妖,” 由此可知,发明木驴的大概是叫做江永的。
骑木驴在宋元时期就有,是一种酷刑。明末的时候更为残忍,把这种酷刑推至顶峰。
这种刑罚在《二十四史演义》有所记载,然而《二十四史演义》之类就是清人所作类似小说性质的著作,难以完全当真。所以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虚构的、别人想象出来的。
如果所谓骑木驴真有现代人所附会的种种骇人听闻的 性虐待功能,那袁枚是绝不会这般若无其事的把骑木驴当成发明的自动行驶的木车来提及的。
由以上事实可见,“骑木驴”和所谓封建社会欺凌妇女没什么关系,更多反映的是现代部分抱有变态心理的男性,在想象中通过摧残凌辱妇女获得快感,而不惜通过编造历史来满足他们自己淫虐欲望,而且还描述得津津有味,煞有介事,误导世人,这种现象是值得现代心理学家进行研究的。
那类网上流传的关于明清时期木驴自动抽插的淫虐记载实为现代色情作者,为满足自己淫虐欲望而炮制出来的想象,即便在明清稗官野史中最夸张的记载都不如此。
Ⅹ 古代“人彘”十分残忍,这个刑罚是谁发明的
“人彘”这一残忍的酷刑,是由西汉的吕后发明出来对付当时得宠的戚夫人。在《史记内吕太后本纪》中有相关记载容,“人彘”挖眼、割舌、去耳、四肢皆被砍去,被行刑之人只能被慢慢折磨致死,残忍无比,可见当时吕后对戚夫人有多痛恨。
可是戚夫人心不死,本应学勾践卧薪尝胆,可是她整天吟唱“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这下犯了忌讳了,吕后将戚夫人的儿子刘如意召回来直接干掉。随后戚夫人被做成人彘,在粪坑里拱了几天,终于受尽苦楚而死,可以说是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