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微小改变创造伟大产品
1. 求乔布斯的传记,300字左右
这是我的演讲稿 我自己整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心中的乔布斯.《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他那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积极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 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看到了他在追求完美的人生中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完美的产物,他是一个赋有个性、充满激情、追求完美主义者.在他的思维里,不论是对人还是对事,只有好极了和白痴两种说法.有人可能并不觉得他伟大,因为他挣得钱和比尔盖茨比起来差好远,比尔盖茨已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而乔布斯,多数人可能是近些几年才知道的,但是 ,那么为什么乔布斯 一时红遍全球,无数人崇拜他、喜欢他呢?
我觉得用这句话概括他很恰当.如果说盖茨让微软成为传奇,那么乔布斯本人就是传奇.接下来,我便要给大家讲述他的传奇.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新的人生感悟,新的思考.他说过;一个人要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个性,自己的梦想.
史蒂夫·乔布斯(1955—2011),美国苹果公司前CEO、创始人.1976年,时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尼艾克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乔布斯先后领导缔造了麦金塔计算机、ipad、iPod、iTunes Store、iphone等诸多知名数字产品. 2007年,史蒂夫·乔布斯被《财富》杂志评为了年度最伟大商人.2009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这十年美国最佳CEO,同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之一.2011年8月24日,乔布斯辞去CEO一职.于当地时间2011年10月5日逝世,终年56岁.
作为标志性的个人计算机革命的卓越领.导者,史蒂夫.乔布斯在最近的三十年当中,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硅谷王者.
这样卓越的一个人,又是一个充满性格怪异,充满缺点的人,那又是什么让他一步步迈向成功的呢?
(我觉得这三个方面很重要,他的信仰,他的信念,他的性格.)
信仰造就伟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尽管乔布斯有着隐晦一面,但他却对禅宗哲学极其的热爱.有了信仰就有了希望.
年少时,乔布斯在进入大学之后的一个学期就选择了辍学.离开校园之后的他为了寻求精神启示,来到了万里之外的印度,并向当地人讨教有关佛教的文化知识.在返回美国后,他已成为一名虔诚的佛教徒,并剃光了自己的头发.乔布斯把自己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
正是在“一切皆有因果”的佛教思想影响下,他做出了那篇著名的斯坦福演讲:“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经历的种种,将来多少会连结在一起.你得信任某个东西,直觉也好,命运也好,生命也好,或者因果报应.这种做法从来没让我失望,我的人生因此变得完全不同.”
这使他永远不会像一名佛教徒一样低调避世,反而印证了另一句他所推崇的名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信念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我觉得他的这种想法是非常伟大的, 一般人是没有这觉悟的,这也注定了他的产品将是伟大的.
三大美学理念造就唯美
纵览乔布斯的作品,不难发现,质量、专注和可用性是乔布斯始终在坚持的原则.
1、质量带来美感
苹果的东西看起来都很舒服,首先是重视细节.苹果产品的选材、设备圆角的弧度、边缘的手感,甚至包括看不见的底层效率都经过高标准和严谨的设计.
2、专注
简洁被认为是苹果最为普遍的美学特点.但苹果的简洁并不是为了审美,而是为了做出专注设计,和能让用户专注地进行使用.
如果一个功能可有可无,它会被砍掉……苹果的美学准则里,它追求的是一种平衡、有效.
3、可用性无处不在
对于一个刚刚接触iPad、iPhone的用户,无论是老人,小孩,甚至猫咪,都能凭直觉去无障碍地使用.例子:苹果的大部分设备都没有详细的说明书,因为用户不需要学习就能开始使用.
性格
完美主义
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用他那完美信念去追求,使得他要求团队对每一款产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他反复强调苹果公司的产品会是干净而简洁的.
iPhone这款手机完全密封,这不仅体现了乔布斯的完美主义,也展现了他的控制欲,手机无法打开,也不可能更换电池. 由于无需更换电池,iPhone可以更薄.对乔布斯来说,总是越薄越好.这可以看出他的思维是那么的缜密,对完美的要求也是那么的苛刻.
扭曲现实
在我看来乔布斯的也有很糟糕的一面,尤其是乔布斯的扭曲现实. 1978年,乔布斯的女朋友,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当时的乔布斯却拒绝承认此事,声称自己“不孕不育”,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直到他被控诉,他才承认.这表现在当他对准一个目标的时候,他会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如果他开始做某件事,他就会非常专注.但当乔布斯不想被一件事情分散注意力的时候,他就会完全忽略它,就好像此事完全不存在一样.
这个性格虽然不好,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一个人的成功从某些方面讲,是以很多牺牲为代价的,他牺牲了他为人谦和的一面,赢得了实现自己的机会,牺牲了某些名誉,赢得了完美的产品,牺牲了少数人的热爱,赢得了大家的喜欢.
改变自己
大家都知道,乔布斯年轻时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喜欢我行我素,喜欢控制他人,他不但对于自己的行为习惯要求非常苛刻,而且对别人要求也很苛刻.1985年,由于乔布斯的专制管理和粗暴的工作习惯,引起公司员工以及董事会的强烈不满,最后他被解职,这给他带来了很大打击.人总是有一个成长的过程,此后的岁月,乔布斯才渐渐意识到并开始改正自己的这些坏习惯,此后的乔布斯变得更加强大.重要的是,他已经意识到工作是大部分人做的:“苹果公司就是一个团队.”
感悟 有些事不是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会看到希望
俗话说,在你生命的最初30年中,你养成习惯.在你生命的最后30年中,你的习惯决定了你.乔布斯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告诉我们人生时刻都伴随着成功与失败,但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要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且要改掉我们的坏习惯, 并培养一些好习惯.好的习惯,好的性格,执着的追求,全身心的投入, 完美的信念,终将会使一个人获得成功.
. 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如果你还没能找到让自己热爱的事业,继续寻找,不要放弃.跟随自己的心,总有一天你会找到的. 有些事不是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会看到希望.
2. 究竟什么,才是创造伟大的真谛
当然是他人的需要!
一个人的伟大,诚然,不足以改变什么,然而,当有一小撮人回都来努力的筑就属于自答己的伟大时,那么将会有更多心中还有火苗的人响应,我们应知道,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在“末日情结”日益浓重的当下,我们是否还能清醒地发现自己的价值?那不仅仅关乎于伟大,那是属于一个人类心底最原始却最有震撼力的本源---良知!这看似与伟大没有必然的联系,实则密不可分。铸就于自我吹捧上的伟大,是腹中空空的土偶,经不住舆论之风的洗练,而被他人所需要的伟大,好比是建立在磐石上的教会,上帝拣选了我们,赐予了我们伟大。
3. 建立知识体系比碎片化阅读重要,所以看书要有个专攻的方向,不能看的太杂吗
这个只能说或许吧。
最理想的方法,我认为是在需求的情况下学习专。当然这个是理属想化的,不然也就不会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碎片化阅读目前来说,主要原因是网络过于发达,严重影响了知识的深入学习,我们都认为什么东西都可以查询,然后去认知,所以就不会有学习新知识的欲望,和知识体系没有多大关系,知识体系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久,需要大量的阅读,知识体系尤其的 主要的是关乎你的专业发展,所以要涉猎面广但是有专精。
而非专业发展的,这个和个人的知识层面,阅历都有关系,不同的爱好有不同的取舍。
不能用‘杂’来简单的表示。不要看绝对无用之书就行,例如现在某些网游小说,或者纯打油文,没有营养的。
4. 乔布斯斯坦福演讲任选一段 200字概括
我的梦想就是打造一家伟大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们会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能赚钱当然很棒,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制造完美的产品。但动力来自于产品,不是利润。
许多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福特汽车创始人亨利福特说“如果已开始我就问人们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告诉我‘我要一匹更快的马’”,消费者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我们的任务是知道他们将来会喜欢什么,而不是跟随潮流做出一堆廉价货。因为伟大的产品不用跟随潮流,它自己就可以引领潮流。
我记得宝丽来的兰德说过科技和人文的交集。没错,创新很重要,但创新不是全部。伟大的产品之所以能和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它的创新中隐含了一种人文精神。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艺术家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表达自己的欲望。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达芬奇和米朗凯奇罗,同时也是精通科学的人。米朗凯奇罗懂的许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止会雕刻。
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高的热情,它会推动着你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服务和所有的内容都整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无缝的完美用户体验。但如果你要让你的软件或硬件向其他软硬件开放,产品一定会多许多瑕疵,安卓就是这样,我们都知道这样产生了怎样的用户体验。
要指出谷歌的不足很容易,他们基本上无关紧要,他们的确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业务并且热衷于制造狗屎,对于他们来说,赚钱比制造伟大的产品更重要。比尔盖茨也是这样,最后成了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但那从来不是我的目标。谷歌的DNA里没有丝毫的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iPhone之后,他们还是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
像Nokia或者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自己的见解。他们一开始进行创新,比如诺基亚做出了全世界首款搭载摄像头的手机,他们成为或者接近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开始变得不那么重要,他们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他们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重视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了公司的经营者。乔布斯死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他的失误。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自称企业家,但真正想做的事情却是创建一家公司,然后把它卖掉或者上市,这样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在他们眼中只有钱,不愿意费力打造一家传世的公司。
你必须不断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继续唱抗议歌曲,这样可以赚很多钱,但他没有这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在1975年欧洲巡演时,他先演唱原声吉他,观众很喜欢,但接下来他请出了The Bund,开始演奏电子乐。观众有时就会喝倒彩,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真的这么做了。
否则,就像迪伦说的,你不是在求生,就是在求死。
5. 为什么说乔布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乔布斯是一个创造了历史的天才人物,他不仅通过创立苹果电脑开创了现代PC业的历史,而且在1997年重返苹果公司后,在短短13年间,相继推出 iPod、iPhone、IPad等一系列创造性产品,激进并成功地颠覆了PC、音乐、电影及手机4大行业的市场格局,令其重新洗牌。
去年《财富》评乔布斯为十年最佳CEO,认为“企业家若能重塑任何一个市场,已堪称毕生成就,例如亨利·福特改革汽车生产工序等。然而能够同时改变4大现有市场,乔布斯是史无前例第一人”。
这一切他是如何做到的?他究竟以什么样的智慧在继续缔造苹果传奇?
近期,Bloomberg TV播出乔布斯的传记影片,国外著名苹果资讯网站Cult of Mac也对苹果前CEO 约翰 ·史考利(John Sculley)进行了独家专访。
约翰 ·史考利此次是离开苹果后首次公开谈论乔布斯,整个访谈都对乔布斯赋予了极高的赞赏,并且以其自身体会分享了乔布斯创造伟大产品的秘密,他称之为“史 蒂夫·乔布斯方法论”。他坦承在自己担任苹果CEO期间,所有设计想法都是乔布斯的,“我任职期间所有苹果产品都归功于乔布斯。”
基于用户体验
25年前当我刚刚认识乔布斯时,他就遵守着相同的第一原则,我称之为“如何创造伟大产品的史蒂夫•乔布斯方法论”。那时的乔布斯总是喜欢漂亮的产品,特别是硬件。每次来我家他都非常着迷,因为我收藏了一些特别的门锁。我曾经学习过工业设计,是工业设计将我跟乔布斯联系在 一起,而不是计算机。那时我对电脑并不了解,世界上也没几个人了解。正值个人电脑革命的开端,我们两个都对漂亮的设计充满信心。特别是乔布斯觉得,必须从 用户体验方面的制高点开始设计。
他看事物总是从用户体验的远景出发。如今大部分的产品市场营销员会到外面做消费者调查,问路人“你们需要什么”。乔布斯与他们不同,他并不相信这一套方法。他说:“如果人们都不知道基于图形的电脑是什么,那我怎么可能去问他们想 要什么样的基于图形的电脑?没人见过这样的电脑。”他认为向人们展示一台计算器无助于令其想象未来的电脑。因为这将是一个飞跃。
史蒂夫坚持认为应从用户体验下手,而工业设计是用户印象非常重要的部分。当初他招募我加入苹果亦是因为他相信电脑最终会成为一款消费类产品,这在20世纪 80年代初是非常荒谬的想法,当时人们以为个人电脑只不过是大型电脑的缩小版。IBM也是这么看的。也有些人认为个人电脑更像一台游戏机,简单连接到的电 视的简单游戏机当时已出现。但史蒂夫想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他感觉电脑将会改变世界,将会变成他所说的“思想的自行车”,会给人们提供从未想过的惊人的功 能。这可不是游戏机,也不是大型电脑单纯地变小……
我还记得史蒂夫和我去见宝丽来公司联合创始人埃德温·兰 德时的情景,兰德博士是他的偶像之一。那时候兰德博士被宝丽来剔除出局。他在剑桥有自己的实验室。那是个愉快的下午,我们坐在大大的会议室里,会议桌空空 如也。兰德博士和史蒂夫在整个交谈过程中都一直盯着桌子中央。兰德博士说:“我可以勾画出宝丽来相机的样子。它是如此真实,就仿佛我还没做出来它就已经出 现在我面前。”然后乔布斯说:“是的,我对Macintosh也有这种感觉。”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产品的特长。他们都说产品其实一直都存在,只是没人能发现它。宝丽来相机一直都存在,Macintosh也一直都在,只是何时被发现的问题。
追求极致的完美
乔布斯有对未来的大判断,同时也追求每个步骤细节的精确。他做事有条不紊,细心谨慎,尽善尽美。乔布斯方法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总相信你作的最重要的决定并不是你要做的事情,反而是你决定不去做的事情。他是个极简主义者。
我记得乔布斯家里几乎没什么家具。就只有一幅他非常崇拜的爱因斯坦的像、一盏蒂芬尼台灯、一张床和一把椅子。他不主张拥有很多东西,一旦选择了就细心呵护。 正如他对苹果的细心。这就是乔布斯,从用户体验入手,相信工业设计应该给人们把玩珠宝的感受,而不是那种摆弄技术产品的心情。
当Macintosh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它仅仅是一块试验电路板上的一系列零件,但乔布斯就是有能力找到他认为最聪明的人来支持他。他很有魅力,能说服人 们与他合作,甚至还没有开发出产品就能让人们信任他。我刚认识他时Mac开发团队很小,平均年龄在22岁,当我再次看到Mac团队时他们已经发展到了 100人。
这些人之前显然从未制作过商业产品,但他们相信乔布斯以及他的远见。他能协调很多层次的工作。这 些层次之中首要的一个层次是“改变世界”;而另一个层次是实际制作精致的产品,设计软件、硬件、系统,以及周边相关配件。每一次开发,他都搜罗该领域所能 找到的最好人才,亲自招募开发小组,从不会让其他人负责招聘。
关于乔布斯还有一点,他对大型组织没什么好 感。他认为那些组织充满官僚主义,效率低下。他将自己不喜欢的组织称为“bozos(意指笨蛋)”。乔布斯有一个原则,Mac团队绝不会超过100人。因 此,如果要增加新成员,就意味着有人要退出。这是典型的乔布斯:“我无法记住超过100人以外的员工的名字,我只想与自己认得的人共事。所以如果超过了 100人,它将变成不同的组织形式,我就无法工作。我喜欢的工作方式是我可以关照到方方面面。”
我在苹果任职时,他也如此划分部门。史蒂夫可能会说:“组织可以变大,但Mac团队不行。”Macintosh团队是作为一个产品开发部门而成立的。苹果具有集中的销售部门,集中的管理、法律部门,也有集中的制造部门,但没有专门开发某样产品的实际部门。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这是事实,并不是说非要很多人才能开发出好的产品。通常来说,你只能看到为数不多的工程师在开发一个操作系统。人们可能以为应该有数百人一 起开发一个操作系统,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像是个艺术家的画室,乔布斯是艺术大师,查看并评判其他人的工作,他做的评判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否决。
我印象中无数个夜晚我们都工作到12点或凌晨1点,因为工程师都是在午饭过后才出现,然后一直工作到深夜。一位工程师会向乔布斯展示他刚刚编写的软件代码,乔布斯看了看,扔回给他,说:“还不行。”
他一直不断强迫大家提高自我期待,开发人员之所以能制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杰作,大部分原因是乔布斯一方面用高度的魅力激励大家,让他们觉得自己多么了不起; 另一方面他残酷地否决大家的工作,直到他认为产品已经达到足够完美的程度。他就是这么要求Macintosh的。
史蒂夫非常有条不紊。他总在办公室摆上一块白板。他没有绘画的特长,但他却拥有非凡的品位。
这是乔布斯与其他人的区别所在,如比尔•盖茨。比尔也是个天才,但他从不对高品位感兴趣,他总是对如何抢占市场兴趣更大。乔布斯从不这样。乔布斯追求完美,他愿意抓住任何机会尝试新领域的产品,但总是从设计师的观点出发。
有很多CEO都很伟大,他们有的是神奇的财务高手,有的是机智的交易谈判者,还有些是鼓舞人心的激励者,但乔布斯则是一个超凡脱俗的设计者。苹果的所有一切都能透过设计来诠释。
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在同一天到苹果和微软公司。他先进入苹果的会议室,这时苹果的设计师也走进会议室,所有的人停止交谈,因为设计师在苹果最受尊重。每个人都知道设计师可以代表史蒂夫,因为他们直接向史蒂夫汇报。只有在苹果,设计师才能直接向CEO汇报。
之后我朋友也去了微软公司。他走进微软会议室,大家都在交谈,会议开始,也没有设计师进来。所有的技术人员坐在那儿,为产品的设计提自己的想法。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微软雇佣了世界上最具智慧的人。外界都知道,微软对应聘者给出了相当具有挑战性的测试。但问题在于聪明和有才能并不是关键。在苹果,设计师是公司中的阶层最高的人,由史蒂夫亲自带领。但在其他公司,设计师并不在最高层,被埋没在官僚主义之下。官僚主义在于:许多人只有说“不”的权利,而没有说“是”的权利。 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经过妥协。这有悖于乔布斯的哲学:最重要的决定是你决定不去做的事,而不是你决定去做的事。这又是他的极简主义思想。
无论是外观设计还是用户体验,抑或是工业设计或系统设计,甚至细微到主板如何摆放,这些在乔布斯眼里都必须是美观的,尽管因为他不希望用户破坏内部的任何东 西,Macintosh用户自己没办法拆开机箱看到内部。他要求的完美程度是,即使是普通顾客不可能看的东西,所有的一切都必须设计美观。
乔布斯对设计的痴迷众所周知。他曾在苹果停车场跑来跑去,专心致志地观察所有的奔驰车。他疯狂地观察印刷的字体、颜色和格式。
苹果会倾力做好每个包装的细节——“先打开我”的设计、包装盒的设计、折叠线、纸质和印刷……它的产品就像是从时尚品牌店或最高档珠宝公司买的商品。当时我 们要寻找一家设计公司负责一项产品的设计,我们研究了意大利的设计师,他们真的会去研究汽车的设计,观摩汽车的精度与完度、材料和颜色等等。
那个时候硅谷没人像我们这样。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硅谷这似乎是最遥远的事情。当然,这不是我的主意,虽然我的背景与此多少有点关系,但完全受到乔布斯的驱使。
我接手苹果后受到了很多批评。人们说:“他们怎么可以让一个对电脑一窍不通的人掌管电脑公司?”大多数人不了解,苹果不仅是一家电脑公司,它还设计产品、设计市场营销,以及企业定位。
设计就是苹果的独特之处。苹果商店的玻璃阶梯都由特制的玻璃制成。这是乔布斯典型的思考方式。他身边的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个独特的人。他制定一系列与其他CEO完全不同的标准。他是个极简主义者,不断减负到最简单的层面——不是一味地简单,而是精简。史蒂夫是个系统设计师,他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
如果你对这些事不上心,那你只能做到简单的结果。比如微软的Zune。微软发布Zune后,几乎没人过去瞧上一眼,它就这样消亡了。我确信他们(微软)是聪明的人,只是原则不同。微软总要到第三次才不会犯错。它的原则是先推向市场再说,以后慢慢改善。
乔布斯绝不会这样。他要确保一切完美才将产品推向市场。
专注于系统思考
乔布斯欣赏的公司是索尼。我们曾到日本拜访索尼创始人盛田昭夫先生,他跟乔布斯一样拥有同样的高端标准,崇尚有美感的产品。盛田昭夫先生显然也是史蒂夫偶像之一。
我记得盛田昭夫给了乔布斯和我每人一台第一代索尼Walkman随身机。我们从没见过这样的产品,因为当时没有哪款产品能与之比拟。乔布斯被这台 Walkman深深吸引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拆开他的那台机子,观察每一个零件,研究它是如何安装、制作和打磨的。
乔布斯对索尼的工厂也很着迷。索尼的工厂里,工人穿着颜色不同的制服——绿色、蓝色……什么颜色取决于他们的职能。这些细节都经过深思熟虑,无可挑剔,这也给乔布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Mac工厂也是如此。虽然里面的工人没有彩色制服,但工厂的每个细节都如同我们所看到的索尼工厂那样精美。史蒂夫很希望做到索尼那样,他不想学IBM,也不想学微软,他想成为索尼。
乔布斯研究了普拉哈拉德的《数字未来》一书。日本公司都是从零件市场份额起家的,有的主导了感应器市场,有的公司控制内存市场,还有的主宰着硬盘市场。然后 他们会利用零件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慢慢才向终端产品转移。谁主控关键零件的价格谁就占有优势,但这不适合所有的数字电子产品。
今天可以看到,随着消费类电子行业的兴起,索尼至少在过去15年间出现了很大问题。他们的部门已经完全形成“管道式”组织。软件部门的人不与硬件部门的员工 交流,硬件部的不与零件部门的交流,零件部不与设计部沟通。各组织部门间常常出现争论,他们都自大且墨守成规。
索尼本可以做出iPod,但他们没有,苹果做出来了。iPod是乔布斯方法论的完美例子。乔布斯一直采用终端对终端的系统。他不是设计师,但是位伟大的系统思考者。其他公司一般只会集中精力完成自己的工作,然后把其他工作外包出去。iPod的供应链像产品本身的设计那样成熟。供应链面对的挑战除了用户设计, 还有统一的完美标准。这是完全的创新。
乔布斯从系统的角度思考设计,并且坚持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和掌控。他认为,如果开放系统,就会有人为的改变,而这些改变将会使用户体验大打折扣,乔布斯不会推出用户体验打了折扣的产品。
乔布斯的设计方法论十分正确,即使25年前,他的首要设计理念就集中在几点:只盯住苹果的系统,从不折中妥协,只与最精美的珠宝做比较,从不与其他产品比较。所有这些标准没有人能想到。其他人只是经历了一个产品的进化过程。
乔布斯相信必须控制整个系统,由他作每一个决定。这一切都是为了用户体验,用户体验贯穿整个端对端系统,无论是电脑桌面或是iTunes,都是端对端系统的一部分。
观念创造现实
乔布斯之所以找我加入并不是因为我了解电脑,而是因为我既有设计的背景,又有产品营销经验。乔布斯和我经过几个月的互相了解后,我才进入苹果公司。史蒂夫没接触过营销,但如果他觉得一些信息很重要,他就会尽可能多地去汲取,这是典型的史蒂夫行事风格。
曾有件事他听了很入迷:我向他描述如何通过改变人们的观念,让百事可乐成为消费者塑造自身形象的一种符号,从而令其销售业绩大大超过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一直以可乐本身为营销重点。而百事可乐重视喝可乐的人本身。我们让人们看到,骑自行车、滑雪橇、放风筝或滑翔,做不同的事情的人最终都会喝百事可乐。百事是第一家进行生活方式营销的公司。
彩色电视机和19英寸电视机出现后我们就开始做电视广告。我们没有找电视广告公司,因为他们都在为小屏幕的黑白电视制作广告。我们到好莱坞找了最好的电影演员,为我们拍摄60秒关于生活方式的电影。
当然,做这些的目的是创造一种观念:百事第一。因为除非你的观念认为是第一,你才能成为第一。你必须做得像第一。乔布斯对这种现象非常着迷。我们谈论了观念如何引导现实——如果你要创造一个现实,你就要创造这种观念。史蒂夫很喜欢这种想法。
我们那时做的很多事情和我们的营销都将重点集中在何时将Mac推向市场。他创造了高水平的期待观念,使人们想去了解这款产品的功能。Mac最初还没有太多功 能,所有的技术都用来提高用户体验。实际上有人反馈说它像一个玩具,不能做什么事情。但随着技术不断壮大,Mac最终能实现很多功能。
史蒂夫的天赋在于,他能将新的发现理解之后想方设法融合到他的设计方法之中,一切都围绕设计。我在苹果的时候,史蒂夫从未改变过他的首要原则,只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乔布斯曾问我:“百事怎么想出这么好的广告?”他问是不是百事挑到好的广告公司。我告诉他实情,首先必须要有一款令人兴奋的产品,这样才有机会 做大胆的广告来呈现它。
好的广告来自好的广告客户。最有创意的广告商都想跟最佳的客户合作。如果你不懂得感谢出色的工作,不愿意冒险尝试新鲜事物,对有创意的东西不感到兴奋,那么你就不是最佳客户。
很多大公司都有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人。CEO在广告完成前都很少去了解公司的广告。在百事和苹果可不这样,我确信史蒂夫现在也不会这样。他总是固执地参与到广告、设计和其他一切方面。
另 一个能说明他有才能的例子是苹果零售店。乔布斯找到当时一位零售业高手The Gap的主管Mickey Drexler加入苹果董事,向其学习零售。结 果乔布斯不仅学会了零售,而且设计出世界上最好的零售店,我从没见过比苹果零售店更好的商店。它不仅是世界上每平方英尺收入最高的商店,也为顾客提供了超 凡的消费体验。
苹果零售店总是挤满了人。与之相比,索尼中心、诺基亚商店却总是门庭冷落。其他商店只展示商品,而在苹果商店,你可以触摸和感受商品,身边还有很多人跟你一样在购物。它展示了拥有苹果产品的人们过着一种令人羡慕的生活方式。
使用产品的体验并不完全在用户体验,也在于广告如何呈现产品和产品设计。乔布斯对产品的安装和外观要求也是一个传说。只有真正的设计师才会注意分割线、挡板这些微小的细节。
即使别人看不出什么问题,乔布斯也会否决自己不满意的方案。正因为他具有如此高的标准,人们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苹果是怎么做到的?苹果是如何生产出如此神奇的产品的?”
来源:《绿公司》杂志
【看来2L的偶见识过于短浅】
6. 乔布斯把电脑变得像书一样薄
乔布斯是一个创造了历史的天才人物,他不仅通过创立苹果电脑开创了现代PC业的历史,而且在1997年重返苹果公司后,在短短13年间,相继推出 iPod、iPhone、IPad等一系列创造性产品,激进并成功地颠覆了PC、音乐、电影及手机4大行业的市场格局,令其重新洗牌。
去年《财富》评乔布斯为十年最佳CEO,认为“企业家若能重塑任何一个市场,已堪称毕生成就,例如亨利·福特改革汽车生产工序等。然而能够同时改变4大现有市场,乔布斯是史无前例第一人”。
这一切他是如何做到的?他究竟以什么样的智慧在继续缔造苹果传奇?
近期,Bloomberg TV播出乔布斯的传记影片,国外著名苹果资讯网站Cult of Mac也对苹果前CEO 约翰 ·史考利(John Sculley)进行了独家专访。
约翰 ·史考利此次是离开苹果后首次公开谈论乔布斯,整个访谈都对乔布斯赋予了极高的赞赏,并且以其自身体会分享了乔布斯创造伟大产品的秘密,他称之为“史 蒂夫·乔布斯方法论”。他坦承在自己担任苹果CEO期间,所有设计想法都是乔布斯的,“我任职期间所有苹果产品都归功于乔布斯。”
基于用户体验
25年前当我刚刚认识乔布斯时,他就遵守着相同的第一原则,我称之为“如何创造伟大产品的史蒂夫•乔布斯方法论”。那时的乔布斯总是喜欢漂亮的产品,特别是硬件。每次来我家他都非常着迷,因为我收藏了一些特别的门锁。我曾经学习过工业设计,是工业设计将我跟乔布斯联系在 一起,而不是计算机。那时我对电脑并不了解,世界上也没几个人了解。正值个人电脑革命的开端,我们两个都对漂亮的设计充满信心。特别是乔布斯觉得,必须从 用户体验方面的制高点开始设计。
他看事物总是从用户体验的远景出发。如今大部分的产品市场营销员会到外面做消费者调查,问路人“你们需要什么”。乔布斯与他们不同,他并不相信这一套方法。他说:“如果人们都不知道基于图形的电脑是什么,那我怎么可能去问他们想 要什么样的基于图形的电脑?没人见过这样的电脑。”他认为向人们展示一台计算器无助于令其想象未来的电脑。因为这将是一个飞跃。
史蒂夫坚持认为应从用户体验下手,而工业设计是用户印象非常重要的部分。当初他招募我加入苹果亦是因为他相信电脑最终会成为一款消费类产品,这在20世纪 80年代初是非常荒谬的想法,当时人们以为个人电脑只不过是大型电脑的缩小版。IBM也是这么看的。也有些人认为个人电脑更像一台游戏机,简单连接到的电 视的简单游戏机当时已出现。但史蒂夫想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他感觉电脑将会改变世界,将会变成他所说的“思想的自行车”,会给人们提供从未想过的惊人的功 能。这可不是游戏机,也不是大型电脑单纯地变小……
我还记得史蒂夫和我去见宝丽来公司联合创始人埃德温·兰 德时的情景,兰德博士是他的偶像之一。那时候兰德博士被宝丽来剔除出局。他在剑桥有自己的实验室。那是个愉快的下午,我们坐在大大的会议室里,会议桌空空 如也。兰德博士和史蒂夫在整个交谈过程中都一直盯着桌子中央。兰德博士说:“我可以勾画出宝丽来相机的样子。它是如此真实,就仿佛我还没做出来它就已经出 现在我面前。”然后乔布斯说:“是的,我对Macintosh也有这种感觉。”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产品的特长。他们都说产品其实一直都存在,只是没人能发现它。宝丽来相机一直都存在,Macintosh也一直都在,只是何时被发现的问题。
追求极致的完美
乔布斯有对未来的大判断,同时也追求每个步骤细节的精确。他做事有条不紊,细心谨慎,尽善尽美。乔布斯方法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总相信你作的最重要的决定并不是你要做的事情,反而是你决定不去做的事情。他是个极简主义者。
我记得乔布斯家里几乎没什么家具。就只有一幅他非常崇拜的爱因斯坦的像、一盏蒂芬尼台灯、一张床和一把椅子。他不主张拥有很多东西,一旦选择了就细心呵护。 正如他对苹果的细心。这就是乔布斯,从用户体验入手,相信工业设计应该给人们把玩珠宝的感受,而不是那种摆弄技术产品的心情。
当Macintosh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它仅仅是一块试验电路板上的一系列零件,但乔布斯就是有能力找到他认为最聪明的人来支持他。他很有魅力,能说服人 们与他合作,甚至还没有开发出产品就能让人们信任他。我刚认识他时Mac开发团队很小,平均年龄在22岁,当我再次看到Mac团队时他们已经发展到了 100人。
这些人之前显然从未制作过商业产品,但他们相信乔布斯以及他的远见。他能协调很多层次的工作。这 些层次之中首要的一个层次是“改变世界”;而另一个层次是实际制作精致的产品,设计软件、硬件、系统,以及周边相关配件。每一次开发,他都搜罗该领域所能 找到的最好人才,亲自招募开发小组,从不会让其他人负责招聘。
关于乔布斯还有一点,他对大型组织没什么好 感。他认为那些组织充满官僚主义,效率低下。他将自己不喜欢的组织称为“bozos(意指笨蛋)”。乔布斯有一个原则,Mac团队绝不会超过100人。因 此,如果要增加新成员,就意味着有人要退出。这是典型的乔布斯:“我无法记住超过100人以外的员工的名字,我只想与自己认得的人共事。所以如果超过了 100人,它将变成不同的组织形式,我就无法工作。我喜欢的工作方式是我可以关照到方方面面。”
我在苹果任职时,他也如此划分部门。史蒂夫可能会说:“组织可以变大,但Mac团队不行。”Macintosh团队是作为一个产品开发部门而成立的。苹果具有集中的销售部门,集中的管理、法律部门,也有集中的制造部门,但没有专门开发某样产品的实际部门。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这是事实,并不是说非要很多人才能开发出好的产品。通常来说,你只能看到为数不多的工程师在开发一个操作系统。人们可能以为应该有数百人一 起开发一个操作系统,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像是个艺术家的画室,乔布斯是艺术大师,查看并评判其他人的工作,他做的评判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否决。
我印象中无数个夜晚我们都工作到12点或凌晨1点,因为工程师都是在午饭过后才出现,然后一直工作到深夜。一位工程师会向乔布斯展示他刚刚编写的软件代码,乔布斯看了看,扔回给他,说:“还不行。”
他一直不断强迫大家提高自我期待,开发人员之所以能制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杰作,大部分原因是乔布斯一方面用高度的魅力激励大家,让他们觉得自己多么了不起; 另一方面他残酷地否决大家的工作,直到他认为产品已经达到足够完美的程度。他就是这么要求Macintosh的。
史蒂夫非常有条不紊。他总在办公室摆上一块白板。他没有绘画的特长,但他却拥有非凡的品位。
这是乔布斯与其他人的区别所在,如比尔•盖茨。比尔也是个天才,但他从不对高品位感兴趣,他总是对如何抢占市场兴趣更大。乔布斯从不这样。乔布斯追求完美,他愿意抓住任何机会尝试新领域的产品,但总是从设计师的观点出发。
7. 乔布斯的影响能力来自于那些方面
一,做事情的极致能力
乔布斯的朋友曾如是评价乔布斯:他只要对一样东西感兴趣,就会把这种兴趣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
乔布斯自己曾说,“我一退学,就不用去上那些我不感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可以去上那些看起来有意思的课。”
你知道,曾经吸引乔布斯的一则招聘广告是什么吗?
是《圣问塞水星报》的一家游戏制造商雅达利的一则招聘广告,文案是“在享乐中赚钱”。
乔布斯当年去雅达利面试时,他对人事主管讲:得不到一份工作他是不会走的。
你可以觉得乔布斯很偏激,没错,他有很多偏执和很极端的行为。比如他可以在一段时间只吃一种蔬菜,比如说胡萝卜,只吃胡萝卜,吃到身体都变橙色了。
我们所要做的,是将自己的兴趣和梦想做到极致,以此为目标去尽最大努力完成这件事。只要做到极致,“第一名”这个头衔自然而然会随之而来。
说服别人和你在一起的能力
后来,乔布斯如愿以偿被录取了。他的老板是诺兰布什内尔,一个充满魅力、能说会道的梦想家。
乔布斯从他身上学到了将个人魅力转化为说服力,通过个性的力量进行劝诱、胁迫以及扭曲事实。这就是后来的现实扭曲场。
现实扭曲力场——让人相信自己“能够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神奇能力。每个有野心的人都必须修炼的能力。
还记得当初他是如何说服百事可乐的约翰斯卡利的,你是要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要和我一起改变世界。
二,保持专注的能力
乔布斯的一个过人之处是知道如何做到专注。“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
当乔布斯不想被一件事情分散注意力的时候,他会完全忽略它,就好像此事完全不存在一样。
乔布斯病重的时候,接待了三个有恩怨的来访者:丽萨、拉里·佩奇和盖茨。
乔布斯一开始不想见拉里·佩奇,但是后来回想自己年轻时候的经历,还是安排了会面。他强调了专注的重要,他认为谷歌现在摊子铺得到处都是,只专注5个,把其他的都扔掉,因为会拖后腿,会把谷歌变成微软。
从乔布斯对拉里佩奇的意见而言,专注在他心目中是多么重要。
如何能够让自己专注呢?
最关键的还是热情。过人的智力必从过人的热情开始。
我们找不到自己钟爱的事物,大多时候是因为我们知道得太少,无法体验到一些超越个人认知的感受便无法引起自己强烈的好奇心,如果连好奇心都没有,钟爱便无从谈起。
三,归纳自己企业哲学的能力
苹果的营销哲学有3个:
1)共鸣
紧密结合顾客的感受。我们要比任何公司都更好的理解使用者的需求。
2)专注
为专注于决定做的事,了做好我们决定做的事情,我们必须拒绝所有不重要的机会。
3)灌输
这涉及人们是如何根据一家公司或一个产品传达的信号,来形成对它的判断。“人们确实会以貌取物…我们也许有最好的产品、最高的质量、最实用的软件等等,如果我们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顾客就会认为我们的产品也是潦草马虎的;而我们以创新的、专业的方式展示产品,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被灌输到顾客的思想中了。”
所以,苹果的包装做得像宗教仪式一样,或者看一场伟大的戏剧一样,让你拆开时充满期待和惊喜。
四,打造基业长青公司的企业文化
乔布斯的动力源泉之一,就是要打造一家基业长青的公司。
12岁那年,他在惠普公司做暑期兼职时就学习到,一家妥善经营的公司能够大量催生创新,远胜于任何一个有创造性的个人。
“我发现有时最好的创新就是公司,你组织一家公司的方式,”他回忆说,“如何建设一家公司,这整个概念都让人着迷。当我有机会回到苹果时我意识到,如果没有这家公司我就毫无价值,因此我决定留下来重新建设它。”
乔布斯说,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
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
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
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
斯卡利引进了下三滥的人和下三滥的价值观,把苹果给毁了;他们只在乎如何赚钱-主要为他们自己,同时也为苹果-而不在乎如何制造出色的产品
马库拉曾教过乔布斯,你可以根据封面去评价一本书,而一家伟大的公司必须从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映射出自己的价值观。
一个公司有什么样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印记,吸引什么样的员工。
有句俗话讲,成功吸引成功,民工吸引民工。企业文化会把相近的汇聚在一起,会让一个组织的人朝着一个理想共同迈进。
五,激励同伴发挥潜能的能力
乔布斯走进了拉里•凯尼恩(Larry Kenyon)的办公隔间,他是负责麦金塔电脑操作系统的工程师,乔布斯抱怨说开机启动时间太长了。凯尼恩开始解释,但乔布斯打断了他。
他问道:“如果能救人一命的话,你愿意想办法让启动时间缩短10秒钟吗?”
凯尼恩说也许可以。乔布斯于是走到一块白板前开始演示,“如果有500万人使用 Mac ,而每天都要多用10秒钟,那加起来每年就要浪费大约3亿分钟,而3亿分钟相当于至少100个人的终身寿命”。
这番话让拉里十分震惊,几周过后,乔布斯再来看的时候,启动时间缩短了28秒,
阿特金森回忆说,“史蒂夫能看到宏观层面,从而激励别人工作。”
其实,我个人认为阿特金森错了,乔布斯能够进入到灵魂层面,让每个人的灵魂被激发而发挥出潜能。
8. 创造伟大时尚帝国的香奈儿,她对时尚界究竟有何伟大贡献
创造伟大时尚帝国的香奈儿,她对时尚界究竟有何伟大贡献?香奈儿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时尚界人物,可以说她开创了时尚界很多先河,下面给大家具体的说明一下:
三、香奈儿建立了时尚界经营新模式:
香奈儿不仅仅是口碑和品牌,更是生活质量的一种象征,他们的经营模式,让香奈儿的产品变成奢侈品,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时尚经营模式。
9. 乔布斯传记的感想
这是我的演讲稿 我自己整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心中的乔布斯。《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他那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积极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 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看到了他在追求完美的人生中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完美的产物,他是一个赋有个性、充满激情、追求完美主义者。在他的思维里,不论是对人还是对事,只有好极了和白痴两种说法。有人可能并不觉得他伟大,因为他挣得钱和比尔盖茨比起来差好远,比尔盖茨已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而乔布斯,多数人可能是近些几年才知道的,但是 ,那么为什么乔布斯 一时红遍全球,无数人崇拜他、喜欢他呢?
我觉得用这句话概括他很恰当。如果说盖茨让微软成为传奇,那么乔布斯本人就是传奇。接下来,我便要给大家讲述他的传奇。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新的人生感悟,新的思考。他说过;一个人要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个性,自己的梦想。
史蒂夫·乔布斯(1955—2011),美国苹果公司前CEO、创始人。1976年,时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尼艾克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乔布斯先后领导缔造了麦金塔计算机、ipad、iPod、iTunes Store、iphone等诸多知名数字产品。 2007年,史蒂夫·乔布斯被《财富》杂志评为了年度最伟大商人。2009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这十年美国最佳CEO,同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之一。2011年8月24日,乔布斯辞去CEO一职。于当地时间2011年10月5日逝世,终年56岁。
作为标志性的个人计算机革命的卓越领.导者,史蒂夫.乔布斯在最近的三十年当中,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硅谷王者。
这样卓越的一个人,又是一个充满性格怪异,充满缺点的人,那又是什么让他一步步迈向成功的呢?
(我觉得这三个方面很重要,他的信仰,他的信念,他的性格。)
信仰造就伟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尽管乔布斯有着隐晦一面,但他却对禅宗哲学极其的热爱。有了信仰就有了希望。
年少时,乔布斯在进入大学之后的一个学期就选择了辍学。离开校园之后的他为了寻求精神启示,来到了万里之外的印度,并向当地人讨教有关佛教的文化知识。在返回美国后,他已成为一名虔诚的佛教徒,并剃光了自己的头发。乔布斯把自己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
正是在“一切皆有因果”的佛教思想影响下,他做出了那篇著名的斯坦福演讲:“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经历的种种,将来多少会连结在一起。你得信任某个东西,直觉也好,命运也好,生命也好,或者因果报应。这种做法从来没让我失望,我的人生因此变得完全不同。”
这使他永远不会像一名佛教徒一样低调避世,反而印证了另一句他所推崇的名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信念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我觉得他的这种想法是非常伟大的, 一般人是没有这觉悟的,这也注定了他的产品将是伟大的。
三大美学理念造就唯美
纵览乔布斯的作品,不难发现,质量、专注和可用性是乔布斯始终在坚持的原则。
1、质量带来美感
苹果的东西看起来都很舒服,首先是重视细节。苹果产品的选材、设备圆角的弧度、边缘的手感,甚至包括看不见的底层效率都经过高标准和严谨的设计。
2、专注
简洁被认为是苹果最为普遍的美学特点。但苹果的简洁并不是为了审美,而是为了做出专注设计,和能让用户专注地进行使用。
如果一个功能可有可无,它会被砍掉……苹果的美学准则里,它追求的是一种平衡、有效。
3、可用性无处不在
对于一个刚刚接触iPad、iPhone的用户,无论是老人,小孩,甚至猫咪,都能凭直觉去无障碍地使用。例子:苹果的大部分设备都没有详细的说明书,因为用户不需要学习就能开始使用。
性格
完美主义
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用他那完美信念去追求,使得他要求团队对每一款产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他反复强调苹果公司的产品会是干净而简洁的。
iPhone这款手机完全密封,这不仅体现了乔布斯的完美主义,也展现了他的控制欲,手机无法打开,也不可能更换电池。 由于无需更换电池,iPhone可以更薄。对乔布斯来说,,总是越薄越好。这可以看出他的思维是那么的缜密,对完美的要求也是那么的苛刻。
扭曲现实
在我看来乔布斯的也有很糟糕的一面,尤其是乔布斯的扭曲现实。 1978年,乔布斯的女朋友,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当时的乔布斯却拒绝承认此事,声称自己“不孕不育”,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直到他被控诉,他才承认。这表现在当他对准一个目标的时候,他会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如果他开始做某件事,他就会非常专注。但当乔布斯不想被一件事情分散注意力的时候,他就会完全忽略它,就好像此事完全不存在一样。
这个性格虽然不好,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一个人的成功从某些方面讲,是以很多牺牲为代价的,他牺牲了他为人谦和的一面,赢得了实现自己的机会,牺牲了某些名誉,赢得了完美的产品,牺牲了少数人的热爱,赢得了大家的喜欢。
改变自己
大家都知道,乔布斯年轻时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喜欢我行我素,喜欢控制他人,他不但对于自己的行为习惯要求非常苛刻,而且对别人要求也很苛刻。1985年,由于乔布斯的专制管理和粗暴的工作习惯,引起公司员工以及董事会的强烈不满,最后他被解职,这给他带来了很大打击。人总是有一个成长的过程,此后的岁月,乔布斯才渐渐意识到并开始改正自己的这些坏习惯,此后的乔布斯变得更加强大。重要的是,他已经意识到工作是大部分人做的:“苹果公司就是一个团队。”
感悟 有些事不是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会看到希望
俗话说,在你生命的最初30年中,你养成习惯。在你生命的最后30年中,你的习惯决定了你。乔布斯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告诉我们人生时刻都伴随着成功与失败,但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要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且要改掉我们的坏习惯, 并培养一些好习惯。好的习惯,好的性格,执着的追求,全身心的投入, 完美的信念,终将会使一个人获得成功。
. 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如果你还没能找到让自己热爱的事业,继续寻找,不要放弃。跟随自己的心,总有一天你会找到的。 有些事不是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会看到希望。
10. 微创新的介绍
为什么iPod可以在众多mp3产品中脱颖而出? 为什么一款没有洗涤成分的洗衣液能让宝洁公司获利10亿美元? 为什么雀巢冰饮在冬季也成为消费者追捧的新宠? 成功的产品都有规律可循,它们的诞生并不源于颠覆式的发明创造,而是源于“微创新”! 多年致力于创造力研究的创新领域专家德鲁·博迪和雅各布·戈登堡,通过对强生公司、通用、宝洁、SAP、飞利浦等全球顶尖公司的上百种畅销产品的分析发现,创新并非来自天马行空、惊世骇俗的发明,而多是通过在现有框架内进行微小改进,结果却非同凡响、创意无限。这就是“微创新”。 《微创新:5种微小改变创造伟大产品1》一书认为,看似百花齐放、花样百出的产品创新,实际上都可以总结为相同的创新模型。作者将这些方法归结为5大策略——减法策略、除法策略、乘法策略、任务统筹策略和属性依存策略。从风靡一时的Walkman随身听、飞利浦DVD播放机,到风头正盛的Twitter,都遵循的是减法策略;从通用的热销分离式冰柜,到便携式笔记本电脑的热卖,都受惠于除法策略的奇思妙想;大到国家军备器械的普及、一款互联网产品的风靡,小到一把婴儿勺子、一款饮料的流行,其背后主导都是这5种微创新模式。无论什么行业或产品,无论是创业者还是产品经理,只要学会这种创新性思维,你都能轻松打造出让市场惊艳、让客户尖叫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