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学生观
❶ 新时期如何树立新的学生观
(1)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3)在课程中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进行知识的建构。(4)建立民主、平等、开放的新型师生关系。
新时期教育教学形势下,教师应具备怎样的学生观?
当代社会有怎样的教育理念就会有怎样的学生观。教育和知识创新已成为未来知识经济社会的“基础产业”。当前的形势要求教育必须根据学生的差异,培育出一个个各具个性的学生。我国的教育目前仍处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渡的转型时期,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和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试教育”倾向。在这种不良倾向影响下,部分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发生了畸形的变化。具体表现为:1、对学生缺乏诱导,一旦学生达不到要求,便恨铁不成钢地进行训斥责罚。2、轻视教育过程的启发引导,片面讲究多读多练,期末考试前搞题海战术,久而久之,学生形成厌学情绪。3、忽视与学生家长的科学交流、沟通与合作,学生一旦犯错,只顾在家长面前告状,不与或少与家长一起讨论解决问题的实际办法。而这些畸形的作法,不但激化了师生之间的矛盾,恶化了家长、学校、学生三者间互相信任的关系,最终的受害者是那些少不经事的孩子们。
以下事件值得我辈反思。事件之一: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指责某某老师不会教,还扬言说她的亲戚也是当教师的,比某某教师会教得多。事件之二:小学高年级的两个平衡班的学生相约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打群架(其中有在校的住宿生,教师们并不知情),而后各自带着伤架空。当晚,一群学生家长激愤地冲到学生宿舍意欲殴打参与此事的学生。事件之三:一位小学高年级的英语老师因要求过于苛刻严厉,强逼性格内向的学生练习口语,并经常责令没带书的学生立即返家取书,激起学生的强烈不满,以至于某个学生课堂上当着这位老师的面挑衅地把脚跷到桌面上,学期考试约有90%的学生不及格。事件之四:一位对自己儿子失望得几乎到了极点的家长,竟对班主任要求:要是我儿子不听话,只管给我打,不用怕。上述的各种怪现象,就是应试教育理念带来的种种弊病。它不仅反映出老师的迷茫,同时也反映出学生的无助和家长的无知,更反映出教育的无力与失败。转变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已经是势在必行。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新形势的需要,我国于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八次教材改革,推出S版教材,提出新课程下的老师必须具备以下学生观:1、人性化的学生观。教育要充满人文关怀,关注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使教育工作具有人性美。2、差异性的学生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3、个性化的学生观。在理念上,教师应相信学生是追求进步的,是会向前发展的,在评价上,要坚持发展性评价,让学生改进行为。这是从教育大形势的角度论述新时期教师应具备的学生观。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教师又应该具备怎样的学生观?
在新的社会文明的影响下,学生的知识面与信息面不断扩大,他们的认知能力也不断提高,以往的崇拜、敬畏取而代之的则是好奇、求证,甚至是挑战。但是他们所面对的困惑与烦恼比过去的一代人要多得多。记得2002年秋季学期我担任五年级语文的教学工作,在一节作文课上,我提到了家中喂养的一只小猫,还作了一篇下水文描述了这只猫的生活习性。当我展示下水文时,一个男生说道:“老师骗人。以前的老师总是这样蒙我们的。”我当时的反应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然后诚恳地描述这这只猫咪的样子,并应允带他们去看。整个过程,那个男生都在用一种求证的眼光看着我。现在这位男生升上初中了,每次见到我,总是很敬重地喊我一声“赵老师您好!”。记得1999年刚走上讲坛的第一年,我担任五年级的语文教学工作,那里还使用旧教材。一次上语文课,讲到卢沟桥的狮子像对着远方长吼。我把“长吼”的“吼”(hǒu)错读成(hǒng), 一个学生马上指出了我的错误。那时我刚刚踏上讲台,脸皮特别薄,当时就红了脸。但看到那双真挚的目光,我还是欣然接受并从此再也没有读错过这个字。下课后,这位学生走到我身边说:“老师,以前教我们的老师也读错字,我们指出来,他不承认,我们不喜欢。其实承认错了没什么关系,我们还是照样尊敬他!”在学生的内心深处不过是想表现一下自己,没有他意。我们可以感受到学生需要的是拥有个性的老师。只有个性化的老师,才能对学生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从教师自身的职业需要来看,教师应具备怎样的学生观?
我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改选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的使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项写明: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新时代赋予了老师不同的角色定位。现在的教师首先是一种特殊职业,而后才是一种崇高的职业。教师教给学生知识,是在完成他(她)的教书使命。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要了解学生,就要关心学生、爱学生,就要在点滴之处呵护学生。许多事实证明,教师的过分认真对学生的身心没一点好处,反而开得自己身心疲惫。倒是把学生当成学生来看待,用孩子的眼光来阅读他们,用孩子的心来理解他们,才是真正的关心,才真正能有利于他们的的身心成长。
对于小学生来说,把学生当成儿嬉的小孩子来关心来呵护,尊重他们的年龄特点,才能更好地教育他们;对于不再沉迷于儿嬉并且已经有了一定阅历的中学生来说,尊重并保护他们的隐私则是老师应谨慎从事的事情。教师还应真诚地对待学生,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着想,否则,会使学生产生厌恶和逆反情绪。有一位老师同仁曾推心置腹地对我说过这样的一番话:在读中学的时候,她最恨的就是那个校长,那时她读初三,正是升中会考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花季多梦的年龄,偏巧她总是收到笔友的来信。这件事情引起了校长的关注。敏感的校长直觉认定她在“拍拖”,终于有一天,把她叫进了教导处。原来这位校长事先没经过同意就拆开了她的信,还真的让这位校长发现了苗头,准备严肃地进行一番教导。但是让这位校长没想到的是,颇具个性的她理直气壮地否认,还大胆地质问校长凭什么私拆信件,凭什么认为别人的一封来信就认定她在和别人谈恋爱。这位校长当时不知是自知理亏还是被她的气势所震慑,最终不了了之是,但没有道歉。事后,她被班主任评价为不懂礼貌,还批评她不应该用这种语气和校长说话。为此,她差点就不想参加升学考试。从此,她不再接受这位班主任的任何教导。直到现在,她仍对此事耿耿于怀。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那位校长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从情理的角度来说那位班主任明显偏袒校长,并没有做坦诚相待。中学生正逐步向成人过渡,个性都比较强,与小学生相比较,他们有属于自己的隐私权。要达到教育他们的目的,首先要会尊重并保护他们的隐私。这是老师应具备的又一学生观。
从改善师生关系的角度上看,新时期的教师又应该具备怎样的学生观?
树立法律意识是建立正确学生观的基础。教师首先应该有法律、法制观念。作为教师,必须认识到:学生是公民,公民是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并享有法律规定的义务的人。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教师必须认识到学生和自己的地位是平等的,凡是公民应享有的法律保护,学生也是享有的。过去,我国传统的教育主要是配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来教育人。人们一贯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的对象,缺乏尊重学生的意识,没有把学生作为主体意识的个体,更没有把学生当作是独立的个体和法律关系的主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转变学生观念,建立正确学生观,是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消除学生的逆反心理,是每一位班主任甚至每一位科任教师的必修课。要消除学生的逆瓜心理,就要改变原有错误的学生观。从一开始就要注意珍惜与学生交往的每一次机会,注意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教师必须放下架子,站在平等的角度和学生对话。对话时应该用诱导、亲切的话语,切忌用教训的话。学生喜欢风趣的老师,因为这种老师总让他们感觉到亲切又能受到教育。其次,遇事要相信学生不是故意犯错,用宽容的心去面对学生的错误,并给予学生能改过的机会。学生内心需要一位善良的又能帮助他们的老师作依靠。所以不能站在成人的角度,认定学生怀着某种目的故意犯错,那样只会扼杀他们形成良好个性品质的机会。第三,给学生亲近自己的机会,与学生交心。学生对教师总是充满猜测与好奇,让学生接近自己、了解自己,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石,也是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熏陶感染学生的好时机。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教师必须树立以人(生)为本的学生观,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体现教学对学生生命个体的关怀,表现教学对学生生命个体的尊重。新时期教育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用多样化的标准去发现学生的差异并以此为立足点建立促进学生最佳发展的学生观,让学生赢得成功之路与自信,还“学生”这个称呼以朴实的本性:学生就是学生。
❷ 新课程理念下正确的学生观是什么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老师需要主动地、自觉地抛弃传统的师生观,而建立一种积极的、有效的新型师生关系,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把学生当做学生。
在新课程理念下,教师首先要将学生看作学生,看作为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培养自己的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
2、把学生当作朋友。
教师要敢于打破“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不再强调“学生必须服从教师”,而要坚持把自己放在与学生平等的地位,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把学生当做朋友,意味着要和学生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交流自己的思想情感、人生观、世界观,要对学生平等和信任。
3、把学生当做老师。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的更新已经是日新月异。教师,已不再是“唯一的知识拥有者”;学生,也不再是“期望的知识接受器”。
4、把学生当做同学。
新课程、新教材给教师和学生带来了全新的面貌,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学生固然需要教师的教学与引导,但教师也同样需要接受一定程度的培训与指导。
5、把学生当作教育的主体。
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教育的过程、方法、手段都应紧紧围绕这个主体进行。
拓展资料:
学生观是指关于学生的本质属性和特征的基本观念体系。诸如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本质、特征、成长发展过程等每一方面的基本看法。
形成于教育教学实践之中,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文化传统、教育传统所制约,并受到教育工作者自身世界观和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认识水平的影响。
制约教育工作者对学生采取的态度和方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的目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等。
❸ 新的学生观内容有哪些
1、要重视学生的心理需要,
2、要承认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
3、对学生的要求要适当,要有发展的眼光.
4、对学生的创造性表现应予肯定.
5、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接受的过程。因此在学校教育中要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引导者。
❹ 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必须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正在成长的人。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的手里。学生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欢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所遇到的教师有极大的关系。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差异是一种财富。尊重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识的,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可以由教师任意捏塑。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加强,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或抗拒。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只能用自己的器官吸引精神营养。所谓“成长无法替代”,“只有学会的,没有教会的”
。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整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学生是法律上的责权主体,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❺ 现代学生观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现代学生观则认为学生是积极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是正在成长内着的人,教育的目的就是育容人。
❻ 现在学生观的基本观点有些什么
现代学生观则认为学生是积极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是正在成长着的人,教育的目的就是育人。
在实施新课程中,学生是核心,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我们的老师需要主动地、自觉地抛弃传统的师生观,而建立一种积极的、有效的新型师生关系,具体说来,应该是以下几个方面:
把学生当做学生
在传统的教学理念中,教师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机器,对于学生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求,但从来不考虑学生的要求,是将学生看作机器,而不是看作为一个人。因而,在新课程理念下,教师首先要将学生看作学生,看作为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培养自己的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学生要以学为主,这种学习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而不是教师的强行灌输。只有“把学生当做学生”,教师才能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义不容辞地对学生施以“引导”、“指导”、“诱导”、“辅导”、“教导”乃至“训导”才有可能“导”出新课程的成功。
把学生当作朋友
教师要敢于打破“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不再强调“学生必须服从教师”,而要坚持把自己放在与学生平等的地位,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把学生当做朋友,意味着要和学生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交流自己的思想情感、人生观、世界观,要对学生平等和信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和学生交朋友,以平等的朋友身份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使之在平等的地位、民主的氛围中自觉自愿地、乐此不疲地参与教育过程以及教育活动,形成良性发展。
把学生当做老师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的更新已经是日新月异。教师,已不再是“唯一的知识拥有者”;学生,也不再是“期望的知识接受器”,其中有些学生某些方面的知识(包括计算机、现代科技等方面)已超过了部分教师,由于获取知识的渠道之多,即使在教师所执教的本学科上,也有不少信息——学生已经掌握了,而教师却还毫不知晓。这没什么关系,“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问题在于:我们教师是否应该虚怀若谷,不耻下问,心悦诚服地把学生当做老师,向他们学习自己所不知的东西,并以此举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做学习的主人?去听听他们的解释,他们的讨论。
把学生当做同学
新课程、新教材给教师和学生带来了全新的面貌,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学生固然需要教师的教学与引导,但教师也同样需要接受一定程度的培训与指导(其实,一些教师平时所依据的《教学参考书》、《教案设计》等等,均如同一位“不说话的老师”)。这在某种意义上,便让教师与学生具有了相同之处。因此,我们教师可把学生当做同学,主动地与学生密切合作,共同探究,给学生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对话环境,教师与学生在一起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彼此交流、互相沟通及坦诚的碰撞中,成为深受学生欢迎的“学习上的好伙伴”。
把学生当作儿童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从联合国的定义来看,我们的学生都应该属于儿童的范围。作为儿童的学生应该有自己的童心,有作为儿童的特有的性格和爱好。作为教师就应该将学生看作儿童,对于儿童的要求应该符合儿童的身心特点。
把学生当作教育的主体
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教育的过程、方法、手段都应紧紧围绕这个主体进行。
首先,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能动性。能动性侧重于主体能力,表现为主体活动的自觉选择和创造。它包含多方面的涵义:一是主体对于主客体关系的自觉性。马克思指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人的这种自觉意识是一种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标志。正是人的自觉能动性,产生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与我”的主客体关系;产生了人与自身的“主体我与客体我”的主客体关系;产生了人与他人之间的“自我与非我”的主客体关系(注:袁贵仁《马克思的人学思想》, 104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二是主体的选择性。马克思认为人的活动是根据“物种的尺度”,即客体的规律和人的“内在的尺度”,即主体的需要、目的来实现选择的。人类社会历史是合乎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也就是人的能动选择过程;三是主体的创造性。马克思说:“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列宁认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世界,而且创造世界。创造性是能动性的最高表现。所谓“人化自然”是主体所创造的客观世界。
其次,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自主性。自主性侧重于主体权利,表现为主体对活动诸因素的占有和支配。真正的主体必然是具有主体性的主体,他既有能力又有权利支配和控制活动的诸因素。
最后,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自为性。自为性侧重于主体目的,表现为主体活动的内在尺度和根据。人类活动具有目的性,这个目的是超越现实的观念性的存在。这便是马克思的思想:人的劳动是自为的,这是动物和人的根本区别。主客体对象性关系的确立是主体从“为我”的角度进行选择的。
❼ 新的学生观有哪些内容
所谓学生观,是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所处位置和作用上的看法。在教育史上主要有两派绝然不同的主张。
新学生观
学生是什么?在我们看来,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发展中的、有着完整生命表现形态的生命个体。 在这种全新的学生观之下,我们对学校教育也必须进行重新“理解”:
首先,学生是人。 学生是独立存在的、具有主体性的活生生的人。学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支配的附属品,他和成人一样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丰富的情感和独特的个性,其生命具有完整性。他是具有主体性、独立人格、创造力以及独特个性的人。
学生是人,意味着我们必须真正将学生视作具有独立人格、思想感情、主观能动性和认知潜能的活生生的人,将学生真正当人看,在教育中赋予学生以“人”的涵义:在教育中,我们不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而且,还必须将学生视作主动、积极的、有进取精神和创造性的学习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还给学生自由想象与创造的时间和空间,把精神生命发展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学生真正地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另一方面,由于学生是具有独特个性和生命完整性的人,这就意味着在教育中必须要承认和接受学生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并将其真正视为人个性形成和完善的内在资源,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除此之外,在教育中我们必须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注意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给予他们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其次,学生是富有潜力的发展中的人。 一方面,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尚待开发,其身心发育还不够完善,需要教育者科学、合理的开发与发掘;另一方面,学生又是已具有一定能力并享有一定权利的主体,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具备行使这种权利的能力,成人不仅不能剥夺或者代替他们行使其权利,相反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适当的保护。
学生是富有潜力的发展中的人,意味着教师首先必须相信每一个学生蕴藏的巨大潜能,自觉地将“让每个孩子都获得成功”作为我们的教育信条,相信、热爱每一位学生,使自己成为每一位学生发展道路上的助燃器和指导者;其次,由于学生是处在成长中的人,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的人来对待,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允许学生犯错误,并努力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最后,学生是独特的人。不是“小大人”。一方面,学生时代是人生命历程中最富生命活力,生命色彩最为丰富斑斓,生命成长最为迅速,最为重要的时段,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成人期”的准备,相反,必须肯定其作为人完整生命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具有的价值;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承认学生有着生动、独特的、成长价值不同于成人的生活和内在世界,理解并尊重学生独特的精神生活、内在感受以及不同于成人的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肯定充盈着纯真情趣、智慧、和谐和生命活力的学生世界的价值。
学生是独特的人,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尊重学生并深入到学生独特的内在世界,关注学生内心的奥秘,真正地把学生当“学生”,尊重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独特体验,充分关注每一个学生身上蕴藏着的丰富、独特的发展“资源”。将教育由以往单纯的“塑造”、“改变”和“授予”转变为对学生潜能、灵性的“激活”与“唤醒”,从而实现学生全面人格、自由个性、生命活力以及主体性、创造性的真正“解放”。
总之,要改变学生的命运,我们必须“发现学生”,把学生真正地当“学生”,用一种全新的学生观来支撑我们的学校教育。只有确立全新的学生观,我们才能全身心地去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为有悠久人文文化历史的中华民族培养出一批批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人。
❽ 40.新型学生观对怎么看待学生具
同志在党的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斗争的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为了更好地领会的报告精神,本人试图从廉政文化、手段和监督机制3个方面,就此谈点个人学习体会。
一、从廉政文化的缺位看斗争的性
斗争的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十分复杂,其中廉政文化的作用不可忽视。廉政文化所包含的廉洁理念、廉政信仰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使廉政、廉洁成为一种社会追求,形成一种良好社会风尚起着“前置性”的重要作用。
从我国现阶段情况看,各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正在不断升温,为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勿庸讳言,作为精神层面上的廉洁理念、廉政信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甚至在社会公众中,离入脑入心进而发挥对行为的主观控用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某些领域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近年来,经过全党全国的共同努力,我国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同时,一些领域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案要案仍然时有发生。年至年,因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平均每年不少于16人;年减少为13人;年又有所减少,但仍出现了、郑筱萸、等一批位高权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在不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的形势下,这些严重行为的出现,既说明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更说明廉洁理念、廉政信仰的确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二是仍然存在一些导致的潜规则和泛化现象。不可否认,现在干部选拔基本按《任用条例》程序了,“跑官、要官”现象有所减少但依然存在;办事公开了,但日常生活中的上学、看病、办事等,要找关系、要讲人情、要送礼才办得好的情况也不少见;“笑贫不笑贪”的颠倒荣辱观,“金钱至上”、“有钱就有社会地位”的不良倾向,还有各行各业不同程度发生的商业贿赂等行为,如不加重视和改变,就可能使泛化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使社会公众陷入既“痛恨”却又“不自觉地身入其中、身行其事”的怪圈,客观上为活动提供了土壤。
理念指导行为,信仰引领人生。廉政文化对预防的意义十分重要。而理念、信仰的转变和确立,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在社会公众中确立廉政理念,倡导廉洁信仰、自觉拒腐防变将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
二、从手段的变迁看斗争的复杂性
当前,我国与斗争出现的一个新动向是:一方面,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案件涉及面、发案率在降低;另一方面,案件类型有变化,一些案件更隐秘,裸的官官案件、工程领域显性案件在减少,包括土地、等在内的商业贿赂类新型权钱交易案件增多。
与以往常见的案件相比,新型权钱交易案件更具有隐蔽性。有人把它总结为: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新型权钱交易加大了斗争的工作难度,一是官员和商业利益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有很多还涉及到股份、期权等利益安排;二是的形式更多样化、涉及面更广、手法更为隐蔽,有些交易环节甚至延伸到海外;三是的智能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工作需要更多的斗勇斗智。
三、从监督机制的现状看斗争的艰巨性
强化监督,在加快建立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中,是重中之重的内容,但与斗争的要求相比,当前的监督制约仍然不够有力,具体表现为:
在监督机制上,人大、政协、纪委等监督机构监督不到位、甚至缺位的问题有待解决。作为监督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公众监督、监督方面,由于监督者的权利、监督的涉及范围、监督的参与度和深入程度等问题,目前还缺乏法制层面上的界定和保障,使它们还没有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事权监督上,一些监管法规制度仍然不健全、不完善、有漏洞;有些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一些规章规定的程序还不严密,解释权和裁量权过大。如已查办的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就是利用了监督管理制度的漏洞而贪脏枉法。
在党内监督方面,仍有一些薄弱环节有待加强。在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中,随着巡视制度的逐步完善、下派纪委书记等办法的试行,“上级监督太远”的情况正在逐步改善,而同级、下级监督仍是老大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中,唯“一把手”是从,重大问题决策还是习惯于看“一把手”眼色行事、主要由“一把手”拍板的现象常有;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不常见。以致在强调健全党内监督、决策、办事公开的情况下,仍能利用职权为他人和亲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就充分说明了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斗争的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研究、切实解决诱发和助长的各类深层次问题,是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斗争的客观需要,不能等闲视之。(作者系上饶纪委宣教调研室主任)
❾ 新型学生观
学生是发现的人
学生独特的人
学生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❿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观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一、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二、教师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10)新型学生观扩展阅读:
新课程需要的教学观念:
1、整合教学与课程。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课程发展,教学过程是课程内容持续生成与转化,课程意义不断建构与提升的过程。教学与课程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彼此有机融为一体;
2、强调互动的师生关系。教学过程是师生交流、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师生关系是平等、双向、理解的人与人关系,是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交往的互动互惠的教学关系;
3、构建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目标体系:结构与过程的统一、认识与情谊的统一;
4、构建充满生命力的课堂教学运行体系;
5、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