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是领域
『壹』 无论在哪个领域,真正拥有创造性头脑
无论在哪个领域,真正拥有创造性头脑的人都只不过是一个无法抑制地想要去创造、创造、再专创属造的很精巧的有机体。因此,离开了音乐、诗歌、书籍、建筑或其他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的创造,他就没有办法呼吸。他必须要创造,必须要将创造物倾泻出来。因为一些奇怪、不为人知的、内在的迫切感,他必须一直创造,否则就不是真正的活着。
创美工场企业宣传片——员工篇
『贰』 什么是创造性职业
创造性的职业
艺术家 剧作家 小说家 诗人 室内设计师 信息制图设计师 整体设计师
自由媒体策划 编辑/艺术指导(杂志) 宗谱学家(家谱研究员) 桌面出版者/编辑
多媒体制片人 编辑/艺术指导(网站) 电影编辑 文献影片制作 背景设计师
教育软件开发员 展览设计师 戏服及服装专家 商品设计员及陈设员
对您来说,艺术的吸引力在于他们能够运用他们的才能创造出独特的作品,同时把自己的观点和想象力融入其中。通过艺术,您能以您独有的方式表达自己,而同时又能以其艺术魅力震撼别人,更何况艺术作品一般来说大多都是自己独立完成,这就使得您能够自己安排并支配工作环境、进程以及艺术作品。
健康保健/社会服务
健康保健管理者 社会服务机构主管 调解员/冲突协调员 社会科学家 社会工作者
心理健康顾问 饮食学家/营养学家 语言病理学家/听力学家 整体健康护理医生(可替代性药品) 按摩治疗师 职业治疗师 脊椎按摩师 资金协调员 资金募集主管
法律调停员 成人日常保健协调员 矫形治疗师 紧急热线主持人 立法助理
社会服务性工作要求为别人服务时要尽职尽责,且常常指加入了某个社会服务组织。您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尤其是这个组织只包含一小群有高度组织性的职员时。社会服务使得您能自己考虑某种新方法来解决个体和社会问题,并依此种方法付诸行动。社会工作者经常要独立地处理某一社会问题,这就使他们能与顾客或同事频繁地在一对一的基础上进行交往。
商业
人力资源经理 推销人员(点子或服务) 组织发展顾问 雇员协助方案协调员/顾问
职业分析家 多元化经理——人事部门 公司/团队培训员 优先顾客销售代表 商品策划 环境律师 口译人员/笔译人员 计划供给官员 慈善事业顾问 博物馆馆长
文学作品代理商 新职顾问
虽然您这一类型的人不会大量涌入商界,但其中有些领域也能让您获得职业满足感。
在人力资源部、人事部、以及组织发展咨询部工作的人员也可部分地算作商业人士。他们的工作要求他们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产生兴趣,同时必须具备与他们周旋的能力。这些职业使得您能帮助别人找工作,营造有效的工作环境,以及解决以人为本的问题。
而营销方面的工作却能是您运用您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这种能力通常是在完成集体任务时得以体现。如果您能自由地对某个工作过程提出宝贵意见,而同时又能在相当大程度上维护您人格和职业的诚实正直,您就能发现这也算是一种工作满足。
记住:商界只有某些领域才能使您独特的天赋得以施展。
技术
消费者关系顾问 职员辩护律师(技术顾问) 教练 项目经理 合同经理 人才招聘员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当然,这些人才必须是既懂技术又有很强交际、交流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所以,技术人员兼终端用户这一身份会吸引您,您发现这些工作不仅满足了您帮助别人的欲望,而且还能让您与您的合作者保持密切联系。
『叁』 什么是创造性,专利申请对创造性有什么要求
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参照下文。创造性的判断本身就是一种主观性较强的判断,当然有模棱两可的情况了。在国内外的专利法中,关于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均是定性的描述,没有一个完全客观的定量标准,各国现行的专利判断方法都是只能尽量将判断标准客观化。因此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创造性的把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审查员的主观判断。但是,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又是在对技术方案和专利法的理解基础上,进而采取某种判断方法得出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创造性的判断方法就是判断标准的体现。如果审查员所采取的判断方法不能客观的体现一项发明创造的创造性高度,对专利制度的发展非常不利。为了尽量消除创造性判断中的主观成分,各国在多年的专利实践中均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判断方法。例如美国在其1952年修改的专利法中首次规定了创造性的非显而易见性标准,该法增加了第103条:“一项发明虽然没有像本法第102条所规定的那样被相同地披露或记载过,如果要求专利保护的发明主题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使得在该主题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从做出该发明的时刻来看,该发明作为一个整体是显而易见的则不能获得专利权。可专利性不因做出发明的方式而被否定。”而在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Graham v. John Deere CO.案的判决中对第103条的适用做出了司法解释,该判决得到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认同,并总结出了“Graham四要素——即: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现有技术与所审查的权利要求之间的区别;相应领域的普通技术水平;辅助性考虑因素,包括商业上的成功、长期渴望解决的需求、他人的失败等”,并要求审查员按此标准进行创造性的审查。而欧洲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则规定,为了客观地、可预期地判断是否具有发明步骤,审查员应采用所谓“问题——方案法”,也称作“三步法”: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第二步、确定要解决的“客观技术问题”;第三步、考虑所申请发明,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客观技术问题为出发点来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我国在从外国引进专利制度的同时,也对西方国家关于创造性的判断方法进行了吸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的修改。目前对于专利创造性的判断方法采用的是最早于2001年版《审查指南》中提出的“三步法”。所谓“三步法”,在我国现行的2010版《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1小节有详细介绍,即:(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诚然,该判断方法简便易行、条理清晰,是我国的专利工作者在参考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专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专利工作的实际而总结出的一套比较合理的创造性判断方法,该判断方法的精神也与世界上主流的判断方法大体相同。在我国的专利审查过程中,该方法得到了最广泛的运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肆』 创造性领域指哪些
乐园理论把创造性领域划分为三个层次:主题领域、领域、微领域。
『伍』 谈谈艺术领域的创造性的认识
1、艺术美是指各种艺术作品所显现的美。艺术美作为美的一种形态,它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活动,从本质上说,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定向化活动。因此,艺术美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艺术作品中通过艺术形象的感性显现。是指存在于一切艺术作品中的美,是艺术家按照一定的审美目标、审美实践要求和审美理想的指引,根据美的规律所创造的一种综合美。
2、艺术美就是艺术形象之美。人们只有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欣赏,才能够感受到艺术作品之美。人们说,任何艺术形式都不能离开艺术形象的描绘,没有了形象,那艺术本身也就不存在了。艺术形象是根据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加以艺术概括所创造出来的具体生动图画,它是广泛多彩。不能把艺术形象,仅仅理解为人物形象,那些动人的景色、欢乐或哀痛的思绪,一幅熙熙攘攘的生活图画、一种气氛、一种情趣等,他们都是艺术形象。 如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表现出压抑、痛苦、忧郁、希望、挣扎、激奋、斗争、挫折,表现出不屈不挠的意志和最后的欢乐,这些思想感情所构成的音乐形象,就是艺术形象。当然它是诉诸于听觉、想象中的形象。
3、自然界中各种事物的形态特征被人的感官所感知,使人产生美感,并引起人 们的想象和一定的感情活动时,就成了人的审美对象,称为美的形式。如:各种曲线,各种对称图形、各种富有变化而和谐的形体、面孔、声音和色彩。
4、艺术形象是艺术活动中客体的再现与主体的表现的统一。“客体再现”,即艺术家在创作的时候,如实地描写事物的客观形态,是客观的现实生活再现于艺术作品中。再现固然要描绘得像生活本身那样生动可悲、可信,但再现决不是照相式的有闻必录,而要经过艺术家的选择、提炼、集中和概括,甚至在再现时允许有某种变形,即在再现过程中已体现了艺术家的创作性劳动。 “主体表现”,就是艺术家把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把自己的内心感受、思想倾向、爱与憎,把自己所肯定的或否定的情感态度,甚至自己的意志、冲动等等,都熔铸于形象之中。 对于一个具体形象来说,有的虽侧重于对客体的再现,有的则偏重于对主体的表现。但它们都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主要在于见了十八世纪的法国社会现实.他通过大量真实的艺术形象,再现了资产阶级的胜利和封建阶级的衰落,不可避免的社会现实和历史趋势。但另一方面,他也在这些艺术形象中表露了自己的情感、态度,表现了自己对末落贵族的惋惜,对资产阶级的憎恶,对劳动人民同情的思想倾向。可以说巴尔札克的这些作品就是客观的再现与主体的表现的统一。在再现与表现的统一中,一方面是强调艺术与客观世界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强调艺术家的心灵表现。 因此,在探讨艺术美的本质、寻求艺术美客观的根源等,都必须坚持艺术美来源于生活,艺术与客观世界有着密切联系这一原则。但也不能认为艺术美仅仅是对客观世界的机械反应、简单的再现。还必须承认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的主体生命的表现,包括心灵表现。换句话说,在构成艺术美的诸多要素中,应包括艺术家主体方面的因素。而这些主体方面的因素,就熔铸、体现在艺术形象中的、艺术家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意志、冲动等;也就是物化在艺术形象中的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审美情感。
5、艺术美是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的统一。任何作品都有内容与形式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形式是外在的而内容是内在的.面对一个艺术品,首先接触到的是它的形式,然后再去领会它这种形式的内在意蕴,即领会其内容。但真正的艺术品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没有美的形式也就没有真正的艺术,具有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的统一,才能对欣赏者产生美感效应.认为,没有美的形式,不论内容有多好,人们是不愿意接受的。强调形式美,不等于形式主义.艺术的形式美是以它和内容的统一为前提的,如果破坏了内容也就破坏了艺术的形式美。形式主义者对形式美的片面追求只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因为从根本上说,形式是需要准确、鲜明、生动表现艺术内容的;若脱离内容去追求形式,就会导致创作上的失败.真正艺术美不光要辞藻的华丽,更需要形式的准确、生动的表现内容,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 形式美有相对的独立性。当艺术形式美一旦适应艺术的内容被创造出来之后,它就以独特的美学功能反作用于艺术的内容,从而达到强化内容,使内容完美显现的作用。
『陆』 创造性领域要读什么专业啊
只要不读文学和语言方面的都可以,比如设计啊,应用物理等
『柒』 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一般以相同技术领域的高等专业水平为衡量标准
(1)时间标准.从时间角度判断发明创造是否有创造性,一般是以申请日 为标内准,是将该发明创容造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通过比较判断其是否具有创造性.
(2)技术标准 .这是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有突出的是实质性特点并取得显著的进步
.(3)人员标准.在判断一项发明是 否具有创造性,是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认知能力为标准
『捌』 什么是创造性
心理学解释
创造性(creativity):是指人们应用新颖的方式解决问题,并能产生新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心理过程。
创造性的心理成分及测量:辐合思维与发散思维(在发散生成测验中,用发散思维的流畅性、变通性、独特性的好坏来衡量创造性的高低),远距离联想能力,非智力因素,如人的坚持性、自信心、意志力、责任感、勤奋、热情、善于形象、兴趣广泛、独立性等。
其他解释:(发明专利的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特点性和显著的进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玖』 创造性对于某一领域来说是具体的对吗
创造性往往需要跨越不同的领域,它的目标往往是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