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河北
㈠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流行地区,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全国普法办编写)
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间食盐供应能保障吗
发展改革委:
目前湖北储备各品种食盐96000吨,其中小包装盐56500吨,其他规格包装食盐39500吨,即使不考虑外地继续调运安排和本地生产能力,仅靠储备量就可满足当地居民5个多月的需求量。目前全国食盐政府储备约78.8万吨,生产流通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约100.6万吨,可满足全国2个月销售量。
国家发改委:切实保障重点疫区食盐供应稳定有序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 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31日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全国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食盐供应工作,国家发改委加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切实保障重点疫区食盐供应稳定有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基本生活。
据介绍,湖北省盐业集团公司成立了食盐应急供应联合指挥中心,全面保障食盐供应,加强食盐储备及企业库存的统计和定点投放。目前湖北储备各品种食盐96000吨,其中小包装盐56500吨,其他规格包装食盐39500吨,即使不考虑外地继续调运安排和本地生产能力,仅靠储备量就可满足当地居民5个多月的需求量。同时,中盐集团重点安排安徽、河南、陕西、江西、江苏、河北等地食盐生产企业对湖北保供联动,无条件满足湖北省内食盐物资需求。中盐集团加强配送保障,已于1月23日武汉交通管制前向武汉调运食盐1000余吨,同时与当地政府协商开通食盐运输“绿色通道”,确定24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武汉及湖北省疫区的食盐需求。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食盐政府储备约78.8万吨,生产流通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约100.6万吨,可满足全国2个月销售量。相关食盐生产企业已全面开展生产,可以持续有效保障全国各地食盐稳定供应。
㈢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对出入境人员主要有哪些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全国普法办编写)
㈣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版者在排除权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间粮油会不会不够用
粮食和储备局:
目前全国粮油库存处于历史高位,原粮储备非常充裕,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米面油等成品储备,调控物质基础雄厚。我国粮油加工能力很强,如有需要,每天可加工稻谷150万吨、小麦80万吨,压榨油料70万吨。同时我国粮油市场体系和配送、供应网络健全,可以迅速将米面油投放终端消费市场。
粮食物资储备部门:全国粮油供应充足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目前全国粮油供应充足,各地市场价格平稳。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卢景波3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目前全国粮油库存处于历史高位,原粮储备非常充裕,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米面油等成品储备,调控物质基础雄厚。我国粮油加工能力很强,如有需要,每天可加工稻谷150万吨、小麦80万吨,压榨油料70万吨。同时我国粮油市场体系和配送、供应网络健全,可以迅速将米面油投放终端消费市场。
据介绍,疫情发生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了粮油保供工作小组并在30日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全系统要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要按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保证区域内粮食供应不出问题;着力保障疫情严重地区、大中城市及价格易波动地区市场供应;密切关注个案,对排队抢购等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强化监测预警,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发挥地方储备“第一道防线”作用;保证粮源充足,组织粮油骨干企业和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开工复产,增加成品粮油投放。
据悉,目前中粮集团近20家驻武汉一线企业或单位正加班加点复工增供,每天发往武汉市场的大米超过200吨、面粉面条合计约50吨、食用油约300吨。湖北区域的中粮集团旗下工厂还可新增生产600吨大米、500吨面粉以及1500吨食用油。作为国内最大的玉米深加工企业,中粮生物科技服务疫情防控需求,产能方向迅速调整为主要供应医用酒精,目前已向深圳、绥化、肇东等地供应首批365吨医用酒精,向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黄石市提供922吨燃料乙醇。
㈥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流行时,各地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回应当立即组织答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 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