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的发明
⑴ 为什么永动机禁止发明
永动机是一种违反能量守恒定律的机器,该机器一经启动就能永久运转而不需要任何能源,然而实际上这种机器是不存在的。
世界上所有的物质,都遵循“能量守恒定律”。不管是生物还是非生物,小到细胞,大到整个宇宙万物,能量不会凭空出现,也不会凭空消失,只能是从一种形态转换为另一形态。不存在一经启动就能永久运转的东西,这是自然界的基本定律。
尽管从近代开始,世界各国都尝试制造永动机。历史上达芬奇,阿基米德,伽利略,牛顿等世界著名的科学家都曾经尝试过制造永动机。但由于永动机违反科学常理,因此只能是一种幻想的机器。
世界上也曾有一些永动机的骗局:
1714年,德国人奥尔菲留斯声称发明了一部名为自动轮的永动机,该机器每分钟旋转六十转,并能将16公斤的物体提高相当的高度,当他宣布了这一消息并进行了公开实验后,名噪整个德国。奥尔菲留斯靠展出自动轮获取了大量金钱,最终由于奥尔菲留斯的太太与女仆发生争执,女仆愤而曝光,原来自动轮是依靠隐藏在房间夹壁墙中的女仆牵动缆绳运转的,整个事件是一个骗局。
1984年,中国哈尔滨居民王洪成声称发明永动机,他利用他设计的永动机驱动自家的洗衣机、电扇等装置运转,不久骗局被揭穿,他制作的永动机模型是用隐藏的钮扣电池驱动的一个电动马达,而供应洗衣机、电扇运转的则是暗藏在地下的电线,此人也因此入狱。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例如,以医疗为目的的各种毒药、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和以娱乐为目的的棋牌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其含义是,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例如,以国防为目的的各种武器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虽然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但这些武器本身及其制造方法仍然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⑶ 国家禁止发明永动机吗
国家不禁止发明永动机。
永动机长期以来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然而,许多人并不清楚这背后的含义。在人们的想象中,永动机是一种机械装置,它可以自动运动。
还可以提重物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很久以前,人们试图建立这种机制,但直到现在,没有人真正发明出来。
由此可见,因为永动机一直没有被人发明出来,并不是国家禁止发明永动机!
(3)被限制的发明扩展阅读:
这类机械装置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种永动机违反的是热力学第一定律,它们不须输入能量就可以作功。热力学第一定律是关于能量守恒的表述,指出在一个孤立的封闭系统里,新的能量无法被创造出来。任何宣称能够无端产生能量的机器都属于此类 。
第二种永动机虽然没有违反第一定律,却因为采用某种使熵减少的方式将热能转换成机械能,而违反热力学第二定律。微妙之处在于,上述现象并未伴随他处熵的增加来平衡系统所减少的熵。
如先前所述,第二定律的其中一种解释是,热能只会由高温处流向低温处。在这个过程中熵增加了,却可以从中汲取出有用的功,去降低别处的熵,前提是别处减少的熵没有超过系统热量转移所增加的熵。
一部可以从热物体汲取能量,却不会同时让热能流向低温处的机器,就是试图达成永动目标的装置,例如麦克斯韦精灵 。
⑷ 国家禁止发明永动机吗
没有禁止发明
⑸ “如果仅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专利权”——谁能解释一下
楼上的回答很对。
这句话可以看做专利法第五条的解释内,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容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但对于现有的一些事物,其自身存在的技术改进是属于专利授权的客体,例如:武器的生产工艺,毒品的生产工艺,都可以被保护,而不应该因为这些武器用于战争或谋杀,或者,毒品危害人的健康为由,就将上述生产工艺认为是不属于专利授权的客体。
⑹ 哪些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抄第9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其中,“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的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即,判断同样的发明创造是以权利要求为准。一项技术中,可能有多个可以申请专利的点,可以提交多件不同的专利申请,但是,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