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报告时限为
A. 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人员该怎么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临时指南之二(旅游预防篇2月2日更新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临时指南,适用于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人员。B.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报告时限是多久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回例监测方案(第三版)》,该答方案对“病例报告”做了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各县(区)确诊首例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三版)》中聚集性疫情,辖区疾控中心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可先选择“未分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可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C. 重点单位如何加强防控工作,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报告
北京市规定如下: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等敏感人群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访客;严格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儿每日的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督促其做好自我防护。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履行责任,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
提倡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鼓励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召开会议优先采取视频方式,现场会议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
隔、保证会场通风。
供水、供热、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市内公共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和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应当保障正常服务,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满足市民日常生活。
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应当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D. 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 2020 年 1 月 23 日印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收发快递有什么新要求
邮政局:
生冷鲜物品不建议在此期间交寄。营业人员收寄物品类邮件快件时要严格验视内件,进行实名收寄。严禁收寄野生动物,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
国家邮政局:生冷鲜物品不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交寄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 赵文君)国家邮政局31日印发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规范提出,由于邮件快件消毒等因素,生冷鲜物品不建议在此期间交寄。
规范指出,快递即将恢复生产,各地要指导基层营业网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业人员收寄物品类邮件快件时要严格验视内件,进行实名收寄。严禁收寄野生动物,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
在疫情防控方面,要求人员上岗前,要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上岗期间,营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各类用品用具要进行消毒,处理邮件快件后双手要消毒并用流水清洗。营业场所要消毒,保持通风换气。客户进入营业网点要通过体温测试。对于未戴口罩的客户,要劝说其正确佩戴口罩。
对有投递服务的网点,要根据当地政府部门防控疫情的要求,做好投递作业安排,切实保证邮件快件的及时投递。投递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到岗和归班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在投交邮件快件前要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定投交方式,尽可能投送至智能快件箱,避免感染风险。
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目前正常运营的网点每天要向上级报告营业人员身体有无异常情况,如营业人员或其家属出现疑似病情,要及时安排就诊,严格遵照医嘱治疗,网点立即暂停业务。有确诊病例的,要对密切接触人群进行感染排查,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和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杜绝瞒报、谎报等情况发生。
规范还就安排假期及节后网点正常生产做了要求。营业网点员工春节后上班工作,要按照地方政府通知要求来统筹安排,如网点有因疫情不能及时返回或上班的员工,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及时调配人员替岗。
F. 医疗机构如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全国普法办编写)
G.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全国普法办编写)
H. 被排除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或者病院携带者后, 隔离、医学观察期如何发放工作报酬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不能以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