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著名认证 » 绿色食品认证查询

绿色食品认证查询

发布时间: 2020-11-21 03:42:24

① 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机构有哪些

根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定义,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描述。绿色象征生命和活力,而食品是维系人类生命的物质基础。为了突出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认证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0年开始筹划并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方面的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也是绿色食品的认证机构,同时也是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所有者。

全国各类绿色食品管理服务结构是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组织依托,目前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全国构建了三个组织管理系统,并形成了高效的网络:一是在全国各地委托了分支管理机构,协助和配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绿色食品宣传、发动、指导、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委托全国各地有省(自治区)级计量认证资格的环境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三是委托区域性的食品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测。绿色食品组织网络建设采取委托授权的方式,并使管理系统与监测系统分离,这样不仅保证了绿色食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而且也增加了整个绿色食品开发管理体系的科学性。

② 什么是绿色食品认证报告

有机食品标志标识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这个认证价格差的比较多。能差几倍。从2万---5万不等。与企业的咨询整改认证难易有关。

比如有机牛肉:涉及到活牛是有机的,牛吃的饲料是有机的,饲料用的土地,肥料是有机的,牛的宰杀过程是有机的,仓储,运输是有机的。销售方式是有机的等连环过程。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绿色食品标志的有效期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时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从重新申请到获得认证为半年,这半年中,允许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果重新申请没能通过认证,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标志。另外,在3年有效期内,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还要对产品按照绿色食品的环境、生产及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中心会取消该产品使用标志。
近几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都会查处几十起违规使用或者假冒“绿色食品”标志的案例,还有少量企业因为没能通过年检而被取消了标志使用资格。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由于绿色食品已经国家工商局批准注册,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五类。
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面色、糕点、代乳制品、方便食品、面粉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芥末、味精、沙司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剂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等。
四是啤酒、不含酒精饮料、糖浆及其它供饮料用的制剂。
五是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

有几种收费,其中一项是化验费,是两千每项,还有环境评估的费用,应该是一千四,最后报北京的时候每项是八千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
2、该标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求所有获证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称谓进入市场流通,均需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标志。
3、标志除采用多种传统静态防伪技术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因此,使用该标志是无公害农产品高度防伪的重要措施。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申请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九)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十)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体化申报,园艺类10000元,粮油类12000元,畜牧类13000元。费用主要是检测费和无公害标志费。

③ 怎么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省(自治区)的通知。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色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2、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3、省绿色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省绿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办。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费用,不同地区有不同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绿色食品认证查询扩展阅读: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现场检查:

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逐项进行检验。

各检查员分别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评价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资料报送省绿化厅。

④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所需要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区级负责材料初审工作,认证过程全部由省绿办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认证程序如下:1. 认证申请 2. 受理及文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5. 产品检测 6. 认证审核 7. 认证评审 8. 颁证 二、需要的费用:1、认证费:同一企业申报的同类别的第三个产品开始为系列产品,以下同。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8000元;系列初级产品每个产品1000元;系列加工产品每个产品2000元或3000元;2、标志使用费 每年大概1000元左右;3、环境检测费用 大概1000-3000元左右,按规模不同费用也不同;4、产品检测费用 大概2000-3000元左右; 如果是国家扶贫地区的企业或国家扶贫企业可有些优惠,其他企业则应准备上述费用了;总费用预计要15000-20000元。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所需要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⑤ 绿色食品认证的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为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⑥ 绿色食品认证的认证申请

(1)认证申请。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受理及文审。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下一程序。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产品检测。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认证审核。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认证评审。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认证合格或认证不合格。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下一程序。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颁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⑦ 有机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门推广的认证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有机食品是指以有机方式生产加工的、符合有关标准并通过专门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⑧ 怎样办理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证书注销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省绿办提交证书注销申请。

2、省绿办核实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请材料及绿色食品证书报送中心标志管理处。

3、中心标志管理处收到申请后予以审核,提出办理意见,并报送中心主任审批。

4、标志管理处根据中心主任审批意见,办理证书注销批复,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地省绿办。

5、中心对注销证书予以公告。

绿色食品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它是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识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

(8)绿色食品认证查询扩展阅读

1、绿色食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农业原则,在空气、土壤和水源均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之中,应用无公害生产的操作规程,产出和加工出的安全优质、富于营养,并经绿色食品发展机构认证。

2、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⑨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2、资质证明材料;

3、质量控制规范;

4、生产技术规程;

5、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6、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7、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9)绿色食品认证查询扩展阅读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禁止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标志使用人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⑩ 绿色食品认证去哪办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 www. greenfood.org.cn)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 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 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 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 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