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名遗产继承律师
① 北京最好的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
恒略遗产继承团队,专门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专业律师团队
据说该所胜诉率很高
大多人人对律师的印象是,只要是法律法规,律师都应该熟记于心。在几大法律问答平台上也经常能看见这样的问题:“我家孩子今年出生,怎么上户口啊?我想在北京落户,怎么才能满足条件”。
严格来讲,户口管理办法,北京积分落户也是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但很显然,大多数律师都不会去拓展这方面的业务,因为这属于简单的流程性事务,当事人只要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条款就能够轻易的自己办理。
律师执业是有一定门槛。至少需要四年的本科学习,再通过号称“天下第一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至少经过一年的实习期,才能拿到律师执业资格证。这也就决定了这个证的稀缺性,意味着拿到证的人至少是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
所以需要委托律师办理的案件,大多数是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如果不请专业的律师办理,一方面当事人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处理这些“烦心事”,另一方面,因为自己欠缺经验,导致占理的事情,很可能因为程序上的瑕疵而最终结果不理想。
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又分为很多种,一种是简单案件,比如借贷关系,委托的律师只要熟悉诉讼流程和证据法则,一般情况办理起来都没有问题。但对于复杂案件,如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就尽量的找专门做这类诉讼的律师团队去代理。
术业有专攻,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继承纠纷团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设立的,专门办理继承相关的纠纷案件,继承纠纷团队由律所主任律师李永慧牵头成立,吸收了律所现有团队里的资深律师贾秀清,郑志超律师加入,又在律师行业进行招募顶尖人才。现在已经形成了6名资深律师,6名助理律师的专业团队。构建起全国最为强大的继承律师队伍。
目前为止,恒略继承相关纠纷团队成员包含两名执业超过20年的资深律师,2名从业超过十年,2名从业超过5年。已经积累了上万起继承案件的诉讼经验。代理的案件基本上能达到诉讼初期的目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的口碑;坚持每一个案件先评估后委托,不鼓励当事人打无希望之诉,正因为这些坚持,一直能保持较高的胜诉率。
以下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纠纷团队经典案例摘录:
案例1:【继承案件成功提起再审】众所周知,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的法院裁判制度,也就是说二审判决作出就是生效判决,作出即已经具备了法律强制力。据统计,在我国,对一审不满意,上诉到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二审判决生效后,再提起再审的概率就更少的可怜。当事人殷某在继承案件经过两审生效后,对结果依然不满意,找到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永慧律师,李永慧律师在仔细分析案情之后,决定接受委托。就当事人与被申请人王某继承纠纷一案,李永慧律师及其团队经过仔细研究案件一二审的裁判过程,论证分析,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经一中院审查,成功启动提起了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8民初20175号民事判决的再审程序,为当事人赢得了宝贵机会。案例来自(2019)京01民申443号民事裁定书。
案例2:【成功取得房产大部分份额的继承权】北京房价居高不下,继承纠纷很大一部分源于此,继承纠纷中对房产的纠纷处理,必须需要专业的办案团队操作。恒略律师事务是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接受当事人杨某1委托,委派资深律师郑志超律师主办,参与与母亲再婚家庭的兄妹之间的遗产诉讼纠纷案件。结合以往经验,经过仔细分析案件,郑志超律师团队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杨某2、齐某、高某1、高某2、高某3、高某5、高某4、高某6为被告,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的各个阶段提出代理意见,最后经过法院判决,成功为当事人杨某1争取到房产八分之五的份额(高某7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号房屋(房产所有证号海字第XXXX号)由杨某1、高某1、高某2、高某3、高某5、高某4、高某6共同继承,其中杨某1占八分之五所有权份额),案件来源于(2017)京0108民初23544号。
案例3:【单独赠与房产无效】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永慧律师接受当事人苏某1委托,赠与中作为苏某1的代理,代理上诉人苏某1因与被上诉人李某1、苏某2,原审第三人苏某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继承中的赠与)一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成功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49452号民事判决,确认赠与协议无效,为当事人苏某1赢回了应得利益。--(2019)京01民终8004号。
案例4:【成功取得房产全部继承权】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武义律师作为律所主任,接受原告王某的委托,代理原告王某与被告侯某1、侯某2、周某、侯某3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经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成功争取到房产的继承权(侯某4名下北京市海淀区某号房屋归原告王某所有)。--(2015)海民初字第11060号
案例5:【成功取得房产75%份额继承权】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锦星律师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代理原告张某、朱某1与被告朱某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经朝阳区法院判决,成功继承房产75%的份额。(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X号楼X门X层XXX号房屋由原告张某与原告朱某1共同继承,其中原告张某占75%的份额,原告朱某1占25%的份额)--(2018)京0105民初3352号
以上案例为恒略律师事务遗产继承纠纷团队典型案例,更多案例读者可以自行检索北京裁判网或中国裁判网。
② 北京继承律师哪个好
遗产指的是过世者留下的财产,在继承过程中遗产分为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指的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对遗产进行分配的情形;而遗嘱继承指的是将遗产按照被继承人意愿进行分配的方式。父母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将来大多都是留给孩子的,所以有必要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北京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由盈科离婚律师团队的于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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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结合通知精神,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讲解涉外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讲解涉外遗产的继承方式举例:
1、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
2、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适用我国法律,被继承人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我国的法律。
3、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就适用我国的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就适用我国法律。
4、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不动产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
以上几种情况,都是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仅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涉外继承法律关系中至少要有一个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个涉外因素。
我们知道遗产继承是不少家庭都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其中关于涉外遗产继承的步骤更加复杂,所以当我们遇到此类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找寻专业的涉外遗产继承律师来进行处理的,包括涉外遗产继承公证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需要有相当专业的人士来进行操作的。
③ 北京最好遗产继承律师是谁
虽然不抄知道哪个是袭最好的遗产继承律师,但是我从网上找了找发现一流的遗产继承律师还是很多的,有几个新闻媒体报道过,为了避免我的广告嫌疑,你可以从下面的新闻链接里面找找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情况的案例,如果有可以找案例方面的律师。
网页链接 男子持母亲遗嘱继承房产仍引发纠纷
网页链接儿子死后 房产如何继承?
④ 北京最好的遗产继承律师
您好:
没有什么所谓的最好,律师做案件,都是看证据材料,然后看自己的辩论来增加额度而已。
有人接了一个大案子,本身就是可以胜诉的,只是金额上不太好,律师可以凭经验增加部分,那么由于是金额大的案件,可能很多人就认为这个律师是最好的。
如果有需要,也可来我所面谈,我们有专门的继承部门
⑤ 北京遗产继承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最新
你成绩成就合同叔叔最新,进展爱情闯要不你咨询一下,律师他们知道的比较多吧。
⑥ 北京遗产继承的律师所,最新
遗产继承,一般是较常见的案件,普通律师都可以做。你非要找一个所谓最新的律师所,这是自找麻烦。
⑦ 北京比较好的继承律师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本文系遗产官司律师靳双权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案件介绍:
张衡、张萍、张术是张鹏的子女,王吉、王哲、王进、王三是高进的女儿,1990年4月,张鹏和高进再婚。2010年12月29日高进死亡,2013年11月2日张鹏死亡。
2002年2月12日,高进(乙方,买受人)和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约定甲方将坐落于石景山区的405号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价款为2.4万元。
2005年8月28日,高进(买受人)和北京市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高进购买1102号房屋,总价款71万元。2010年5月27日,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下发,高进系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
2009年3月1日,高进(出卖人,甲方)和贾国华(买受人,乙方)签订了《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405号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交易价为55万。
2011年1月25日,张鹏、王哲、王三和王进签订了一份书面材料,其内容为:为遵循母亲高进生前的遗愿,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的1102号房屋由小女儿王吉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
同年2月19日,张鹏、王哲、王三、王进和王吉因继承高进的遗产到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该公证处出具001号公证书上载明:……已经查明如下事实:一、被继承人高进在2010年12月29日因车祸在北京死亡。二、继承人张鹏、王哲、王三、王进和王吉向本公证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高进遗留的1102号房屋一套,上述房产系被继承人高进生前与其夫张鹏的夫妻共有财产。三、根据被继承人高进的继承人张鹏、王哲、王三、王进和王吉称,被继承人高进生前没有遗嘱,也没有和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也没有其他人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四、被继承人高进在1990年4月和张鹏再婚,高进的女儿为王哲、王三、王进和王吉。高进的父亲先于其死亡、母亲马于1986年9月15日在北京死亡。五、现王吉表示要求集成被继承人高进的上述遗产,张鹏、王哲、王三和王进均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高进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上述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即诉争房产一套中属于高进的份额为死者高进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高进之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其夫张鹏、女王哲、王进、王三均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高进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兹证明被继承人高进的上述遗产由其女王吉继承。
张鹏曾在2013年8月29日立有一份遗嘱,该遗嘱写明:本人张鹏,我在石景山区的1102号房屋归张衡和我女儿张萍两人均等继承。以上遗嘱是我真实意思表示,我死后依照本遗嘱执行,其他人不得干涉。熊和张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
张鹏死后,张衡、张萍将张鹏其他子女起诉至法院,诉求法院判令张衡、张萍对诉争房屋享有二分之一份额,王吉继承二分之一份额;王吉在限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并承担一半的契税及费用。
庭审过程:
庭审中,王吉就2011年1月25日所书写的材料表示该材料可证明张鹏认可1102号房屋系高进个人财产,由王吉全部继承;张衡和张萍则表示该材料确实是张鹏签字,但仅是对高进的遗产份额的处理,并不包括张鹏的份额,且之后张鹏和王吉又做了公正,应当以公证书为准。
庭审中,王吉申请对遗嘱中立遗嘱人处张鹏的签名和样本中的张鹏签名是否为同一人书写进行笔迹鉴定,经法院指定,法大鉴定研究所进行了司法鉴定,研究所在2015年4月29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载明:材料中遗嘱人处张鹏签名和样本中张鹏签名是同一人书写。王吉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关于诉争房屋的购房款问题,王吉表示是高进的个人财产及高进的几名子女共同支付的,2009年高进将405号房屋出售之后,用售房款偿还了几个子女的出资,405号房屋的购房款系高进个人财产支付,且仅使用了高进的个人工龄。
对此,张衡和张萍表示诉争房屋的购房款系高进和张鹏的夫妻共同财产及高进女儿的借款支付,2009年4月房屋出售之后,夫妻两人用购房款偿还了子女的借款,并且该房屋使用了夫妻两人的工龄和共同财产购买。
审判结果:
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诉争房屋由张衡和张萍共同享有二分之一份额,由王吉享有二分之一份额;张术、王吉、王哲、王进、王三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张衡和张萍办理上述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审判决之后,王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遗产官司律师靳双权案件点评:
遗产官司律师靳双权认为,本案中张鹏和高进在1990年结婚,到2002年购买诉争房屋时已经结婚了将近12年,且王吉没有提供证据证明405号房屋的购房款系高进的个人财产,因此对其主张的诉争房屋系高进个人财产的主张难以让法院支持。因此,诉争房屋的购房款应当为张鹏和高进的夫妻共同财产及高进女儿的借款,后两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几个子女的借款,上述事实已经在公证书中有所体现,同时上述公证书已经明确诉争房屋的一半为高进的遗产,由王吉继承,另一半作为张鹏的财产。
而张鹏生前留下了一份自书遗嘱,故应当对其遗产依照遗嘱继承办理。根据其遗嘱内容,张衡和张萍继承属于其所有的房屋的一半份额,因此张衡和张萍要求共同享有诉争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额,王吉享有诉争房屋二分之一的权属份额,于法有据,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律师提示:
遗产官司律师靳双权提示各位阅读到此文的当事人,像房屋交易这类大额财产交易,在签订合同、约定履约期限及其他相关事宜时一定要谨慎,多去了解一些相关的购房政策,如果遇到不知道的一定要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以此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当然,如果您遇到了纠纷,也不要着急,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双方之间的往来信件、函件及短信等有关的证据,第一时间找到一位资深的专业房地产律师,以期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有更多问题请咨询安居房地产律师网。
⑧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房子还在你爷爷名下,继承案子当然可以打。
能否胜诉,取于对方是否有合内法有效的遗嘱,这容个如果你们都没见过,律师没法预测。不过,如果对方真的有有效遗嘱,一般应该早就主动起诉要求过户了。
至于说对方说有你父亲放弃继承的签字,如果你父亲连签字的事都不知道,那应该不是真的吧,这个也得见到后再判断,如果是真的,在未继承前也存在反悔的可能。
需要的话,可以具体联系。
⑨ 北京知名继承律师
你这个继承是免税的,所以是不需要交什么税的,在北京要是打这类的,宋国锋律师是可以的,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专业知识,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婚姻继承等各类的。
⑩ 北京最好的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是哪家,为什么
一、您好,海淀法院办理的案件两全国数一数二,离婚继承的特别多。
二、对面的恒略律师事务所不错,里面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