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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认证

发布时间: 2021-03-01 23:59:00

A. 绿色农产品种植怎么认证

绿色农产品种植要认证要符合生态农业有机产品标准。1、选址要求:选择原生态无污染的自然环境作为种植基地。2、种植方式及管理: 水、肥、种的选择 用水:作物的灌溉培育必须使用无污染的天然水。施肥:保证施肥的98%以上为有机肥。有机肥可以是人畜粪便通过充分腐熟自给,也可以购买获得相应资质的有机肥。品种:选用原生态自然品种,以传统品种为主,同时结合安全的新品种。严禁引入转基因品种或来历不明的品种。 3、田间管理:杂草:主要通过人工方式清除,或使用其他物理办法,严禁使用除草剂。 病虫害:主要通过物理方式驱虫,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首选生物杀虫剂,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在作物收获前一个月内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农药。4、采收管理及方式:传统采收方式为主,机械采收方式为辅;采收择优分装,所剩废渣、残次品等登记监督其流向。5、 贮存方式:根据不同农产品选择专业合适的贮存方式。这样才能更好的认证绿色农产品种植。

B. 有机农业怎么认证

1、在申请认证之前需要如何准备?
在申请认证之前,企业需:
(1)熟悉标准,了解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和禁止使用的物质以及技术方面的要求。
(2)管理者、基地负责人和内部检查员应参加有机培训,以便系统了解有机生产的技术要求和相关知识;
(3)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或经营,并自有机生产正式开始之日起与认证机构签订遵守有机农作条例的协议,记录有机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
(4)内部检查员应该每年对所有的有机地块、农户、设施或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内部检查记录,包括操作中的不符合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申请者在接受认证机构的检查之前,要积极配合认证机构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并在设施、人员等方面做好准备。

2. 申请认证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1)申请者向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机构在收到申请者填写的表格和相关的文件后进行审核;
(3)机构起草一份认证费用预算, 由项目经理负责确认, 并初步确定检查时间和执行审查的检查员;
(4)机构将费用预算发给申请者,由申请者签字确认费用预算并签定检查合同; (5)申请者与机构签订合同,保证遵守相应标准的要求, 允许检查员检查标准中要求检查的有关设施和地点、最新的文件和记录等相关材料、访问相关人员;
(6)申请者按照费用预算的价格支付相应的费用; (7)检查员对实地(包括农场,加工和出口)进行检查;
(8)检查员将编写完成的检查报告和申请者提供的检查资料以及相关文件材料提交机构,机构将相关认证材料提交项目经理审核;
(9)认证人员根据检查报告、申请材料及相关材料对项目进行认证评审并签发认证决定;
(10)机构将检查报告和认证决定发送申请者确认,申请者按照认证决定的要求进行改进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文件,如有疑问提出申诉要求;
(11)收到申请者的反馈意见后,机构将给符合标准的项目颁发有机(或转换期)生产证书、加工证书和贸易证书;

C. 我委托农户种植怎么申请绿色认证

(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土地的四至;(三)亩数;(四)土地的隶属哪个集体组织;(五)承包费;(六)承包期限、履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D. 什么是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GAP是国际良好农业规范的简称。养殖业实施GAP认证,通过实施良好养殖规范标准,专由国际GAP协会属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查认证。可以在国际GAP组织注册,从而达到国际养殖产品的标准认同,是今后我国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采购接轨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已经与国际GAP组织达成认可,并在国内认证了多家养猪场。

E. 农业种植技术师在哪里办证书

现在一般从业者的话要求是大专学历,一般大专学历会有园艺工或者植保员证书,可以上岗

大专毕业后三年,本科毕业后一年,可以申请助理农艺师职称,到人才市场就可以申请

然后一定递增,农艺师、高级农艺师。

F. 养殖业有机认证怎么办

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机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物种的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养殖业的养殖对象如果是食品的话,那便为有机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
2、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转换期;
3、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申请有机食品的认证程序:
(1)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填写调查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认证机构审查材料并派遣检查员实地审查(包括产品抽样)
(4)检查员将实地检查报告报送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根据综合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①同意颁证,②转换期颁证或有条件颁证,③不能颁证;
(6)签定标志使用合同并颁证。

目前只有企业才可以申请,有资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先自己种植养殖所需的饲料,收货后饲喂动物这样才可以。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权不是终身制,按照国际惯例,有机食品标志认证一次有效许可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可申请“保持认证”,通过检查、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有机食品标志。

G. 中药种植 GAP认证的标准是什么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GAP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号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编辑本段第二章产地生态环境
第四条生产企业应按中药材产地适宜性优化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第五条中药材产地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空气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二级标准;灌溉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药用动物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 第六条药用动物养殖企业应满足动物种群对生态因子的需求及与生活、繁殖等相适应的条件。
编辑本段第三章种质和繁殖材料
第七条对养殖、栽培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应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记录其中文名及学名。 第八条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实行检验和检疫制度以保证质量和防止病虫害及杂草的传播;防止伪劣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交易与传播。 第九条应按动物习性进行药用动物的引种及驯化。捕捉和运输时应避免动物机体和精神损伤。引种动物必须严格检疫,并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观察。 第十条加强中药材良种选育、配种工作,建立良种繁育基地,保护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
编辑本段第四章栽培与养殖管理
第一节药用植物栽培管理
第十一条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要求,确定栽培适宜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种植规程。 第十二条根据药用植物的营养特点及土壤的供肥能力,确定施肥种类、时间和数量,施用肥料的种类以有机肥为主,根据不同药用植物物种生长发育的需要有限度地使用化学肥料。 第十三条允许施用经充分腐熟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农家肥。禁止施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医院垃圾和粪便。 第十四条根据药用植物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需水规律及气候条件、土壤水分状况,适时、合理灌溉和排水,保持土壤的良好通气条件。 第十五条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特性和不同的药用部位,加强田间管理,及时采取打顶、摘蕾、整枝修剪、覆盖遮荫等栽培措施,调控植株生长发育,提高药材产量,保持质量稳定。 第十六条药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应采取综合防治策略。如必须施用农药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采用最小有效剂量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降低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节药用动物养殖管理
第十七条根据药用动物生存环境、食性、行为特点及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等,确定相应的养殖方式和方法,制定相应的养殖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根据药用动物的季节活动、昼夜活动规律及不同生长周期和生理特点,科学配制饲料,定时定量投喂。适时适量地补充精料、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必要的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激素等添加剂。饲料及添加剂应无污染。 第十九条药用动物养殖应视季节、气温、通气等情况,确定给水的时间及次数。草食动物应尽可能通过多食青绿多汁的饲料补充水分。 第二十条根据药用动物栖息、行为等特性,建造具有一定空间的固定场所及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二十一条养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建立消毒制度,并选用适当消毒剂对动物的生活场所、设备等进行定期消毒。加强对进入养殖场所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药用动物的疫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定期接种疫苗。 第二十三条合理划分养殖区,对群饲药用动物要有适当密度。发现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传染病患动物应处死,火化或深埋。 第二十四条根据养殖计划和育种需要,确定动物群的组成与结构,适时周转。 第二十五条禁止将中毒、感染疫病的药用动物加工成中药材。
编辑本段第五章采收与初加工
第二十六条野生或半野生药用动植物的采集应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应有计划地进行野生抚育、轮采与封育,以利生物的繁衍与资源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根据产品质量及植物单位面积产量或动物养殖数量,并参考传统采收经验等因素确定适宜的采收时间(包括采收期、采收年限)和方法。 第二十八条采收机械、器具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存放在无虫鼠害和禽畜的干燥场所。 第二十九条采收及初加工过程中应尽可能排除非药用部分及异物,特别是杂草及有毒物质,剔除破损、腐烂变质的部分。 第三十条药用部分采收后,经过拣选、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加工,需干燥的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技术迅速干燥,并控制温度和湿度,使中药材不受污染,有效成分不被破坏。 第三十一条鲜用药材可采用冷藏、砂藏、罐贮、生物保鲜等适宜的保鲜方法,尽可能不使用保鲜剂和防腐剂。如必须使用时,应符合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加工场地应清洁、通风,具有遮阳、防雨和防鼠、虫及禽畜的设施。 第三十三条地道药材应按传统方法进行加工。如有改动,应提供充分试验数据,不得影响药材质量。
编辑本段第六章包装、运输与贮藏
第三十四条包装前应检查并清除劣质品及异物。包装应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并有批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批号、重量、包装工号、包装日期等。 第三十五条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是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破损,并符合药材质量要求。 第三十六条在每件药材包装上,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日期、生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三十七条易破碎的药材应使用坚固的箱盒包装;毒性、麻醉性、贵细药材应使用特殊包装,并应贴上相应的标记。 第三十八条药材批量运输时,不应与其它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运载容器应具有较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并应有防潮措施。 第三十九条药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必要时安装空调及除湿设备,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地面应整洁、无缝隙、易清洁。 药材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泛油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 在应用传统贮藏方法的同时,应注意选用现代贮藏保管新技术、新设备。
编辑本段第七章质量管理
第四十条生产企业应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中药材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控,并应配备与药材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场所、仪器和设备。 第四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环境监测、卫生管理; (二)负责生产资料、包装材料及药材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制订和管理质量文件,并对生产、包装、检验等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 第四十二条药材包装前,质量检验部门应对每批药材,按中药材国家标准或经审核批准的中药材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药材性状与鉴别、杂质、水分、灰分与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指标性成分或有效成分含量。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及微生物限度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检验报告应由检验人员、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签章。检验报告应存档。 第四十四条不合格的中药材不得出场和销售。
编辑本段第八章人员和设备
第四十五条生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有药学或农学、畜牧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并有药材生产实践经验。 第四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药材质量管理经验。 第四十七条从事中药材生产的人员均应具有基本的中药学、农学或畜牧学常识,并经生产技术、安全及卫生学知识培训。从事田间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栽培技术,特别是农药的施用及防护技术;从事养殖的人员应熟悉养殖技术。 第四十八条从事加工、包装、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外伤性疾病等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材的工作。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检查。 第四十九条对从事中药材生产的有关人员应定期培训与考核。 第五十条中药材产地应设厕所或盥洗室,排出物不应对环境及产品造成污染。 第五十一条生产企业生产和检验用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的要求,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校验。
编辑本段第九章文件管理
第五十二条生产企业应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 第五十三条每种中药材的生产全过程均应详细记录,必要时可附照片或图像。记录应包括: (一)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来源; (二)生产技术与过程: 1.药用植物播种的时间、数量及面积;育苗、移栽以及肥料的种类、施用时间、施用量、施用方法;农药中包括杀虫剂、杀菌剂及除莠剂的种类、施用量、施用时间和方法等。 2.药用动物养殖日志、周转计划、选配种记录、产仔或产卵记录、病例病志、死亡报告书、死亡登记表、检免疫统计表、饲料配合表、饲料消耗记录、谱系登记表、后裔鉴定表等。 3.药用部分的采收时间、采收量、鲜重和加工、干燥、干燥减重、运输、贮藏等。 4.气象资料及小气候的记录等。 5.药材的质量评价:药材性状及各项检测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所有原始记录、生产计划及执行情况、合同及协议书等均应存档,至少保存5年。档案资料应有专人保管。
编辑本段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范所用术语: (一)中药材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 (二)中药材生产企业指具有一定规模、按一定程序进行药用植物栽培或动物养殖、药材初加工、包装、储存等生产过程的单位。 (三)最大持续产量即不危害生态环境,可持续生产(采收)的最大产量。 (四)地道药材传统中药材中具有特定的种质、特定的产区或特定的生产技术和加工方法所生产的中药材。 (五)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植物(含菌物)可供繁殖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菌物的菌丝、子实体等;动物的种物、仔、卵等。 (六)病虫害综合防治从生物与环境整体观点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便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运用生物的、农业的、化学的方法及其他有效生态手段,把病虫的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之目的。 (七)半野生药用动植物指野生或逸为野生的药用动植物辅以适当人工抚育和中耕、除草、施肥或喂料等管理的动植物种群。 第五十六条本规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规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H. 申请种植蔬菜的认证

首先基地周边无污染原理交通主干道,远离工矿区等。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土地承包协议、水土检测报告、产品现场采样抽检、申请书、调查表、有机操作规程、手册、规划、轮作计划等等。

I. 如何申请有机认证,我说的是种植蔬菜类的如何做

首先基地要满足有来机申报条件源
企业还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土地承包协议、大气证明、水土产品检测报告等
还需有机操作规程、程序文件、手册等
然后由咨询机构协助企业上报到认证机构,再由认证机构派审核老师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发证 --------------------------北京高科圣德认证咨询中心

J. 农业种植类的证书在哪可以考

很高兴告诉你!
现在一般从业者的话要求是大专学历,一般大专学历会有园艺工或者植保员证书,可以上岗

大专毕业后三年,本科毕业后一年,可以申请助理农艺师职称,到人才市场就可以申请

然后一定递增,农艺师、高级农艺师。
愿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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