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法
Ⅰ 怎样证明质量认证机构 合法有效
证明质量认证机构在中国境内是合法有效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登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这一家机构是否在许可质量认证范围之内。
Ⅱ 国内认证机构有哪些
1、国内认证机构有北京无委、深圳宏检等。详情可以参考参考中国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cnca/到认证机构名录去看。
2、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某种资质,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它是一种非国家机关,是一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种性质的组织并行存在的组织机构,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专门从事产品质量认证的公司。
3、认证机构的设立要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四)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五)认证机构董事长、总经理(主任)和管理者代表(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规定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设立外商投资的认证机构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
(二)外方投资者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
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申请、批准和登记,按照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Ⅲ 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及认证机构建议的基本原则
认证中心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 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专双方有 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属督管理。在整 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 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 的地位和作用。 在网络交易的撮合过程中,认证机构 (Certificate Authority,CA)是提供身份 验证的第三方机构,由一个或多个用 户信任的、具有权威性质的组织实体 。它不仅要对进行网络交易的买卖双 方负责,还要对整个电子商务的交易 秩序负责。因此,这是一个十分重要 的机构,往往带有半官方的性质。
Ⅳ 什么是第三方认证机构
第三方认证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内叫作第三方。第三容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
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的加剧,我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快速发展。
Ⅳ 认证机构是什么意思
认证机构是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某种资质,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它是一种非国家机关,是一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种性质的组织并行存在的组织机构。
Ⅵ 什么是认证机构认证机构的服务功能认证体制
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某种资质,可从事内批准范围内容的认证活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它是一种非国家机关,是一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种性质的组织并行存在的组织机构,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专门从事产品质量认证的公司。
Ⅶ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包括哪些
产品质量法中所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向社会开放的,接受他人专委托对有关的产品质量指标进行属技术检验(包括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进行检验),通过检验数据出具检验结果的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只为其服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是指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产品质量进行审查认证,对经其认证合格的产品颁发认证标志,以确认该产品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的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因其在保证、监督产品质量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而成为产品质量法加以规范的对象。
Ⅷ 认证机构的设立要件
认证机构的设立要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版管理制度;
(三)权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四)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五)认证机构董事长、总经理(主任)和管理者代表(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规定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设立外商投资的认证机构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
(二)外方投资者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
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申请、批准和登记,按照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