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项目认证
A. 绿城管理项目的绿星认证分了哪几个等级
绿城管理项目绿星认证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涵盖“产品”、“运营”专、“服属务”、“供应商”4大评价体系,18个类别,73项技术指标,通过星级选定、星级认证、星级复评,为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品质认证与维护系统。
B. 什么是LEED绿色认证
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成立于1993年,是一个全国性非赢利机构。其成员规模日益扩大,目前有多个成员机构,包括了来自建筑行业各领域的各种组织:建筑设计事务所、工程公司、建筑公司、生产商、服务承包商、(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及业主、金融部门、大学、零售商铺、非盈利协会、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USGBC在1998年创立了“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LEED)”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其目的是推行整体建筑理念,鼓励并引导协作、整合的设计和施工过程,并对符合高能效标准的绿色建筑提供正式权威的认可。
绿色建筑概念的提出源于各种实际的经验和需求: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自70年代发起的回收利用运动得到普及并引起重视,80年代出现的“建筑病综合症”等。因此,在上世纪80和90年代,绿色建筑设计师开始认识到把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能够产生最佳结果。绿色建筑能够提高资产价值和利润。高性能环境能够产生极有价值的利益,表现在工作效率、零售业绩、生产质量和产量。 这些改善,再加上较低的运行成本创造出关键的竞争优势,提高了房产的价值,这对于确保获得贷款或建筑再出售时十分有利。绿色建筑通常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售出或租出,更能够吸引和留住租户,因为它们环境优越、舒适,用户成本低,而且更具竞争优势。能源效率的提高则能够缓冲针对短期或长期因为可能的能源价格上涨所作的运行成本预算。
LEED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自建立以来,参与并获得LEED认证的项目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3月,全球已经获得LEED认证的项目已超过6900个,其中中国有99个。
C. 绿色食品认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具备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作物回种植、畜禽饲答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三、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四、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3)绿色项目认证扩展阅读
绿色食品标准:
(一)、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
分别对绿色食品产地的空气质量、农田灌溉水质量、畜禽养殖用水质量、渔业水质量和土壤环境的质量的各项指标、浓度限值做了明确规定。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包括两部分:
(1)、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如农药、肥料、饮料和食品添加剂等生产资料使用方面的规定。
(2)、针对具体种养殖对象的生产技术规程。
(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对初级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感官、理化和生物学要求。
(四)、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包装及贮运标准
为确保绿色食品产后在包装运输中不受污染,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D. 绿色产品认证有几家
去认监委看看吧
E. 什么是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这是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中的最高级别认证。
详见《绿色建筑评价标专准》
网络搜索该标准,有属很多电子文档可以下载。也可参见http://jjc.tjpu.e.cn/SECOND/zcfg/003_1.html
F. 绿色认证是什么样的
你知道那种绿色认证。
G. 绿色工厂认证是什么要怎么做
近年来,国家对环保问题倍加关注。此前经济的快速发展,难免对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内面对稀有资源的逐渐枯竭容、空气质量、水质量的急速下降、绿化面积越来越少等环境问题,我国出台了多项强有力的环保政策,限制、鼓励企业走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其中绿色工厂认证就是一项国家高度重视的环保政策。
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的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要求,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H. 绿色食品的认证都有哪些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 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 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 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 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