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认证标志
⑴ 中国常用的质量认证标志有那些
ISO9002,3C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卫生许可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还有各种行业不同点认证,汽车,重工,纺织,制衣等,太多了。看看你是哪儿行业的!
⑵ UL认证标志的标志分类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志可以分为三类
1.列名(Listed)。仅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内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容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上或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产品包括:IT设备、AV设备、冰箱、吸尘器等电器设备。最终产品如需标注UL列名标志,则应由UL对样品进行检测,以确认其没有火灾和电气危害的隐患。
2.认可(Recognized)。认可主要是针对元器件和材料实施的一种安全认证。认可服务所认可的元器件会被组装在成品中,元器件必须符合相关的许可条件才能应用于相应的成品。如:开关、电源、印制版、变压器、电线、插头、塑料材料都是认可对象。
3.分级(Classified)。UL的分级服务,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商业或工业等环境中使用的产品进行危险性等特殊性能评估的一种安全认证程序。分级服务主要针对建筑材料、各种防火设备和航海设备。
三种标志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志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满足三种。
⑶ 常见的认可标志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有CNAS标、UKSA标、IAF标
CNAS标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简称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IAF)。目前我国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多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几十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
UKSA标是由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授权使用的,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全称United Kingdom Accreditation Service,简称UKAS),是负责认证机构认可和实验室测量及试验认可的国家机构,是英联邦乃至世界最权威的认可机构。UKAS认证标志(皇冠标志)在全世界一百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英联邦国家被普遍认可,是含金量很高的认证标识。
IAF标是由国际认可论坛授权使用的,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简称IAF),它是由有关国家认可机构参加的多边合作组织,成立于1993年1月,现有成员30多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其成员单位之一,中国也是17个发起国之一。其主要目标是协调各国认证制度,通过统一规范各成员国的审核员资格要求、培训准则及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评定和认证程序,使其在技术运作上保持一致,从而确保有效的国际互认。被IAF多边承认协议签约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在管理体系、产品、服务、人员和其它类似的符合性评审项目所颁发的认证证书在国际贸易等领域均能得到世界各国承认与信任。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简称UICC)是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先后获得CNAS与UKAS的认可,是知名的国际化、综合化的标准认证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公司成立20多年,业务范围广泛、经验丰富。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20多个分支机构,客户服务方便快捷。为超过50000家的客户提供了认证/评审/评价、创新/开发/研发、应用/推广/培训等技术服务,颁发证书总量超过10万张。
⑷ 认证标志
纯羊毛标志
国际羊毛局授权的纺织品商标,是羊毛产品质量和信心的保证。专这个酷似一回属毛线的Woolmark在中国到处可见。自它面世34年以来在全球取得了不小的知名度,尤其是在欧洲和日本。在日本百货商店里,可以发现品牌的男女士羊毛套装、羊毛衫和羊毛家纺产品上都有纯羊毛标志。而在中国,大部分人只以为这个标志所代表的只有成分,而实际上只有通过国际羊毛局一系列产品标准的羊毛产品才能挂纯羊毛标志。
⑸ 产品质量认证的标志有哪些
核心提示: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证书持有者可将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使用标志时,须在标志上方或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如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时采用的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转让认证标志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 对于认证产品的质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由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委员会撤销认证证书。经过认证的产品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时,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⑹ 常见的空调质量有哪些认证标志
空调的强制性认证标志应该标在空调三分之二以上的位置,人能看得见的版,显眼的位置上,一般在空权调的右上角位置,和空调的参数放在一起。 1.CCIB标志: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标志,说明产品是正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可靠。凡进口的家电产品须有此标志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2.“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CCEE)质量认证标志。已实施强制认证的产品有:电视机、收录机、空调器、电冰箱、电风扇、电动工具、低压电器。3.AS标志:澳大利亚标准协会(SAA)使用于电器和非电器产品的标志英联邦商务条例对其保障,国际通用。
⑺ 写出10种我国商品的认证标志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三鹿后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⑻ 产品质量认证的认证标志
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证书持有者可将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使用标志时,须在标志上方或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如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时采用的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转让认证标志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
对于认证产品的质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由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委员会撤销认证证书。经过认证的产品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时,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⑼ 商品认证标志的认证标志
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其产品上或者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国家监督产品质量的一项法律制度,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经认证合格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一)未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其包装上伪造认证标志;(二)经营者未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三)经营者虽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但经认证不合格却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四)其他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名优标志是经国际或者国内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评定为名优产品而发给经营者的一种质量荣誉标志。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使用;(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比为名优产品;(四)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五)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六)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除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外,还有其他一些表示产品质量或荣誉的标志。《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经营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最终将适用《产品质量法》定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