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著名卡通
A. 侵权问题。 我想用个比较出名的卡通人物图片做商标和招牌,算侵权吗 不用他的名字
可能会侵犯他人卡通人物形象的著作权。但是你说是小店,因为影响很小,被人追究的可能性也很小。
B. 求卡通角色的正视图和侧视图的图片,不要著名卡通人物的谢谢。我做玛雅用的图片
嗯……卡通的话也有很多种啊。贴几张,看看你要的哪类型的吧~非人形的,这个线条比较简单。动画角色,人类形态。嘿嘿,这样的复合你的复杂的要求没?
C. 求一个漫画,或铅笔画,或卡通图片,不一定是什么著名动漫里的.要求就是一个男的闭着眼.有一只手捂着心.
……这个算不?好吧我够了……
好吧我真的够了……实在找不见了……望采纳
D. 请问一下一般的服装设计上面印有很多著名的卡通图案,会不会涉及到版权侵权的问题
会的。因为是卡通人物形象。
E. 毛巾上面印著名的卡通图案,会不会涉及到版权侵权的问题
侵犯版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F. 中国的孙悟空是不是亚洲最著名的卡通形象(即所谓的亚洲米老鼠)-
不是,10个世界著名的卡通形象亚洲入选的仅有机器猫。
G. 有什么好看经典的日本机甲动漫,百看不腻的最好知名一点
高达
GUNDAM——高达,ガンダム——又译为“钢弹”或“敢达”自1979年登场以来,已成为日本机器人题材卡通作品中最著名最经久不衰、最庞大的系列
自第一部“《机动战士高达0079》”所描绘的宇宙世纪(U.C.)0079年开始,作品的时间跨度达数百年之久,而作品外的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中,高达也已陪伴卡通迷们走过了三十个年头。《机动战士高达》系列一反单纯战斗的剧情,代之以写实战争,探讨在严苛的战争中少年与少女的成长、人类的希望。
由于剧情结构复杂而严密、制作精美,《机动战士高达》系列受到动画迷热烈的支持,形象和故事不断被移植到小说、漫画、模型和FC、SFC、SS、PS和PC的游戏中。许多的漫画家和小说家都是以参加高达系列的创造而成名的,因而造就了不少高达的故事,这些作品被统称为《高达英雄故事》(Gundam·Saga)。“高达”的舞台是在广阔的宇宙,但这一幻想题材因为生动的人物刻画及事件描绘,丝毫让人不觉的空乏,那种真实的冲击力是其它作品无法比拟的。
2超时空要塞
超时空要塞A.D.1999,由坠落地球的'谜之战舰'(之后被称之为Macross)带来的Over Technology(オーバーテクノロジー),揭示了人类历史和远古文明 Proto Culture (プロトカルチャー)之间的丝丝联系。促使人类终止彼此间的战争,一方面面对强大的异星人势力 Zentraedi(ゼントラーディ)和Proto Deviln(プロトデビルン),用'文化的力量'寻找生存之道,一方面向着银河系进行移民而寻求新天地。
最初的Macross,被看作改变了地球宇宙历史的'命运之船'!
3新世纪福音战士
《新世纪福音战士》(日语:新世纪エヴァンゲリオン;英语:Neon Genesis Evangelion),是日本动画公司GAINAX的机器人动画作品,由庵野秀明导演,于1995年在日本首次播放,共26话,1997、1998年共上映三部剧场版《死与新生》、《THE END OF EVANGELION》、《REVIVAL OF EVANGELION》。整个系列包括电视动画、电影、漫画与电脑游戏。2007年,开始了全新四集新剧场版的计划。
4全金属狂潮
全金属狂潮描绘的是一个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仍然在明争暗斗的时代,分成东西两大阵营的人类虽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但是在不为人知的背后世界里,各国的情报人员正进行着残酷异常的间谍战。相良宗介中士是神秘的国际组织米斯利尔特殊部队成员,专门在世界各地即将发生战争或武装冲突的地区从事组织下达的秘密任务,化解危机。这一次宗介接到了一个在日本当地的任务,要他化装成高中生潜入都立阵代高校,去保护一位16岁的女高中生千鸟香奈芽。这位蓝发少女似乎和普通的女高中生没有什么两样,但却成为各国间谍秘密争夺的目标。为了保护千鸟,宗介驾驶机动战士“Arm Slave”与其他神秘组织对峙。使得都立阵代高校成了一块危险之地,校内随时发生疯狂的机枪扫射及山崩地裂的爆炸事件
5魔神英雄传
故事描写主角小学四年级学生战部渡(戦部ワタル/Ikusabe Wataru/飞云/瓦塔诺)作为“创界山”救世主拯救魔神世界的冒险故事。
日本方面,电视动画于1988年4月15日在日本首播,共45集。《魔神英雄传2》则于1990年3月9日在日本首播,共46集。而《超魔神英雄传于1997年10月2日在日本首播,共51 集。另有三集OVA版,分别是真魔神英雄传魔神山编、魔神英雄传创界山英雄传说和魔神英雄传永恒传说。另有五个播剧和六个小说版。由于魔神风格类似另一作品《SD高达》,播出时被视为《SD高达》的对手。
6变形金刚
历史上最成功的商业动画之一,它在玩具市场和音像市场上取得的成功是空前巨大的,以至于80年代一度风靡全球,在亚欧美等多个国家都兴起了一股“变形”热,让“transformers”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名词。
7反叛的鲁鲁修
皇历2010年8月10日,超级大国“不列颠尼亚帝国”(Britannia)为了夺取日本的地下资源而侵略日本,在不列颠尼亚帝国强大的兵器Knightmare进攻下,日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被征服。日本被剥夺了自由、权利甚至是国家的名字,不列颠尼亚帝国将“日本”改称为“11区”,“日本人”这名词则被11这数字所取代。表面上看来不列颠尼亚帝国的统治似乎牢不可破,但其中早已出现了裂痕。
七年后的2017年,在生死边缘获得C.C.授予“Geass”的力量,立志要粉碎
不列颠尼亚帝国的黑色皇子鲁路修,以及获得第七世代人型机甲兰斯洛特,立志从帝国内部进行改革的白色骑士枢木朱雀,影响了整个世界
8破刃之剑
《破刃之剑》的故事发生在从地下采掘不出化石燃料的克鲁森大陆,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从出生起就拥有着石英授予的能力——“魔力”。而故事的主人公莱卡特却是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稀有的“没有魔力”的异类。某一日,莱卡特受到士官学校的亲友现国王赫兹尔的召唤来到王都。奔赴王都的莱卡特从国王赫兹尔以及王妃西琼的口中得知,军事大国阿缇那斯联邦的领土侵犯以及领导前线部队的队长正是三人士官学校的好友——阿缇那斯军总司令官的弟弟赛斯,冲击性的事实让莱卡特动摇了。而随后,他被赫兹尔带到石英采掘场,这里有一台古人制造的机器人格雷姆,它利用石英作为动力驱动,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使驾驶它。这个时候,现场突然遭遇敌袭,骚乱之下莱卡特意外的登上了格雷姆并成功驾驶了它。
9天元突破
《天元突破:红莲螺岩》的舞台架设在架空的未来世界,住在不知天空为何物的村庄“基哈”的少年“西蒙”在开垦村庄时,偶然挖掘到一块闪耀着神秘光芒的晶体。在那之后,巨大的机器人从天井中冲入,对村庄进行大肆地破坏,西蒙与大哥卡米纳以及从地面来的少女庸子一起,与巨大的机器人展开了殊死的战斗
10光能使者
故事发生在公元2100年。公元2050年,月球在经历一次巨变之后,竟出现了氧气和水。50年之后,月球已被完全开发并成为适宜人类居住的星球。地球人遥大地第一次独自来到月球旅行,却遇上了一种罕见的月球生物——兔人。自称“长耳族人”的梅伊(梅婆婆)和咯哩咯哩(咕哩咕哩)原本居住在位于月球内部长耳族的世界圣地露娜,然而从外太空入侵的邪动族强行霸占了他们的土地,并让所有居住在那里的无辜族人都深陷水深火热之中,因此祖孙俩为了找寻能对抗邪动族的魔动战士而来到了月球表面。之后大地成功画出光能魔法阵并召唤出地之魔动王,成为了第一位魔动战士。接着是不断进行修炼的加斯(山本加斯),他成功召唤出风之魔动王,成为了第二位魔动战士。最后就是召唤出水之魔动王的长耳族少年拉比(玛利乌斯),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第三位魔动战士。一行五人从月球内部长耳族的世界圣地露娜(共分为六个区域)最外围的第五区(世界之树)出发,由此展开了与邪动族进行的漫长而又激烈的圣地之战,其中包括了第四区(水之柱)、第三区(光之柱)以及第二区(冰之柱),直至战斗至第一区(巨人之柱),最后通过众人的齐心协力到达了由顶天立地的巨人用双臂撑起的中心区域(最顶部主区域)——圣地露娜,并最终战胜了实力强大的邪动帝国,恢复了往日圣地的和平与安宁
H. 有个节目,是一个外国男人教卡通画,好像是美国著名的卡通画家,是什么不过不是艺术创想
《与布里兹一起画卡通》
I. 卡通形象的兔子有几种》
http://hi..com/monrun/album/%B9%D8%D3%DA%CD%C3%D7%D3
还有中国动画片雪人里的小白兔
还有big buck bunny里的大肥兔子
还有一个crazyrabbit也是一个动画片上的专 不知道出自属哪 好像优酷有视频 在我空间那个链接有照片
还有一个监狱兔子 也是一个动画片上的 造型很搞笑
还有超级无敌掌门狗:人兔的诅咒里的变身以后的兔子
还有一个戴耳环的达达兔 不过好像是一套gif表情
没了
J. 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业上算不算侵权
是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0)不著名卡通扩展阅读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