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㈠ 吉林省会计协会的详细地址和电话
我知道一个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
地址是建设街12号
你坐25路,建设街那站下车就是
㈡ 吉林桐创会计师事务所怎么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管理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原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外景(4张)
北京分所(由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原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而成)
深圳分所(原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广东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原福建闽都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5月加入)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5月加入)
武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成立)
北京分所
北京分所由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而成。在中注协2007年度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后者排序为第12名,前者排序为第21名。合并成立后的立信北京分所拥有从业人员近1000人,
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近200人,2007年度的业务收入近1.5亿元人民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鼓励事务所走联合发展道路、做大做强的有关精神,2009年,由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宏昌会计师事务所、新疆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重庆铂码会计师事务所、河南立信兴豫会计师事务所分立部分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北京分所与吉林分所合并重组整合而成的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
2007年底,原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在进行合并重组的基础上,成功设立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其从业人员为80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为45人,2007年度的业务收入近1600万元。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初的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10月10日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后更为现名。更名前的2005年业务收入为5600多万元,从业人员230多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98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34人,执业注册税务师74人,以及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土地房地产评估师、管理专家、网络工程师等专业人才。
1993年经中国证监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先后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是广州地区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中唯一获双重证券业务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1997年11月,经财政部批准,成为永道(后并为普华永道)会计财务咨询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联营所。
2005年3月获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会员资格。在境内外设有佛山分所、惠州分所、香港事务所等10个机构。
业务范围包括:会计、审计、评估、税务、管理咨询、IT管理服务(此为本土所特色)。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
)1981年7月成立的原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财会协(1998)22号文件精神于1998年12月改制,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依法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的会计中介服务机构。2001年2月经财政部批准加入浩华国际会计公司,成为浩华国际成员所。
㈢ 吉林大学会计学报考时有三个,哪个是注会
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设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国际会计两个方向。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是经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设立的。国际会计专业方向是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GA―Canada)合办的国际会计专业本科班(简称CGA班)。
注册会计师是会计界最高级别执业资格证书,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
现在的注册会计师方向或专门化专业,其实相当于以往的审计专业,因为注册会计师主要业务就是审计。
读会计可以扎实选会计或者财务管理都可以,其实大部分基础科和专业科都是一样的。有一定基础自学也可以提高。
注册会计师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现在难度非常大,包括6科专业课加综合测试的2场考试。如果你有志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可以关注CPA考友论坛,关注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动态和实时资讯。
㈣ 吉林省每年会计证什么时候年检
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和学习时间均为每天5月至12月。
最近,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吉林省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意见》,指出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和学习时间均为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且要求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得少于24学时。
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可以在网上交费和网上学习。
(二)面授教育。会计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选择面授教育,应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由财政部门组织安排继续教育相关事宜。驻长的中省直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到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安排继续教育相关事宜。
(三)集团化教育。由单位主管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与其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组织完成继续教育。
(四)其他方式教育。会计人员当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1、参加国家及省级会计领军人才考试并被录取。
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4、经主管财政部门同意,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5、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6、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7、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
8、完成独立承担或与他人共同承担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
9、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在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10、独立公开出版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会计类书籍。
11、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12、已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会计人员。
13、经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