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鼠免除证书
㈠ 灭鼠证书可以理解,灭鼠豁免证书什么含义
灭鼠证书是颁发给机构或者具体的专业人员
豁免应该是办法给机构或者场地的,这些机构可能存在利用鼠的研究实验功用,对于灭鼠政策可以不用执行
㈡ 船舶哪些证书是要年检的
船舶中需要年检的证书:设备安全证书,无线电安全证书。
船舶证书包括专:法定证书和其他一些证属书,如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人级证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船舶卫生证书。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气胀救生筏检验证书、二氧化碳装置检验证明及称重记录、可燃气体清除证书、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危险货物监装证书、船舶出口许可证、船舶安全检査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船舶垃圾记录簿等救生筏证书。
(2)除鼠免除证书扩展阅读:
证书的有效期证明:
1、客船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2、高速船安全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3、货船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4、船舶载重线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5、浮船坞安全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6、防止油污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7、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8、船舶吨位证书、乘客定额证书在正常情况下为长期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船舶证书
㈢ 现在学校都有哪些相关证书是免考的
考英语四六级,既不需要花钱,好像考计算机二级证书也不用花钱,考证自学都不需要花什么钱,如果你想报班什么证都得花钱了。
㈣ 超声波驱鼠器再国内需要取得哪些有关认证证书
我是一名大学生我想学纯正的地道的实用口语为以后找工作打下我是一名大学生我想学纯正的地道的实用口语为以后找工作打下
㈤ 什么是豁免证
根据最新文件: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通过
㈥ 缓免证是什么
难道说的是一种证件减缓免税的一种证件吗?这个不太清楚。
㈦ sscec是指船舶哪个证书
自2007.6.15起,"船舶卫生控制免除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 (SSCEC/SSCC)将替代《国际卫生条例》(1969)规定的"船舶除鼠证书/除鼠免除证书" (DC/DEC)。
sscec就是“船舶卫生控制免除证书”。
㈧ 无需取证即可直接认定的免证事实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免证事实?
是指不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即可以认定的事实。
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六种免证事实,即:
众所周知的事实;
自然规律及定理;
推定的事实;
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
仲裁机关生效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
公证机关公正文书所认定的事实。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8条规定:
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69条第2款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第65条规定:“在庭审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事实予以认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予以认定。
㈨ 2014年国家免除了哪些资格证书
取消11项职业资格
1 房地产经纪人
2 注册税务师
3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4 土地登记代理人
5 矿业权评估师
6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7 注册资产评估师
8 企业法律顾问
9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10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
11 品牌管理师
这是已经取消的,11月还有一批要取消
㈩ 船舶除鼠证书过期罚款吗
船舶除鼠证书应该是有检验检疫部门发放的,行政机关发放的证书有期限的或者限期达到的,过期没有办理或者没有达到的,应当会有处罚;否则,谁会遵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