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式公证书
⑴ 要素式公证书的事情范围包括哪些
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来进行证据保全。用于打官司的证据不易保留、易消失的可以申请公证。。
相关法律:《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下发后,2015年7月1日起以后,针对个人来说,就感觉没有什么项目是必须要做公证的了,可以根据下面的内容自由选择想公证的事项。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⑵ 交通事故当中,事后 双方签完协议用不用去公证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写一份书面的协议书,用来约束双方,只需要将协议书写的具体完善,将所有问题都以书面的形式约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公证的。如果为了避免之后出现纷争,那么最好公证一下。
公证事项办理流程:
一、申请
1、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
(1)申请人及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办公证种类及办证目的;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2、公证员提示当事人提供如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2、符合受理条件的,按要求分类登记。
3、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建立公证卷宗。
4、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5、设置承办单,各环节的经办人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审查内容: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是否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制作谈话笔录:进一步了解公证事项的相关情况,明确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注意事项。
3、调查取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需索取证明材料时务必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制作复印(制)件:公证人员应根据需要制作复印件或复制件入卷;注明复印(制)件与原件相符的记载;注明复制日期并签名。
⑤指导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四、出证
1、起草公证书签发稿:
(1)该适用定式公证书格式的,应严格注意公证书名称、编号、证词、公证处名称、承办公证员的意见、签名及出证日期的严谨和规范;
(2)该适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按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要求办理。
2、审批要点:
(1)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2)证明材料的充分、真实;
(3)公证书的格式及内容严格规范;
(4)公证程序合法。
审批合格,由有权审批的公证员签署意见,签名并注明审批日期。
3、打印→核对→盖章(承办公证员签名章、公证处印章和钢印)。
4、按当事人要求制作公证书副本。
五、归档
立卷归档
1、标准:承办人应按照《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
2、期限:三个月内将全部卷宗整理归档。
3、特殊卷:
(1)副卷-对公证事项的讨论意见和有关请示批复等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应装订副卷与正卷一起保存;
(2)密卷-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当事人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公证事项应列为密卷保存。遗嘱公证卷应列为密卷单独保存,立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2)要素式公证书扩展阅读:
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一、公证效力
1、公证当事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必须问清当事人是否在订立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会将协议给双方看,如果一方不识字,可以由公证员念给他听,并且在公证存档的谈话笔录中写明。
2、法院没有权利解除公证,只有采纳与不采纳,撤消公证书只有本公证机构和司法局有权撤消
如果你的亲戚想撤消本公证书,得先争得对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证处说明情况,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到当地司法局公管处申请.
3、赠予自己财产与他人,无须他人同意。对依法办理的房屋赠予公证,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证明力高于其他一般书证。
国际认可度:
此外,公证书不仅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为,公证书是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证明文书,被广泛地运用在国际交往中。
在国际上,公证书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在国外也具有法律证明力,是进行国际间民事、经济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书。这是公证证据效力在空间上的延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证
⑶ 如何出具转继承公证书
反对这种出证方法的理由是: 公证处没有权利将遗产在各个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我们只能证明由谁来继承。 问题的产生似乎与继承标的有一定的关系: 如果继承标的物是二种或二种以上可以折算的种类物,继承人之间有相应的书面约定,在确定的份额价值上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出证呢? 如果继承标的物为一种种类物譬如:存款在出具转继承公证书中理应没有障碍,如同夫妻财产应确认各半所有一样,我们可以证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取得遗产时死亡,其应得到的遗产份额再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然后将上面二个公证(本位和转继承)合并装订成一本公证书。或者直接用要素式公证书用一份公证书出证。 三、问题提出 长期以来继承权包括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公证书格式除了个别省市编制过参考格式外全国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文本,司法部公证司发布的《公证书格式》中也没有列入该标准文本,管理部门或者业内少有指导性、探讨的文件或文章出现,盼望你们能给予指导。
⑷ 201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公证担保人需要什么手续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
出国前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公证周期一般为7-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建议选择留学人员本人或担保人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2、担保人条件须符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相关要求。
3、须提供的担保数额、担保方式等请查看《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4、留学人员须与2位担保人同时赴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
5、《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须准确、完整填写,不得留有空白,最后一页的签字必须由留学人员本人与担保人共同在公证员面前完成。
6、请告知公证机构,公证事项应为“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不能仅为“签名、印鉴”公证),公证书格式适用合同(协议)类要素式公证。
7、公证机构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承诺书和申请表的,可在“国家留学网”下载。
8、公证所需材料请询当地公证处。
⑸ 公证债权文书哪些情况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被执行人无一人或代理人到场
⑹ 如何解决小额存款继承公证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小额存款继承公证中的问题,目前政府推行办理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
根据该简易程序,单笔数额不超两万元,由一个或两个继承人提出公证申请,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发表书面承诺后,即可办理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根据福建省公证协会印发的《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以财产凭证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不包括未载明的孳息),同一被继承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累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
(二)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须为动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证券账户资金、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养老金、保险金、金融产品等)。
第四条 小额遗产继承有多个法定继承人的,可单独申请,也可以数名或所有继承人共同申请。公证机构对申请人的优先顺位可以要求如下:
(一)被继承人的配偶;
(二)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
(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申请。
若被继承人的配偶不便亲自到场申请该公证,可委托其他继承人申请,并提供被继承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
申请人之外的其他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6)要素式公证书扩展阅读:
根据福建省公证协会印发的《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五条 公证机构在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配偶的情况证明;
(四)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
(六)公证员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⑺ 公证书和公证申请书的写作要求急!!
出具公证书不仅要满足公证书内容真实、合法,出证程序规范,还需要具备法内定的容形式要件。法定的形式要件是指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公证书格式分为定式公证书格式与要素式公证书格式。二者的相同点在于公证书都应当具备公证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证词、承办公证员的签名、公证处印鉴、钢印以及出证日期。不同之处在于,公证证词部分,定式公证书格式固定化,证词内容基本不做变化,仅对主体信息等进行填充,适用于较为简单的公证事项;要素式公证书内容规定了证词的必备要素及选择要素,必备要素是指每一份要素式公证书均需具备的事项,选择要素是指公证员为了更清晰准确表达某一事项而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书写的内容。要素式公证书的具体内容较灵活,对公证员的专业性考验更大,比如证据保全公证书,每次保全的形式、工具、方案均不同,则每次都需要根据客观情况来撰写公证书。
⑻ 财产公证
财产公证步骤: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