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
❶ 植物检疫证书的检验日期是什么意思是发货日期还是到港日期
最右边那两个检验日期和签证日期应该写你现场检验检疫单或者换证凭单上的日期 左边那个杀虫灭菌处理日期是***
❷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六个月还是三个月。请附上相关说明
❸ 植物检疫证书的法律依据
(一)《植物检疫条例》第7条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二)《植物检疫条例》第8条规定:“按照本条例第7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
❹ 什么情况下要做植物检疫证书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若遇以下几种情况,单位或个人应到植物检疫机构办理检疫手续。
(1)需从省外调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时,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在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取得检疫要求书;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凭调入地检疫要求书实施检疫,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邮寄、承运单位一律凭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收寄、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对可能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可以进行复检。
(2)对原种场、良种场、苗圃以及其他繁育基地,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将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规程在生产期间实施检疫,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种苗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计划地在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新建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种苗繁育基地,在选址以前,应征求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植物检疫机构应帮助种苗繁育单位选择符合检疫要求的地方建立繁育基地。已经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封锁消灭;在检疫性有害生物未消灭以前,所繁育的材料不准调入无病区;经过严格除害处理并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可以调运。
(3)单位或个人试验、示范、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事先经过植物检疫机构检疫,查明确实不带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
(4)单位或个人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除外),实行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两级审批。种苗的引进单位应当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协议30日前向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引种数量较大的,由种苗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相关部门审批。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必须在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提出中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明确提出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书,证明符合中国的检疫要求。引进单位在申请引种前,应当安排好试种计划,引进后,必须在指定的地点集中进行隔离试种。
❺ 我国已经实行了ISPM 15, 那么植物检疫证书是否已被废除是否仍然有效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有植物检验检疫证书和熏蒸证书两种证书,这种业务是针对进出口服务的,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国内通行的植物检疫证书是针对国内检疫性病虫害的检疫制度,没有废除,继续由县以上植物检疫机关负责办理相关事务。
❻ "检验检疫证单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能举个例子加以说明吗谢谢!
这是自己绕自己——检验检疫有效期是指检验检疫的结果的有效期,即在这个有效期内,该检验的结果有效,超过这个期限,则被检验的货物或商品的被检测项目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该检验检疫的证书所载明的检验结果,只保证在这个有效期内有效,不保证该检验结果永远有效——超过该有效期,如果被检验的货物或商品出现变化而引起争议,与报检时检验检疫结果无关。
❼ 植物检疫证就是商检证吗
植物检验检疫证书是海关出具的,用来目的国清关用的。也可以说是商检的其中一种。
❽ 如何办理植物检疫(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
农业局:植物检疫(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二、设定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2、《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
三、申报条件
1、凡调运植物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2、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运出发生疫情县级行政区域的调运单位和个人;
3、生产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4、植物检疫证书
(1)已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在调运前5天提出检疫申请。
(2)未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在调运前15天提出检疫申请;
5、产地检疫合格证: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生长种植期产地检疫完毕。
四、申请材料
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1、调入地植物检疫要求书;
2、调运检疫申请书;
3、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8)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扩展阅读:
植物检疫:
第一条 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第四条 凡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农业、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名单,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❾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为3个月或者一次有效。除对活动物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外,不得跨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