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注册
『壹』 公证人员是做什么的
公证员是指符合《公证法》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公证员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证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有权提出辞职、申诉或者控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或者处罚。”“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公证员应当加入地方和全国的公证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
所以,公证员就是从事公证业务的,不是国家公务员。
『贰』 想进县里面当公证员,如何办理公证员的注册手续呢具体怎么申请进去谢谢!
首先,你应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在公证处实习两年后,经过公证员任职培训(一年一度在北京京燕饭店)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上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任命公证员职务,司法部任命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你所在的县公证处是事业单位的还应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是行政体制公证处的应先取得国家公务员资格。
『叁』 公证处可以办理什么业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法律行为、法律意义的文书、法律意义事实、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业务。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3)公证员注册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参考资料:网络-公证处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肆』 初任公证员参加完任职前培训后多长时间才能注册
参加完中公协组织的岗前培训后,大概5月底能收到结业证书。每年有一次申报的机会,就是6月,如果处理给你申报了后,顺利批准的话大概是9月底就可以准备刻章备案注册了。当然最关键的就是结业后处理能否给你及时申报了。
『伍』 如何注册涉外公证员涉外公证员的培训每年都什么时候
不能。涉外公证员必须是取得公证员资格并执业3年以上的才卡伊申请。
『陆』 怎样才能去公证处实习并成为一名公证员
在公证机构存在人员空缺的情况下,公证处会发布招聘公告,公证处会择优聘用。
公证员助理,是指符合聘任条件,由公证机构聘任,在公证处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的专职业务辅助人员担任公证员助理应当认定为在公证处实习。
根据《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经公证机构推荐参加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安排,参加中国公证协会组织的任职培训。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本年度公证员配备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任命。
(6)公证员注册扩展阅读:
《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
第三章考核任职程序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在每年度考核任职工作启动前,应当根据司法部对考核任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配备方案及发展公证员队伍的实际需求,确定本年度拟按考核任职程序配备公证员的名额及其分配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年度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的方案,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集中受理考核任职申请三个月前,将开展考核任职工作方案通知本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必要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拟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向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审查,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为本机构所需要的人选,由其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推荐书。
第十一条经公证机构推荐参加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安排,参加中国公证协会组织的任职培训。
第十二条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经任职培训合格后,应当通过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考核任职申请书;
(二)公证机构推荐书;
(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四)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品行良好的鉴定材料;
(六)申请人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
(七)中国公证协会出具的任职培训合格的证明;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三条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照规定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按照当年考核任职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查意见,逐级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柒』 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被继源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捌』 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管理是怎样的
相关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2号《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1995年6月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9号)同时废止。部长,吴爱英,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现在证书的发行不是随意发放的,还是需要一定的知识以及一定的技能才能够发放给对方,对这些考量的就是这些证书的管理了。
『玖』 公务员可以担任公证员吗,可以注册在法律援助中心吗
公证处不是公务员,公证处是民间组织。
但是公务员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是可以担任公证员的,也可以担兼职律师,但要担任专职律师的话就只能辞公务员。
公证员的条件:(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二)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三)年龄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四)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为吸收有较高法学造诣和丰富法律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人员进入公证队伍,草案规定,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法学教授、法学研究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曾经从事审判、检察、法律服务、法制工作满10年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国家公务员,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拾』 公证员可以注册律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章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