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备案证书
A.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一定要有sc证书吗
需要的,1.经营食品营业执照2.食品卫生许可证3.官方原产地证书4.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专书5.生产属商成份列表6.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7.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8.需要检疫生产商官方检疫证书9.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必须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办理,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
B. 如何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证
在你们当地的省级商务委的官网上的在线服务窗口下找《在线办事》栏,其中会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应用”一项,点击进入后按照相关的提示填表、操作即可——注意网上填表提交后,还要带着相关的文件到相关的窗口提交打印的《申请表》——具体会有提示。
C. 出口货物单证哪些要备案
有关备案单证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3)出口备案证书扩展阅读
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
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五、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D. 如何办理出口备案和出口许可证
经营者申请出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
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4)出口备案证书扩展阅读:
适用范围: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1、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
E. 请问出口货物单证哪些要备案
要求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出口货物单证包括: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又称“关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备案方式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适用于以下企业: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二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通知》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罚外,还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F. 进出口企业需要办理哪些资质证书
首先,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这是根本。
再,进当地外经委局(也叫“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书;
再去当地海关办:海关注册登记 证书
然后,电子口岸中心去开通电子口岸,领法人卡,操作员卡。
之后,再去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企业检验检疫登记 证书
再去,外汇局办理一下,填下表,即可。
最后,去银行办理,外币账户。
G. 什么情况下出口企业必须进行出口单证备案备案的单证有哪些
关于实行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和出口单证备案
市本级各出口企业: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1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和出口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出口企业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有关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已备案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其中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中标机电产品/出口加工区水电退税暂不用备案。
如果出口企业无法提供与文件 要求一致的单证,可提供相似的单证进行备案,单在首次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和有关单证的样式。
一、关于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制度
为了解掌握出口业务员情况,规范出口业务员行为,请各出口企业于每月退(免)税申报期内,填制《出口企业业务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随同退(免)税申报资料一并上报我处。以后业务员有增减变动情况的,均要求填报该表,如无变动,可不填报。
二、关于出口单证备案管理制度
1、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后15天内,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与退(免)税申报资料对应装订成册,并填写《市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和《市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封面上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出口单证未备案不得办理退(免)税。
2、备案单证要求: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必须有购销双方的签字盖章,可用公章或合同章。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鉴定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主要内容:①.装船人与收货人。②.信用证相关内容。包括开证行、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和金额。③.收汇日期与收汇金额。④.汇票相关内容。包括付款人、汇票期限。⑤.贸易性质与贸易国别。⑥.装运条件。包括运输单据抬头人与通知人、运费支付情况、出口口岸与目的港、可否分批转运、装运期等。⑦.货物说明。包括标记唛头、货物名称及规格、包装、数量、价格等,⑧.结汇单证。详细列出了各类单证名称。⑨.保险单内容。如险别、保险金额、赔付地点等。开证银行(银行编号、外运编号)、经营单位(合同号、许可证号、运输方式)、收货人(出口口岸、目的港、信用证号)、提单或承运收据(金额、开证日期、收到日期、贸易性质、装运期限)、货名规格及货号、数量、单价、金额、注意事项等。
(3)、出口货物装货单。原则上应以原件备案,确实不能取得原件的,应预先要求货运公司在报关之前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提单上必须有承运人的签章。(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5)、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要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一致;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一致。
附件:1、《出口企业业务员备案登记表》
2、《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汇总封面》
3、国税发(2005)199号文件及附件
H. 办理进出口备案在哪个部门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办理进出口备案的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手续,预计5-10个工作日;
2、到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预计1个工作日;
3、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4、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5-7个工作日;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6、到中国电子口岸办理备案以及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预约手续,预计25-30个工作日;
7、市外汇管理局进出口收付外汇申请开通手续,1个工作日。
(8)出口备案证书扩展阅读: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I. 进出口备案是什么
进出口备案即海关备案,是指要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根据2003年12月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备案不再是海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前提,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的权利人仍然有权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进出口的侵权货物。但是,事先是否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在实践中有很大的差异。
(9)出口备案证书扩展阅读
主要体现在:
(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尽管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践看,海关能否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
由于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对货物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的。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三)预防将来可能的侵权行为发生。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海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