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是什么样的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制:
(1)我国是以政府监管为主的混版合型管理模式权
(2)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七章四十六条
(3)政府监督①财政部门:业务监督,违纪处理,制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依据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工作量);②工商,税务部门:工商登记,业务范围监督,税收征管;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与监督
(4)行业自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❷ 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的概述
注册会计师是抄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是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非常重视注册会计师发了制度建设。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基本规范,构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
❸ 急求!!!请问有没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登陆账号,毕业论文用,需要查询注师的数据做实证检验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好!您可以找有帐号的借用一下,或者自己买一个。
很高想为您回答,祝您生活愉快!
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❹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主要职责
1、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
2、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4、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
5、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6、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7、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8、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9、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10、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11、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12、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4)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扩展阅读: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职业团体,其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和协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接受财政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审计署的监督。
注册会计师协会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❺ 如何看待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是一个专业性强、风险极高,组织形式和组织管理有别于公司的特殊行业。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6.7万多人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队伍,行业会员达到14万多人,初步满足了市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需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但是随着社会的深入发展,这支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严重缺乏执业信用,综合素质偏低,从业者年龄、知识结构老化等一系列问题愈渐明显,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多为合伙制的有限责任所,大多不具有一定的规模;从大的方面讲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与国际会计师行业竟争意识,已经难以适应入世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为了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执业质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增强行业的社会心理和权威性,在此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问题作一简单探讨应该还是很有必要。
一、行业自律
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具体的应该包括三个层次:
1、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自律
这是行业自律的基础,每一个注册会计师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培养自觉性,这是受注册会计师的特性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所决定的。没有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自律,就谈不上事务所的自律,更谈不上行业自律。
2、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
这是行业自律的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相对于行业来说,就是自律 ; 相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又是他律。
3、行业协会的自律
这是行业自律的推动力,作为自律,要培养和教育协会每一个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思想,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的管理和建设;作为他律,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并保证有效贯彻实施,同时要加强行业培训教育,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管,督促他们严格遵守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保证执业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二 、行业自律监管的现状
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业务报备制度、谈话提醒制度、自律惩戒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一系列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极大地推进了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发展。但受协会职能调整尤其是协会监管人员的调整影响较大,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
但是事实上,自律监管也有缺陷,一是自律监管独立性不够二是威慑力不高。因此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发展快、发展不规范,制度性问题较多,执业环境较差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监管,尤其是在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比较紊乱的情况下,加强政府的监管显得更加必要,以解决自律管理独立性不够、威力不强的问题。
三、对于行业自律的一点建议
根据自律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优缺点,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我们认为应该走一条行业自律管理和行政管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之路。具体思路如下:
加强个人自律 扎实行业自律的基础
1、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包括社会利益高于一切,珍惜声誉坚持原则,敬业乐业淡泊名利,精通业务追求卓越,利害攸关实行回避、尊重客户保守秘密以及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等。
2、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素质 提高执业人员整体水平
一方面各个事务所应该吸收年轻的注册会计师,调整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和人才结构,给事务所注入新的血液,另一方面,加强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 ,使其知识不断更新,保持和发展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加执业人员执行各种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
3、完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
为便于增加职业道德规范可操作性,可以借鉴美国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具体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行为指南等三个层次。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加固行业自律的保障
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应该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员工教育培训、业绩考核、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规范事务所的管理。作为他律,应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督促他们严格遵守职业准则,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搞好了,行业自律也就有了充分的保证。
行业协会的自律 增强行业自律的动力
1、完成行业协会的真正独立
要求明确界定协会和财政部门的职权。财政部门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对行业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和罚款,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处罚的威慑力、增加注册会计师造假的成本;制定行业政策和法规;监督和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等等,而把日常的监管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处理。
财政部门对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不能将协会作为其下属单位进行管理。因此,必须在相关法规制度中予以明确,以彻底切断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财政部门的隶属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协会真正成为行业自律性组织。
2、健全协会内部治理结构
建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三者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会员大会是行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协会工作的管理机构,三者的职权应该划分清楚,在实际履行其职能时,不能有错位、越位的行为。
(四)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好行业自律监管体制
要建设和完善好行业自律监管体制还需要以下工作作为保障。一是行业法制建设。这是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建设的法制支持。二是协会秘书处的建设。这是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建设的组织基础。同时还要夯实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建设的基础,必须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此外,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制度,使行业协会了解掌握各个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便于行业协会有的放矢地检查、督促,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总之,行业自律监管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行业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这三个层次的自律,其实质是自律和他律的辩证统一,相对于行业之外来说,都是行业自律。把三个层次的自律都做好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话。
❻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
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管理、监督并服务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其行业监管职能在日常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但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较晚,行业监管体系在不少地方协会特别是地市级基层协会尚未建立,或者尚待完善。本文试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协会的行业监管体系进行探讨,并就行业监管体系的运作谈谈我们的构想。
一、业务监管体系的职能
就总体而言,协会的业务监管职能主要是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涉及监管内容的方面为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具体划分为检查、咨询、保护和惩戒等几个方面。
(一)检查职能
检查的目的在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保证执业质量;并凭借检查、调查所取得的证据资料,保护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惩戒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具有其他过错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按照检查要求主体的不同和检查是否具有特定目的划分,可分为日常检查和调查两类:
1.日常检查,具体可分为一般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经常性的检查与临时性检查、联查、互查等。
2.调查,又称专案调查,主要指协会收到举报或投诉,需要对某事务所的某项具体业务展开调查,或者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受到不当的民事或刑事处罚,请求协会为其行使抗辩权而展开调查。协会应形成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计算机网络掌握事务所的各种情况,及时组织专案调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
(二)咨询职能
随着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业务逐步拓展和日益复杂,协会的咨询职能将日益显现其重要性。目前因执行质量事故而导致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陷于被动甚至被推上被告席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属于执业人员业务能力所限或对法规、准则理解的偏差,导致技术处理上的失误。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对协会的鉴定表态成为一种主动的需求,希望协会能够通过行业监管体系提供更多的咨询服务,这就为协会监管咨询职能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保护职能
依法保护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不但是监管体系的一项职能,也是协会的一种责任,这一点目前显得尤为迫切。
近几年来,不少事务所成为代偿代赔的诉讼目标,只要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审计报告有所谓不实之处,不论造成不实的过错责任是否在注册会计师,也不论造成的损失与事务所报告之间有无必然因果关系,更不论诉讼时效是否已过期,事务所往往被追加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而且此种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协会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权威机构,应为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不公正待遇仗义执言,这样会比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自己抗辩的收效大得多。
(四)惩戒职能
惩戒,是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在执业过程中具有重大过错且形成危害后果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处罚,以促进其改正错误、遵守职业道德和提高执业质量,并使其他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引以为戒。协会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检查应与惩戒处罚结合起来,只检查不处理不算监管,也达不到监管的目的。目前,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分为三个类型:
1.协会处罚,指协会按照章程和行业规则、规范的规定,以协会名义实施的处罚,如通报批评、停止会籍等;
2.由财政部门依据《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规定》等,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行政处罚,如暂停执业、撤销事务所等;
3.由司法机关依据《民法通则》、《刑法》等规定,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所实施的处罚,包括承担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行业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完善的监管机构和过硬的监管队伍是搞好业务监管工作的可靠保证。根据协会监管工作的职能,参照司法体系的相关做法,笔者认为应在协会监管体系下分别建立调查、鉴定和惩戒三个专业委员会。
(一)调查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可以协会监管部原分工人员为基础,抽调在大、中型事务所工作过、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为委员会的成员。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分专职和兼职两类,必要时可临时向律师和政府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咨询。
调查委员会组织审议、讨论专案调查组的调查小结(总结)或调查报告时,应通知所有委员出席;组织调查听证会时,除应通知一定数量的委员出席外,还应通知被调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列席听证,接受质询。调查委员会通过调查并审议通过的调查报告,应连同其他调查材料装订成卷宗,以书面形式移送鉴定委员会。移送鉴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应与有关当事人(包括被调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对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见面并征求意见。调查委员会对立案事项经调查确认被调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无过错,或虽有过错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足以给予处罚时,应以调查小结(总结)或调查报告形式,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调查材料不再移送鉴定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对鉴定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对具体案件的鉴定结论或处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通过协会监管部提出书面抗辩或抗诉。
(二)鉴定委员会
鉴定委员会同样以协会监管部原分工人员为基础组建,除抽调业务熟练、为人正直的资深注册会计师,还应聘请对注册会计师事业热心、具有一定权威的律师兼任委员或担任法律顾问。当鉴定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调查确认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可将专案卷宗退回调查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委员会重新调查或作补充调查。
鉴定委员会经审查鉴定,认定被审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有过错并需要给予处罚(包括通报批评,下同)的,应将鉴定结论与所附卷宗一并移送惩戒委员会。鉴定委员会经审查鉴定,确认被审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案件中无过错,或虽有过错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处罚的,应将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报协会批准撤销案件,鉴定材料不再移送惩戒委员会。经审查认定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并无过错,而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执业人员对具体被审验事项判断错误,鉴定委员会可以书面通知被审查的事务所及有关投诉人。
鉴定委员会对协会监管部转来调查委员会抗辩或抗诉的案件要求重新鉴定的,应另外组织人员审查材料,重新作鉴定结论。鉴定委员会接到基层协会鉴定委员会或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请求对具体业务事项进行鉴定的,经协会监管部同意,可以受理并给予鉴定,但送审的基层协会或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以咨询意见书面形式出具。鉴定委员会对惩戒委员会就具体案件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通过协会监管部提出抗辩或抗诉。
鉴定委员会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法院等有关部门对其处罚不当的案件,经调查委员会调查和本委员会鉴定后,如果认为处罚的确有错,应当向实施处罚的法院等部门提出抗辩或提出其他形式的书面交涉。
(三)惩戒委员会
惩戒委员会亦应以协会监管部原分工人员为基础组建,该委员会主任可由监管部主任或协会正、副秘书长兼任,同时约请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惩戒委员会对鉴定委员会移送的鉴定结论及所附案件卷宗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调查报告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鉴定结论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和准则不当的,可以退回材料,要求调查委员会或鉴定委员会作补充调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惩戒委员会经审议决定对被审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处罚的,文件印发前应与被处罚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见面,充分征求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必要时,惩戒委员会也可以组织听证会,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应出席听证会并可以为自己的过错进行申辩。
惩戒委员会经审议决定不对受审查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的,应将审议意见报协会监管部批准;惩戒委员会对经审议决定不处罚的案件和经审议决定不改变以前已作处罚决定的案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当事人对协会实施的或协会参与实施的处理不服,可以向协会监管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协会申诉,协会监管部认为需要重新调查、鉴定和复议处理的,或上级协会指定复查复议的,应当照办,其程序与以上相同。
惩戒委员会议事规则应与以上两委员会相同。
三、业务监管体系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调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1.调查委员会负责对协会监管部受理立案的案件组织专案调查,并参与组织对所属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日常检查。
2.调查委员会组织专案调查的案件应包括:(1)事务所的客户或第三人就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过错向协会或其他有关机构进行的举报或投诉;(2)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受到不公正待遇而向协会提出请求保护的申请;(3)协会监管部交办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处罚不当要求重新调查处理的案件;(4)协会监管部交办的财政、审计、法院等有关部门转来要求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进行处罚需要调查的案件;(5)协会参与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而需要重新调查或作补充调查的案件;(6)协会监管部从其他渠道获得信息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
3.调查委员会专案调查的内容应包括:(1)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具体业务时,是否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务公告等规定的程序实施?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在执业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2)引发立案调查的审计、验资等被审验事项的实际情况如何?(3)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事项所发表的审验意见或所出具的证明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被审验事项的实际情况?所作结论依据的证据是否充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当?
4.调查委员会对调查终结的案件,应在调查小结(总结)或调查报告中就被审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具体职务行为有无过错及过错的性质、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发表意见。
5.调查委员会应关注已调查案件的鉴定及处理情况,调查委员会认为移送案件鉴定或处理不当的,有权通过协会监管部提出抗辩或抗诉。
6.调查委员会应对鉴定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要求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的案件或事项实施调查,并及时将新的调查材料及修正后结论移送要求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的专业委员会。
(二)鉴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1.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调查委员会移送的调查终结的案件,并就被调查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有无过错及过错的性质和程度进行鉴定,也可以对被审查案件本身涉及的事项的质和量进行鉴定。
2.鉴定委员会鉴定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过错,包括程序性过错和实质性过错,程序性过错指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是否按执业道德规范及准则、实务公告的要求进行执业;实质性过错是指专业判断、适用法律法规及认定被审验事项的性质、数量的错误。
3.鉴定委员会对协会监管部转来所属基层协会和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申请鉴定的案件或其他事项,有责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并以委员会的名义发表鉴定意见。
4.鉴定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调查结论不当或依据不足,调查的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有权要求调查委员会重新调查或作补充调查。
5.鉴定委员会应关注已鉴定并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认为移送案件处理不当的,有权通过协会监管部向惩戒委员会提出抗辩或抗诉。
6.鉴定委员会对惩戒委员会提出进行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案件或事项,应及时予以办理。
7.鉴定委员会对监管部交办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因协会鉴定不当导致错误处罚而要求重新鉴定的,监管部转来调查委员会的抗辩或抗诉的案件,以及依照《行政复议法》复议需要重新或作补充鉴定的案件,应在原鉴定人员以外组织专业人员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时,如果认为原调查材料反映的事实不清,有权要求调查委员会重新调查或作补充调查。
(三)惩戒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1.惩戒委员会负责对鉴定委员会移送的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调查事实无误、鉴定结论正确但因处罚不当而需要撤销或改变已生效的处罚决定的,惩戒委员会可直接审议处理。
2.处理决定包括不处罚和给予处罚两类。给予处罚还应按过错情节、危害后果及其他有关规定分为若干种具体处罚形式,如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
3.惩戒委员会有权对调查报告及鉴定结论进行评价,认为需要时,有权要求调查委员会、鉴定委员会作补充调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4.惩戒委员会对协会监管部转来的调查委员会或鉴定委员会向本会提出的抗辩或抗诉,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提出抗辩或抗诉的专业委员会
❼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为什么点进去只有封面
有这几种可能:
1、需要注册会员,有些资料可能只有会员才能看到。解决方案:注册版会员再登录权。
2、网站可能并没有放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另找寻其他可查看财务报表的网站。
3、可能是网站系统问题导致内容不全。解决方案:需要咨询一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网站客服。
4、可能是自身电脑问题无法显示全部资料。解决方案:刷新页面或者清除缓存重新登录试试。
❽ 安然事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启示有哪些
安然事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1、不能由企业控制会计师事务所
2、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法
3、不要对金钱过于崇拜
4、要有自己的行为和处事准则
❾ 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体制基本上可以分为哪三类
会计属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
会计学专业属工商管理学科,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专业。该专属业设有企业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三个专业方向。专业以企业会计为主,兼顾计算机与财务管理。在教学方法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倡启发式与案例教学,多方位培养学生处理会计业务与管理财务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会计学专业是以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为基础的基本理论应用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基础,主要学习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资本运营、资产重组、企业兼并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国际会计核算的惯例,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侧重于实务操作,通过会计手工模拟室和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的基本训练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同时注重强化学生财务管理、审计、经济法、税法方面知识的学习,为学生以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❿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查不到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信息怎么回事
一方面是漏掉了东西,其它就是证和事务所都是没有证的
京师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