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牌照转让
Ⅰ 南京牌照能过户吗
回答:南京车牌不能过户。
按照交规规定,车牌是不能过户的,车牌属于版国家共有财产,它并不属权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并不能随车过户。
二手车交易就是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办理转移时按规定必须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重新核发号牌。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提醒: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Ⅱ 南京车牌可以过户吗 我想把车牌买了
车牌是不可以过户,机动车在过户之后该机动车需要申请新的号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南京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 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
Ⅲ 南京牌照到外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及在南京的居住证。
Ⅳ 南京车牌能过户吗
小汽车的蓝牌吗?
不行,二手汽车过户都必须换牌,就是为了防止买卖所谓的吉祥号牌
Ⅳ 南京车牌如何过户
车辆可以申请过户,车牌不允许办理过户。
过户完毕车辆,车管所会收走车牌。
原车主持有车牌满3年,过户车辆时可申请保留车牌半年,此期间原车主可购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牌号。
Ⅵ 南京牌照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的啊,不过在车辆所那里找些代办人会很快的 估计给他们的费用就是100元吧 过户 : (私牌):要求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并、且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Ⅶ 买一辆南京牌照的二手车,过户可以连带车牌过户过来吗
二手车过户不可以连带车牌过户过来。原车保留的车牌只能用到新车上,购买二手车将不能继续使用旧车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3、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4、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7)南京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1、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Ⅷ 南京牌照到外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手续: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及在南京的居住证。
流程:
1、外地户籍在南京购买机动车办理过户上牌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及在南京的居住证,和卖家一起,带着车,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过户。过户需要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2、车牌是南京的车辆办理过户,必须到南京才可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再到外地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
3、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8)南京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二手车过户的交易流程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 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注意事项
办理二手车过户的必要性: 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办理二手车过户的条件
有合法来源和手续、无遗留银行质押和法院封存记录、无遗留交通违章和未处理事故记录、无遗留欠费记录、所有证件齐备。
二手车过户所需的资料、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养路费凭证、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手车过户前的准备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裸车现价)1%收取,公户(裸车现价)3%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10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Ⅸ 外地车过户到南京需要的条件
车辆从沈阳转到南京,车辆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在沈阳的车管所办理转出手续,在南京的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
一、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二、需要的证件
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三、需要的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四、注意事项
1.有合法来源和手续
2.无遗留银行质押和法院封存记录
3.无遗留交通违章和未处理事故记录
4.无遗留欠费记录
5.所有证件齐备
(9)南京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具体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办理。
2.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确认机动车。
3.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到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6.凭《待办单》等待选号,并在选号完毕后确认车辆牌号,付牌证费后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7.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
网络-车辆过户
Ⅹ 朋友转让我一辆南京牌照的车。我不是当地人。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过户到自己名下
需要双方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车管所申请过户。
你是异地户籍需要出示身份证,以及你在南京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