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
① 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
你好。可以转让复,根据《制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②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能不能办理转让手续
根据协议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自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国土部门出具《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确定底价后,以公开方式挂牌确定出让价格和确定权利人。
因此,经市县国土部门批准,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其房屋也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③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划拨土地转让房产首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并且转让行为需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审批,并缴纳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④ 划拨土地房屋转让后是否为出让土地性质
据你的描述,你来买的房子恐怕还没自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吧!既然是二证合一,那么你的房产证上应该是出让性质才对!但是据我所知,只有出让的土地才可以进行银行贷款,在这点上看又是矛盾的!我建议你去房管局或者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去查询一下你的房子土地性质!
如果你的土地还是划拨的话,那么你想取得完全产权,可能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是很多,大概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几,每个城市不一样!
⑤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如划拨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可以交易。土地证过户时,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⑥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划拨土地,在抄交纳了土地出袭让金后,是可以交易的。(前提是准许买卖)
具体要问当地的主管部门(国土局)。
划拨土地上的住房,在办理土地证后是可以交易或者买卖的。
房屋跟土地是两回事,我想你的问题主要是地,还是先去国土局问清楚再买吧。
⑦ 国有划拨土地上建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过
国有划拨土地的住房经批准可以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版》规定:第四权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⑧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转让吗
可以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回,确属必需答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