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工厂转让
⑴ 工厂转让,员工有赔偿金吗
变化合同主体,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可以要求赔偿 赔偿数额应该为依照你工作年限15年计算 补偿15个月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将社保买断 条件由双方协商 法律未明文规定一定要买社保 只说有补偿 社保一般购买15年 你已经买了14年 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将最后一年的买断
(1)南海工厂转让扩展阅读;
对于赔偿员工的认知,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点,赔偿的对象应当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这种正式员工,一是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法第42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即为正式员工。二是,对于部门没有签订合同的,但是仍然可以视为正式员工的,在本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5年的,或者是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已经不满5年的情况下也是正式的员工。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企业的转让,前一种是根据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时间继续续约,后者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动与接收的单位签订。
同时,接收单位如果将您解雇的,应当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额为一年的平均月薪,月薪参照前单位每月予以您的薪资进行计算。当接收公司的拒绝接受的,或者是拒不补偿时,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权益。
对此我国法律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以年为单位,每增加一年,支付一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月。如果是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在其所在地的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的时候,此时按照三维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上限为12年。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的月工资,距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进行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经济补偿金
⑵ 工厂转让的问题!
其他股东可以转让,如果你有绝对控股权,能够管理。
我就是想买过来自己管版理,不要其它人了权,现在只有那两个人丙和丁合一股的不同意卖我,其实股东都同意卖给我!工厂在工商注册是以村委会的企业注册的,法定人同村委会的书记!
对外同村委会的自己的企业,股份只是内部说大家一起做生意,每个人出多少钱这样定的!
⑶ 别人的工厂转让给我了,我还能继续使用他的营业执照吗
既然是别人的工厂转让给你,你就把营业执照换了,改了法定代表人是你本人,省以后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⑷ 工厂转让
如果跟你转让的客户愿意付转让费用,那是可以这样做的,请问你们工厂在哪里呢?
⑸ 价值三千万的工厂转让,中介人怎样收费,应按
价值三千万的工厂转让,中介人应按照转让标的进行计算收费,这样合情合理也便于计算。也就是按照百分比收费。如按照1%收费,三千万就是30万的中介费
⑹ 我想找加工厂转让的,在哪找啊
赶集网。。
⑺ 工厂转让,工人有补偿吗
【企业 分立 合并变更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股份制 合作制 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一条规定:在企业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履行与职工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转产 经营调整 裁减人员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SPAN></SPAN>
⑻ 工厂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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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厂遭遇“猪流感”
一场“猪流感”闹得沸沸扬扬,不是隔三岔五隔离一下某某次飞机的游客,就是全城带着“猪鼻子”上学上班逛街,据说,这场“猪流感”也吹到了佛山了。
据报道,2009年5月12日下午五点左右,在佛山南海区黄歧镇一家外销型工厂的房顶上有个带着口罩的人扬言要跳楼,近一看,原来是厂长。“厂长怎么啦,看他带着口罩穿得严严实实跟个粽子似的,不会是‘猪流感’吧”。楼下的亲戚一边嘶喊着叫厂长别跳楼,一边心里也嘀咕着。据说,厂长好几天那样了,每天跟个见光死似的,把自己包得像个“木乃伊”,还常带口罩,见人躲躲闪闪的,还一度停产两个月,把自己隔离在车间里,这难免不让人捏了把冷汗,难道厂长中了“猪流感”了??
后来,副厂长冒着生命危险走过去一问,见厂长老泪纵横的说着“亏了,亏了”。细问下,原来是工厂今年没订单,老本也花光了,厂长寻思着卖厂却一直找不到好“婆家”,眼见发工资的时候到了,厂长挂不住老脸,所以才一直像个“猪流感”那样“自我隔离”。
笔者发现,时至今日工厂倒闭是很正常的事。以东莞为例,去年年尾至今的确经历着一场特殊的“倒闭潮”。据报道,“去年8月份的时候,已有1600家台企、3000家港企从东莞撤离。想想这意味着什么——3000家港企占到东莞港资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1600家台企占到东莞台企总数的四分之一,一个经济体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基本上处于雪崩状态。”。
笔者认为,时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量减少,利润下降,一向薄利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和外销型企业,的确面临着倒闭和亏损的危险,但试想一下,要是每个感觉无路可走的厂长都选择跳楼,那谁还敢去厂里打工?要是这个厂子的生产线还是流畅完好的,倒闭了岂不是浪费?要是真的跳了楼就能解决厂子亏损的问题?
当工厂遭遇“猪流感”的时候,到底有何解决办法呢?
在接下来的几天,笔者便多方寻找工厂倒闭的解决方案。从在南海区一家外销文具厂工作的同学得知他们厂子之前也面临这种状况,他们是通过与其他工厂进行资金和业务的整合来“激活”这个厂子的,我突然对“工厂整合”这个词感了兴趣,于是就上网搜索,结果在网络的知道和网页里都搜寻二手工厂买卖的网站, 然后找到 www.ebyeby.com ,进去一看原来是一个二手工厂交易的买卖平台,而且已经有数十家厂通过这个平台成功地买卖到工厂。
特别想说的,近日笔者开车出游期间听电台一个“珠三角产经了望”的访谈节目,它提及佛山现有一间投资策划公司正在开展专门为工厂找订单,提升工厂管理,实现工厂整合重组的业务。笔者很欣慰的觉得,目前类似这类新兴的行业一定可以为佛山的中小型企业带来如沐春风的帮助,因为他们某一程度上真的可以像“医院”的角色诊治一些“病厂”。
笔者最后想和大家说,中小型企业面对的无论是“金融风暴”还是“猪流感”,都不必过度慌张,因为如今像www.ebyeby.com 这样的平台正在为解决倒闭危机时注入一颗强而有力的“防疫针”。工厂以后一旦面临倒闭的问题时,一定要理智地通过“工厂买卖”去解决燃眉之急。
当工厂遭遇“猪流感”,不必跳楼,通过工厂买卖,不需折腾。
⑼ 我是一个小型加工厂,老板被抓,厂转让,由政府来发厂里工资,请问我该向谁要
很明显;政府答应了 ‘就像政府要呀’
⑽ 工厂转让在哪里发布。
在58同城上,赶集网上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