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税金
Ⅰ 土地转让税费,土地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土地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营业税=营业额×5%,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5、个人转让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有关公式计算,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根据财税[2006]162号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1)土地转让税金扩展阅读:
土地转让税费注意事项:
以下相关事项,是国有土地转让交易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土地转让当事人应当多加留意细节,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控制法律风险,避免出现违法现象。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Ⅱ 土地转让需要交哪些费用、税金
土地转让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版缴纳5%的营业税。权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Ⅲ 土地转让涉及税费怎么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转让出让方涉及税费:
1.营业税
根据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同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土地转让受让方涉及税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同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3)土地转让税金扩展阅读:
查人员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驳回土地转让申请。
(1)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2)权属来源的性质是不许转让而又未取得批准的;
(3)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市政府批准列入征用、拆迁范围内的和不符合城市规划的;
(4)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5)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6)设立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7)权属有争议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包括征地协议未全部兑现的),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达不到建设用地条件或投资额达不到总投资额25%以上的;
(9)转让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属行政划拨的(即未注明使用期限的),未取得土地部门批准,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地价款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
(10)转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或受让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Ⅳ 土地买卖要缴的税金是什么
土地买卖要缴的税金有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 具体分析如下:
一、土地买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二、土地卖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三、买卖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4)土地转让税金扩展阅读:
一、 下列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
1.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
2.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
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或公司经批准,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出售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
5.处置停缓建工程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6.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变卖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
7.为实现抵押权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交易机构是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和管理目标;
2.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3.接受主管部门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委托,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工作;
4.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供求信息和交易结果;
5.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Ⅳ 土地转让的税费问题~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并不是说由出让方或受让方一方承担,而是双方分别承担自己应付的税费
拓展资料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土地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答复意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我局将不予受理土地转让申请;如符合转让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缴纳有关税费。
1、需提供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存档留复印件,未发证的先补发证);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存档留复印件,如未发证,出具未发证文字说明或房管局证明);
(3)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转让方向我局提交转让申请原件;
(5)土地转让协议原件(存档留复印件);
(6)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原件;
(7)交纳各种税费发票原件(存档留复印件)。
2、应缴纳的税费:
(1)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价格的40%-50%。
(2)土地契税。税率为4%,详情请咨询县财政部门。
(3)土地转让营业税。税率为14-15%,详情请咨询县地税部门。
(4)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标准见赣发改商价字[2005]1071号文。
(5)土地登记相关费用。约200元/宗。
Ⅵ 土地买卖要缴的税金
土地买卖要缴的税金有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 具体分析如下:
一、土地买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二、土地卖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三、买卖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6)土地转让税金扩展阅读
土地税收政策
一、新征耕地环节
1、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二、土地出让环节
1、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三、土地转让环节
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交易
Ⅶ 怎么计算土地转让税费
一、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Ⅷ 土地转让如何缴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税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8)土地转让税金扩展阅读: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及本市具体补充规定
Ⅸ 土地转让税怎么计算
买卖土地使用权,属于转入无形资产,由出让方缴纳营业税,你说你们是购买方,那么你们是不用缴纳营业税,你们只需要缴纳购买过程中支付的印花税和转让过程中的手续费。按交易金额*印花税税率即为需要支付的印花税税费,手续费一般不固定,但出入不大,以具体机构决定。不过提醒你下(营业税是流转税,所以具有转嫁性,所以税赋承担者是购买者,但是是出让方支付的,这部分营业税,在你购入土地使用权后,进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这部分营业税是:(以3000为例),成交金额:3000*2016=X
(x自己计算下),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适用税率5%,所以这部分营业税:x*5%
(这个只是分析给你听的,这个并不是你支付的——只是想说明下流转税的性质)
Ⅹ 土地转让双方需要缴哪些税税率是多少各种税的品目名称是什么
一、增值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