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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证书

发布时间: 2021-02-02 07:26:31

『壹』 劳动局颁发的证书有哪些

第二条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第三条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遵循申请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第六条 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 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术等级考核)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证书的名称、种类按现行规定执行)。 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专业、工种)分类、职业资格标准以及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和技能鉴定的办法。 第八条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 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团体和所有企、事业单位。 第十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其实办公自动化的这个随便考那个都可以. 信息产业部的,考完了以后给你发的是:信息化工程师的证. 其实都是证明了你有能熟练操作OFFICE的技能.无所谓的. 我觉得你如果想当文员,可以继续考个文秘证.有初级,中级,高级的. 那个还有些用. 现在找个人出来,不都会用WORD什么的么. 主要看的是你运用.同样是做幻灯片,你能不能做的很漂亮,很有新异,让人家看着很舒服.这就是差别了.. 这个证书又不是那种很难拿的,所以用人单位不会很仔细的看是从哪里发的.只要你会用,有证就可以了 个人意见,希望能给你些帮助:)

『贰』 劳动局发的毕业证怎么查

1.劳动局发的毕业证可到颁发部门所在省级劳动部门查询。
2. 劳动局没资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多半是短期培训什么的合格证。或者是什么职业技能培训的证明。毕业证书的颁发肯定只有学校。

『叁』 劳动局颁发职业资格证有哪些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珠宝检验员、防腐蚀工、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肆』 劳动局考技术等级证 具体需要什么啊

职业资格来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源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伍』 由国家劳动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有哪些

目前社会常见的几种培训证书有什么区别?
各省住建厅针对本区域可发放施工作业操作证(非全国通用),但多为集中报名、短期培训班形式,学员对学时保障、授课系统性、师资稳定性和培训资源自主选择余地有所限制。

原建设部发放的“建设行业技能等级证”相当于职称证,是一种水平证书;目前由于建设部更名,职能范围调整等原因,该证书早已停止发放。目前社会流传的证书样式依然是建设部明令发文已经作废的文件样式,提醒学员注意辨别。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原建设部建设机械人才开发办公室)发放的培训合格证相当于毕业证,是用人单位查阅的要件;该两证书均需要通过协会定点的培训机构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集团的培训中心等正规培训,符合规定学时,学完规定课程,建立学员档案,出具成绩单,并在协会备案,方可获得。需要2年期审;证书可在中国建设机械职业教育网查询,学员发生事故后,可协助向事故处理部门、社会保险机构、设备保险方提供学员培训全套纪录,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发放”技能等级”证书,相当于职称证,是一种水平证书;目前一般只针对通用行业的基本工种。其人保部事业单位多发“资格证书”在建筑行业应用受到限制,原因在于目前住建部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尚未出台,故建筑行业的技能鉴定缺乏行业标准层面的依据,技能考核和证书的发放缺乏政策和标准支撑。

涉及到行政许可法和政+府职能以及安全事故调查中的公正性,安监局作为事故的监督部门,已经停发此类证书。

技监局只发放有关特种设备和特殊工种的证书,一般只针对生产厂内工作范围的工种,一般证书上会标注“厂内”字样

『陆』 劳动局颁发的有哪些职业资格证书

有两千多个工种,你可以打开入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 ,里面有详细的工种目录

『柒』 由国家劳动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有哪些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

『捌』 由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哪些

由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
物流方面有物流师、仓库保管回员等;答
人力资源方面有人力资源师等;
电子商务方面有电子商务师,数控有钳工、数控等。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玖』 劳动局证书有用吗

第一条 为了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工种)技术人才,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 从业资格 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 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第三条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 资格考试 、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 。 第四条 职业 资格证书 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职业 资格证书 制度遵循申请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第六条 职业 资格证书 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 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 考评 和技术等级考核)纳入职业 资格证书 制度。 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证书的名称、种类按现行规定执行)。 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 资格证书 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专业、工种)分类、职业资格标准以及学历认定、 资格考试 、专家评定和技能鉴定的办法。 第八条 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 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 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团体和所有企、事业单位。 第十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拾』 国家人力资源部门与国家劳动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有什么本质区别

国家人力资源部门与国家劳动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没有本质区别。

国家人力资源部和国家劳动局已经合并为一个单位,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之前由这个两个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两个的效力是一样的,全国通用,证书都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查询。

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取代原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其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发职业资格证书为最高职业等级证书,即OSTA证书,其他所属还有职业培训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等,即相关证书。

CETTIC证书,可以作为参加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接受过培训的证明。有些职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劳动局证书扩展阅读: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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