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原因
Ⅰ 我现在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出于特殊原因,我父亲想要把他个人名下私人企业55%股权转让给我,我是一个大
从公司法角度,你是股东,公司有公司章程,你按照章程享有权利和承担约束,例如公司花钱是不是需要通过你,分红,你是否能转让等。你是股东,不是经营者,不负责日常经营,但有权监督,查核经营行为。
Ⅱ 股权转让情况说明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个人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持有
公司的股份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 ),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 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 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 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 承担。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 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10、 公司股东会关于甲、乙双方股份转让的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股权转让原因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规定,还应遵守《公司法》的规定。除了遵守《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作出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签订合同的主体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4、明晰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网络——股权转让
Ⅲ 企业股权转让,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完,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吗(股权转让原因是因为股东企业名称变更)
第一,股权转让,到工商局准确的说法是“申请变更登记”,工商局需要做出核准或者专不予核准的决定属,它与备案是不同的。
第二,股权转让是否到工商局去做变更,后果是不一样的。不做变更登记,则股权转让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仅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有效。做了变更登记,则具有公示作用,能对抗第三人。
简单点说,不做变更,在外人看了,股东还是原来的股东,在内部人看来,股东已经换人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Ⅳ 股权转让时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的问题
对于一般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即为其注册资本,应全部计入“实收资本”科目。此时不会出现资本溢价。而当企业重组并有新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就不一定全部都能作为实收资本处理。其原因主要有:
①
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
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另外,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属原投资者的权益,但没有转入实收资本。如果新投资者一旦加入,则将与原投资者共享该部分权益。这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②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
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③其他原因
在企业重组活动中,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新投资者为了
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
,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公积。
说白了就是获利代价,不用明细到—某某公司,资本溢价从产生开始就是共同权益了。
Ⅳ 公司以前有两个股东 现在由于个人原因一个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出去了 转让后还需要将公司的固
股东将股权转让出去之后,公司就跟该股东没有关系了。股权有价值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对应的公司资产。
Ⅵ 公司股权转让原因简单 范本参照
股东会复决议
2013年12月9日 科技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xxx同意受让xxx的 科技有限公司20%计6万元的股份;
2、ss同意受让sss的 科技有限公司10%计3万元的股份;
4、sss同意退出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5、同意www加入aaaa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6、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全体股东签字:
2013年12月9日
Ⅶ 前法人子女要求股东退还前法人转让的股份,原因是前法人签订股权转让时神智不清
合同纠纷案件还是让法院来判吧,没有证据证明前法人是在神智不清或被骗的情况下签订,是无法起诉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