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转让债权
㈠ 转让部分债权金额不确定 债权转让有效吗
借贷债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担保法》第22条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第28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是: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让债权,因保证人已经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就不可能代为清偿借款债务。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债权数额超出原保证债权数额。二是从债权超出原保证范围,如原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但在借贷债权转让时一并转让。对超出原保证范围的转让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转让借贷债权中必须有主债权。《担保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只有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对民间借贷及其保证担保而言,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借贷主债权是必保内容,加之借贷债权转让通常都是主债权和从债权一并转让,或者只是转让主债权,而不可能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二是从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如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只有到一定时候才能明确具体数额,而在主债权转让时往往不确定,这就给转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基本要求只是对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未做特别约定而言的,如果明确约定禁止借贷债权转让,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只是对特定的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只是担保从债权的,则应从其约定处理保证责任问题。
㈡ 借条部分债权转让需要怎么操作
没什么操作的,转让双方签个协议,然后通知一下债务人即可。转让后借条原件也要交到你手上。
㈢ 主债权部分转让 抵押权效力如何 是分别及于各部分 还是不给予转让部分
基于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债权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仍然担保已转让的部分和未转让的部分,债权A转让出去的一部分为B,剩下的那部分为C,那么抵押权还是担保的债权A
㈣ 部分债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版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权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㈤ 抵押权的主债权部分转让的情况
1、张三有套房,张三因为资金需要将该房抵押给银行,拿到贷款后又将该房卖给李四。
上述案例中,张三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行为就是抵押权的主债权转让情况。
2、张三有辆汽车,张三因为资金需要将该汽车抵押给银行,然后又将该车卖给李四。
如果张三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银行就可以对抗李四。此种情况李四可能为善意第三人。此处有两处需要你理解。第一就是善意的判断。判断依据为:张三李四签订购车合同时李四是否知道此车已经设立抵押权。知道的为恶意,不知道的为善意。(此处为司法考试的考点)第二就是对抗是理解。即银行可以给李四说:“张三已经把车抵押给我啦,我有车管所的抵押登记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91条第2款的规定,你只能在代替张三清偿债务后方可购买这个汽车,你明白了吗?”(注此处也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
如果没办登记,银行就不能说上面的话,即银行不能对抗李四。因为李四此情况为善意第三人,此时李四可以得意的给银行说:“没学法律吃亏了吧?!根据《合同法》规定,此为正常交易,法院不会支持你的!”
上述情况同样适用浮动抵押。
附:《物权法》
第19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㈥ 哪些债权可以转让 债权转让要什么条件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版无效权。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㈦ 债权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版主债权被分割或权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㈧ 合同法的第几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