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转让
A. 单位公产房变更职工名下咋过户
一、什么是公产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主要是指由国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现在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大致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另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种住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产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被叫做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还没有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二、公产房过户材料及流程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公产房继承与转让过户条件公产房分直管公房和企业产,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继承的方式承租当你父亲过世或户口迁离本市,你可以作为子女继续承租其现有公产房,但须得其他有权承租人同意,包括,你母亲、祖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过户申请书。
采用代理转让承租人可以通过公有住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采用代理转让的形式变更承租人。(具体向房屋置换管理核心咨询)
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B. 房管所的公房过户规定
根据《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的行为;
民用住宅过户是指因承租人死亡、户口已迁出本市、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并向管房单位申请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的行为。
(一)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申请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申请过户。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条件
(1)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户口已迁出本市,可申请办理过户。
(2)新的承租人原则上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
(3)新的承租人,可选择通过公证或诉讼等司法途径确定,也可选择通过近亲属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
(4)协议确定中,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优先,先后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无法就承租人过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推举一名承租人代表。承租人代表在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签订“承租人代表协议书”后,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承租人代表在处置房屋使用权,包括有偿转让使用权、申请房改、征收补偿等。
(5)新的承租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并签订监护人承租保证书。待被监护人成年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办理承租人过户手续。
(2)公产房转让扩展阅读: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分户:
1、无合法公房租约的;
2、征收主管部门公告将要征收的;
3、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或赔偿的;
4、拖欠租金的;
5、房屋户型为单元式厅、室的;
6、分户后每户保底面积不足四十平方米的;
7、旧式住宅中共同部位拥挤的。
C. 父母已之,公产房没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1、公房可以过户。公 有住房 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 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将自己承租公 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房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2、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房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有利于承租人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定转让转租的原则进行。
3、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变,比如,转让使用权的住房属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后的受让人应当与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公房转租需要什么手续?1、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2、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3、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4、缴费领证。
D. 公产房买产权费用,有没有人买过产权啊
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1、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2、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3、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4、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5、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6、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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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1、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2、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3、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二、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1、同户居住使用 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
2、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
4、受理当月租金发票;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受让人提供有无享受实物分房面积和是否达到住房标准的具结书;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受理单》。
E. 亲属间有偿转让承租的公产房
您好!
公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专,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属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睡,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过户申请书
受让方可以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F. 公房使用权能否转让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
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6)公产房转让扩展阅读:
公房的概念: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G. 我想申请公租房父亲我和我老婆住在一起公产房40多平米名下没有房没工作这种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建议你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询问详情)也可以参考以下条款;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二)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三)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三、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H. 公产房承租权变更
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公产房不是个人财产,顾名思义它属于国回家或者集体、企业的财产答,这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关于公产房的租赁权是可以继承的。回答您的问题,需要您明白继承的相关知识,您爷爷的所有子女对于您爷爷的财产或者权益都是有继承权的,其实变更的部门是防止产生纠纷才这么做的。只有别的继承人出具了书面的证明,才不至于出现纠纷。关于公产房的租赁的法律法规都是散落在地方的法律法规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只能到当地的机关查询。
I. 公产房更名什么程序
公产房更名也就是说转让公房使用权,即为公房置换;
公房置换办事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公房承租人到公房置换单位,提出公房置换申请,并与房屋置换单位签定公房置换协议,提交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房承租权购买方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核查。公房置换单位受理申请并核验证件后,到房屋所属房管站对置换房屋进行核查。房屋所属房管站对将要置换公房的租金交纳情况、违章拆改情况、租赁纠纷情况及其它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3、办理手续。对符合置换条件的,公房房屋置换单位给予办理置换手续。置换双方缴纳费用,由公房购买方领取《公产住房置换单》,并到公房所属房管站办理承租手续。
(9)公产房转让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⑴同户居住使用 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
⑵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
⑷受理当月租金发票;
⑸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
⑴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⑵受让人提供有无享受实物分房面积和是否达到住房标准的具结书;
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受理单》。
(四)缴费领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房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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