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驳回书
⑴ 在财务共享报销上传中,财务发现你的票据有问题马上驳回,后被领导给你处分,这样合理吗
合理。
第一,每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所有员工都要遵守,如果违反了,一定会有相关的处分。
第二,财务人员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发展你的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给予退回,是在尽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三,对于业务部门,应该知道公司的报销制度,什么样的可以,什么样的可以,在知道公司的制度下,仍然会有不规范的操作,你的领导给你处分是可以的,否则大家都不按照公司的制度走,公司将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行。
第四,以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于自己不确定的报销,可以事先咨询财务或者让财务部人员帮忙先看一下,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⑵ 在大学里跟室友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什么
在大学里做过很多让我觉得疯狂的事情。
可能在别人眼里看,这都是一些不值得一提的很小的事情。
但是,在我认为,它真的是我大学期间做的较为疯狂的事情了。
所以,对我来说,和室友一起在考试作弊也是我学习生涯中疯狂的一件事了。
虽然现在想想,我在大学做过的疯狂事情和别人的做过的疯狂事情做地比,显然我做过的疯狂事情真的是弱爆了,但是这也是在大学经历的一种回忆,以后自己和别人聊天也可以洋洋得意说过自己也曾在大学里做过疯狂的事情。
⑶ 问:赵乙能否处分自己的起诉权,法院驳回其撤诉申请是否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一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该案中,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子女的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乙撤诉是为了侵犯原本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有非法的目的,因而法院据此驳回其撤诉申请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或民事实体权利,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处分权进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处分权并不是绝对的,收到法律和审判权的制约。在该案中乙申请撤诉必须接受法院的审查。
一楼所说的乙没有继承权,就谈不上诉权的说法是错误的。继承权是实体性权利,诉权是程序性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以上四个要件,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继承权只能说明他会在接下来的诉讼中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⑷ 公务员被处分不服而提出申诉,而后被驳回要怎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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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处分不服而提出申诉,而后被驳回要怎么救济。大家W回答2的不错啊!k,可以运用一下-i
“上诉”这个程序仅指一审之后当事人对一审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终审判决以后就不能再上诉了。 如果不服而想申请救济:(1)可以在两年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向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看可否通过向检察院上诉,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3)向有关部门信访。而你说的想爱你高院申诉已被驳回,那诉权确已穷尽,如果真有重大冤屈,只能信访了。 对二审终审后的民事案件信访有很大一部分是长线信访,即赴省进京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