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会驳回上
一、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1、他人已经先申请注册了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违反了绝对禁止性条款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违反了相对禁止性条款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凡是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全部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侵犯了“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二、如何避免商标被驳回?
知道了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我们就应该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商标注册被驳回。
1、事先进行商标查询
“商标入网”以后,查询商标已经很方便了,在各国商标网上的“商标查询”中即可对商标进行查询。在开始商标注册申请前,先通过商标网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或是否有近似商标,如果有,则需要考虑更改自己的商标以和在先商标区分开来。
2、了解商标法相关规定
在注册商标前,要熟知《商标法》中有关商标注册的禁用条款,避免因为触犯这些条款而被商标驳回。
3、加入自己的独特标志
在注册商标时,在商标中加入自己独有的标志,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比如注册肖像商标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是在图形商标中加入肖像元素。因为每个人的肖像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注册肖像商标与他人类似的可能性极低。
4、放弃“蹭大牌”的侥幸心理
要摈弃“傍名牌”心理,不少商标注册人希望通过和名牌类似的方式才蹭蹭对方的“名气”,心存侥幸心理,但这样的商标基本上是不会被通过的,只会耗费时间精力。
三、商标被驳回后如何补救?
事实上,商标被驳回后,可以借复审这个良好的机会进行不补救!
但是,商标驳回复审是非常麻烦的。商标驳回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如需复审,就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超过15天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而且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后,一般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左右才能知道复审结果。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耗费不必要的精力,在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前,下面这些工作一定要做。
1、 进行驳回原因分析
如果不知道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就盲目的提出商标驳回复审请求,那么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再一次被“驳回”。这个原因分析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自己专业知识足够,就可以自己做,如果觉得自己对相关知识不是太了解,也可以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
2、在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下可做驳回复审
在分析了原因之后,如果是违反了以上的绝对禁止性条款,那么就没有必要提出复审了,反正是肯定不会通过的。但如果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近似、造成不良影响等原因被驳回,提出商标驳回复审是有可能通过审查的,但也是“有可能”,而非百分百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3、提出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复审申请书正文(理由书);
(6)复审申请书;
(7)商标使用证据等。
② 怎样才能驳回女友
和别人比较肯定是错的``一来,别人在你面前表现的一面肯定经过伪装,不可能让你看专到他们私底下属怎么样的``二来,你听别人说的他们女朋友怎么样也不完全是真实的,男人很多时候为了自己的面子都会撒谎``所以两个人在一起是不是合适只有自己能体会``听别人的或者和别人比较都是很愚蠢的
③ 商标查询后怎么也会被驳回
办理过商标注册的朋友们都知道,商标注册前查询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可以降低商标注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那为什么商标经过查询还会被驳回呢? 原因一:商标查询有一短时间的空白期,说的专业点是盲查期,因为这段时间的数据没有录入数据库,所以期间的数据时查询不到的。空白期限大概有四到五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已经缩短了很多。我们的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都需要承担盲查的风险。一般没事,需要提醒商标抢注的朋友们要注意了,如果看好了某热门名称,下手一定要快,通俗理解先到先得。 原因二,商标被判近似。在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工作中,我们都会将查询到有可能产生近似的商标都告知申请人,告知利弊由申请人自己定夺。但是商标在实际评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有些案例,在我们看来有些牵强。但是已经判定的案例不可能更改;如果商标对商标申请人很重要,一般建议申请人复审了。这样在我们的时间工作中,通过复审成功注册案例也是很多的。
当然还有其他驳回的原因,比如 商标名称直接表述原料特点,或是产品的通用名称。这样的属于条款的驳回。这种情况一般不建议申请人复审。这种复审成功的几率就小些。
关于商标其他驳回的原因。在以后章节中会以实际案例阐述。
④ 申请专利被驳回了怎么办
在专利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申请专利被驳回了怎么办?下面来看看专利被驳回的操作办法。申请专利被驳回了怎么办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专利复审请求。(2)确认专利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专利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应当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专利复审的理由。为了支持专利复审理由或者消除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专利申请人在请求专利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专利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讲,因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层次性,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进行消极回应,或者专利内容确实丧失可专利性(例如完全相同的专利申请在先);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实质审查程序,因此,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消极回应,一般专利不会被驳回;但是,一旦专利被驳回时,就需分析专利被驳回的原因,如确实有可专利性的地方,就应修改自己的申请文件,克服其中存在的缺陷,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复审。
⑤ 怎样才算驳回二审
1.关于二审判决的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根据该规定,二审法院依据一审法院就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既可以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所以没有“判决驳回重审”的说法,二审法院驳回的应是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对你的上诉是驳回的话,那么你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是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话,那么事情还有转机。建议你密切与你律师的沟通,无论诉讼结果如何你请了律师肯定要付钱的。至于其他资费,具体根据你跟律师原先的约定。
2.你所说的协商要达到的要求其实就是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
⑥ 什么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会被驳回
什么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是指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的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那么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会被驳回?什么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会被驳回?什么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既可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予以驳回,也可以是在经过实质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才予以驳回。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会被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存在实质性缺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将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陈述意见和/或进行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 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和/或证据,也未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 予以驳回的缺陷,则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包括专用表格和驳回决定正文两部分。专用表格主要记载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号、发明创造的名称等。驳回决定正文包括案由、驳回的理由以及决定三个部分。案由部分应当简要陈述申请案的审查过程,特别是与驳回决定有关的情况,即历次的审查意见(包括所采 用的证据)和申请人的答复概要、申请所存在的导致被驳回的缺陷以及驳回决定所针对的申请文本。在驳回理由部分,审查员应当详细论述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 理由和法律根据。在决定部分写明驳回的理由,并根据《专利法》第38条的规定引出驳回该申请的结论。驳回决定一经发出,除要求更正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和要求改正错别字的信函外,申请人的任何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
⑦ 公司注册老是被驳回,怎么办
公司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原因:
1、公司名称重名或不规范
在注册公司之前,是需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的,只有核准通过的名称,才可以用来注册。但有一些创业者因为不太清楚流程,所以就忽略了核名这一步,直接进行了注册。
但工商人员在审核的时候,发现名称有问题,比如说重名了,或者是名称不规范,那么就会驳回申请。
2、注册地址不真实
公司注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中,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只要公司注册地址有问题,那么申请必然会被驳回。
什么情况下,公司地址会出现问题?主要的情况是,无法提供地址证明材料。即无法提供红本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而这些证明材料,是证明地址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注册地址一定要保证没有问题,因为如果地址是有问题,即便一是侥幸公司注册申请通过了,也会在后续的检查中被查出来。
3、经营范围填写不规范
公司想要经营什么,由填写的经营范围来决定,但公司能够经营什么,有时候还需要看有没有获得审批、许可。
即有的经营项目,是需要进行审批的,只有审批通过了才能开展相应的活动。所以,如果经营范围当中有这样的项目,但无法提供对应的许可证或者证明材料,那么就会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
4、申请人不符合要求
公司注册对于申请人也是有要求的,如果申请人有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或者股东,而所担任的这家公司被列入了失信名单,那么该公司的法人、股东就不能注册新公司。
⑧ 怎样驳回“你反驳就是说中了”这样的逻辑思维那
直接说:“这是什么谬论,天大的笑话,说不过我,就说我的反驳是心虚,简直没天理”。
⑨ 被别人说你再说一遍怎么驳回去
我就是再说一百遍也是这句话,反正只要你觉得自己有理就直接忒回去咯,没什么好怕的。
⑩ 为什么会驳回的我的起诉
人民法院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应该是发现你起诉的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