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驳回
⑴ 因果关系司法鉴定申请,法官有权驳回么
严格说,原告单方委托鉴定的结论是不能作为证据被采纳的,但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原告委托的是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了鉴定,法院的确有可能采纳。如果该机构没有司法鉴定资质,作出的结论法院仍要采纳,那就是法院有问题了。被告应向法院继续提出异议,如果法官仍不采纳,并以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为依据作出判决,建议被告上诉,并在二审重审要求重新鉴定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点:在一审庭审笔录中,应记载有被告要求鉴定的内容,否则二审法院也肯定不会支持重新鉴定。
⑵ 交通事故我方自行伤残鉴定对方申请从新鉴定我方可以驳回吗
如果在抄诉讼过程中,袭法院为了更好进行判决,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按法院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的。
1、如果是交通事故适用伤残鉴定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如果是工伤的伤残鉴定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如果是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⑶ 我向法院提出的“驳回被告重新鉴定申请”的申请,是否支持,法院是否应下裁定
法院给出的同意对方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合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法院应给你申辩反驳理由的机会,但实践中不用给你出裁定的
⑷ 对涉诉一方申请鉴定被法院裁定驳回的救济途径
可以申请复议
⑸ 行政诉讼,原告鉴定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按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鉴定的申请的情形。另外,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⑹ 一审申请司法鉴定被驳回,二审还可以在申请司法鉴定吗
基本不可能,除非是你有新的证据和理由;
否则的话,二审是基本维持一审做出的判决。
⑺ 此司法鉴定申请能驳回么
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法院应当先处理这个问题。
司法鉴定申请能够驳回,需要根据案情而定;,由于不了解您的案情,因此无法提供有效法律意见。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预约律师面谈。
⑻ 对方申请司法鉴定被驳回,派出所说等于没鉴定要求重新鉴定,这种解释合理吗
对方申请伤情鉴定是他的正当权利,司法鉴定所可以以规不于受理。派出所以办案需要为由要求重新鉴定也符合要求,你知晓即可,不必签字同意。所以你不签字照样可以申请并鉴定。当然司法鉴定处仍然可以根据伤情决定是否受理。
⑼ 没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被驳回如何救济
重新找专业的机构进行重新审计。
⑽ 第一次起诉,法院二次委托二家鉴定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均被驳回。
问:第一次起诉,法院二次委托二家鉴定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均被驳回。
答:回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答解答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