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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股份

发布时间: 2020-11-23 11:09:42

『壹』 工商局驳回一公司的登记是否合法为什么

您好!注册一个公司,你应当具备开办公司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 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 0、申请看场地 (除罗湖不用其他都要看场地)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1)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3)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要求登记专用章);16、相关的其他材料。 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 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 提交了这些材料以后,需要等待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一般不会超过15天。等到你拿到了工商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你的公司就算正式成立了。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根据法律的规定,你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一些相关的手续,如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您不具备开公司的条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不予注册。谢谢阅读!

『贰』 2020沪01执异27号裁定书,驳回异议被执行人,即将拍卖9963万股。什么意思

就是说,执行异议不成立,法院将继续拍卖被执行人的9963万股股份。

『叁』 我和别人合股成立有限公司,我是小股东,股金也按规定缴纳不参与经营,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出事跑了,

问:我和别人合股成立有限公司,我是小股东,股金也按规定缴纳不参与经营,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出事跑了,现在有人拿有公章的欠条找公司要钱,我要不要承担责任.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
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
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
(一)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公司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我们此处先介绍,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申请设立登记程序为: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登记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核公司登记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过程。
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文件的情况下发给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因登记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登记核准登记的,应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
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

『肆』 合伙做生意,法律规定中间可以退股吗(官司问题)

协商不同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个人合伙的退出,依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合伙人退伙,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合伙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及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伍』 申请保全被告人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应该是百分之几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保全被告人的公司的股份,对于保全的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但具体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陆』 公司起诉全体股东出资不实需要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吗重大事项要3分之二通过才可以法院可以驳回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起诉股东未足额出资,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出资是法定义务,未足额出资只是给股东提供便利,而非逃避出资的借口。
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坑害股东的企图,完全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把未出资的股东坑得血本无归!!!所以,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该尽义务,并全力把公司经营好。
如果未出资的股东担心经营会出现问题,想退出这个公司,那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内部(也可以是外部)的人。至于成交价格,那肯定是市场能够接受的价格了。
股东出资是义务,不是重大事项。如果公司决定歇业清算,那肯定是重大事项了。

『柒』 上市公司的名称是不是一定要有“股份有限公司”之类的字眼

是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上市。

上市公司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7)驳回股份扩展阅读: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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