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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精神疾病可以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吗

发布时间: 2021-03-16 01:23:24

⑴ 但法院说他有精神病将我驳回,合理合法吗

案件延期审理,先明确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你的问题,事实上是不存在的,被告是精神病人如果没有监护人,案件如何审理?因为监护人是其法定诉讼代理人,这类案件,必须延期审理,先明确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果连案件都无法审理时,怎么可能有判决书呢?
当然,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案件审理完毕后,被告才突然得了精神病,这首先要对其进行鉴定,到底是否是精神病,然后再明确其监护人,判决书送达明确后的监护人即可。
精神病 人在离婚案件中,送达法律文书难!
由于被告系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因此,在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时,被告及其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就会千方百计不接收法律文书。其他见证人由于担心被告会到其家中吵闹,往往也是不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知道被告具体住处的情况下又不能进行公告送达,这就给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带来了很大困难,法律文书不能送达,案件就无法进行开庭审理,进而又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期限。
在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作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监护人是其法定诉讼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作出的规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从精神病人的: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中确定。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也可以作为监护人;
3、没有前述人员的,由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⑵ 可以起诉住院的精神病人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律依据是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⑶ 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已成不在发病期需要通过鉴定才能撤销

如果患病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属于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双方的离婚协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同时,能够证明自己属于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有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来证明。
另外,如果其无法证明自己属于精神病人,那么其无法改变已经离婚的事实。但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后续问题。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⑷ 在离婚案件中被告因患抑郁症、精神疾病不能到庭、法庭能否缺席判离不出庭应向法庭递交什么相关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被告因患抑郁症、精神疾病不能到庭、法庭不能‍缺席判离。要驳回起诉的。因为精神病人、尤其是发病期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举报参加诉讼的能力,驳回起诉的决定是法院依法做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即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即可准予离婚符合以上条款的,法律可准予离婚
二、而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在结婚以后患上精神病的,须要经过长期治疗,而未冶愈的才准予离婚。 符合以上条款的,法院才准予离婚。

⑸ 离婚诉讼立案后发现被告精神病 经告知后原告拒提供被告法定代理人 如何处理

被告是精神病人不等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经过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被告无讼诉行为能力,才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即为被告的监护人,可由被告的父母及其他近亲属担任。

⑹ 法律有规定说和精神病结婚后不能离婚吗

如果你以夫妻双方已无感情,并无和好之可能,向法院提起离婚,通常法律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是接到判决后第六个月,你再以相同理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基本上会支持你的请求.

⑺ 女方以自己是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证提起行政诉讼的答辩状怎么写

被告答辩状的内容应当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驳,并说明自己行为合法的依据和证据。
行政诉讼答辩状一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机关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具体来说就是哪条法律规定你这个行政机关有权利作出这样的行为。比如,《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了有权作出婚姻登记的机关的范围;
二、被诉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及证据;
三、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四、作出被诉行政行为都履行了哪些法定程序。
最后总结,如果被诉行政行为完全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是合法的行为,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⑻ 如何处理被告是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⑼ 我有精神病离婚有5个月了,我感觉被骗了。我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首先,精神病人是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适合协议离婚。因为精神病人不具备独立甄别事物的能力,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有一方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另一方采取欺骗或者隐瞒的方式离婚的,发现后可以选择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民政部门核发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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