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支付令申请不收申请费吗
⑴ 申请支付令的程序,支付令申请书应该向谁提交
一、申请支付令的程序 劳动法没有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只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可以理解为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程序是: 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考虑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数额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由于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前提是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此,劳动者一般只需要提供调解协议书就可以。 2、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调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因此,劳动者可以按照这一条确定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因此,劳动者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一般来说,申请支付令属于本法列举的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范围的,法院都应当受理。 4、审查和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在劳动争议中引入支付令制度,就是要简化程序,尽快解决劳动争议,实现劳动者的劳动债权。而且,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依据是他与用人单位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因此,法院只要审查调解协议是否合法就可以了,一般只进行书面审查,不需要询问当事人和开庭审查。如果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合法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如果调解协议不合法的,就裁定予以驳回。比如,调解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就不能发出支付令,应当驳回。 5、清偿或者提出书面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支付令发出后,用人单位要么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向劳动者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要么提出书面异议。由于发出支付令前,法院没有对事实进行全面的审查,也没有要求作为被申请人的答辩,为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提出抗辩。因此,对于法院发出的支付令,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就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二、支付令申请书应该向谁提交 申请书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
⑵ 申请执行支付令是否还要另交申请费吗
申请执行支付令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专费用要根据《人民法院诉属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⑶ 申请支付令需要交费吗
你好,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为100元。但支付令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费内用要根据《人民法容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你可以根据以上条款的规定来交纳申请支付令的费用。
⑷ 申请费(申请支付令,执行),算不算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费
申请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但是否由被告全部或部分承担,需要视涉诉原被告之间的合同约定或者判决对原被告各自主张的支持程度而划分。
⑸ 支付令申请成功后缴纳的费用可以退还吗
可以退回,你支付令申请成功以后,申请费应该由被申请人负担,你自然可以要求退还。
⑹ 申请支付令被驳回的法律后果
不予支付,同时有法院对案件的负面评价。不过,毕竟案件实体审和支付令还是有区别的
⑺ 申请支付令被驳回异议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不可以的,支付令被裁回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将自动进入诉讼程序。可参阅民事诉讼法。
⑻ 申请支付令七十五万需要花多少钱
申请支付令只需要预交起诉案件1/3的诉讼费,七十五万需要多少钱取决于诉讼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8)驳回支付令申请不收申请费吗扩展阅读:
支付令的优势和弊端
优势:
1、程序简洁。债权人只需向法院提交申请和证据,不需要开庭审判,由法院进行书面审查。
2、高效快速。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若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弊端:
1、支付令只适用于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如借款、欠款等案件,对其它案件不能适用;
2、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明确、合法,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或者虽然发出了支付令,但债务人提出实质性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便失效;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在30日内无法送达,则支付令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