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强制执行
❶ 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问到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需要提交二审判决书
需要的,因为一审上诉后,如果你不提供二审文书的话,负责立案的法官无法判别该一审文书是否已经发生效力,以及是否判决内容有变化,所以需要提供二审文书
❷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执行依据是写一审判决文号,还是二审判决文号望指点
1、申请执行依据中写“二审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字号及主文多少项。
2、写法:先交待案件争议的当事人及案由,再写经后一审判决情况,二审判情况。
3、申请执行的内容:即一审判决书第几项。
附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❸ 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去一审法院还是法院二审,
去基层法院申请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至于如何申请,其实非常简单:写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附上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还有你的身份证直接去基层法院执行局(不是镇法庭哦)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3)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强制执行扩展阅读: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❹ 如果二审判决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么强制执行的文书应是一审的判决,还是二审的判决啊。
二审判决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说明一审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率,执行的应该是一审的判决
❺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了,写申请强制执行的字号应该写一审的还是写二审的呢
1、第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执行依据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回。书写申请执行书时,答在执行依据项目中,应当写明第一审的案号。
2、但是,在申请执行书的事实理由部分,要写明案件经过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的两审过程,并写明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等内容。另外,需要同时向执行法院提交一审判决书和二审判决书,用于证明执行依据生效的问题。
❻ 二审驳回维持原判,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执行依据是写一审判决文号,还是二审判决文号望指点迷经
申请执行依据:一审二审的判决或裁定书及其编号。
申请事实与理由:简述判决的内容,现在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特得出申请。
❼ 从何时计算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一审判决
比方一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被告给付原告****。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从二审生效后向后推7日。二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从二审判决最后一页盖章处的日期开始向后计算。
❽ 请问:法院一审死亡赔偿判决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强制执行
二审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看能否查到对方的财产情况,另外,你们起诉他回的父答母,法院是如何判决的,他父母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么?如果那样的,就把他父母一同申请强制执行了。
至于哪些证据是可以用的,那你们最好多与执行局的沟通。
❾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经济案件由哪个法院执行
你有权选择申请上述两个法院的任意一个法院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回的法律依据是《答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❿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否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一审判决书在判决中确定的被告履行法律义务的期限,
到期后被告未履行,
或者未全部履行判决义务的,
原告可以在两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