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被驳回怎么办
㈠ 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执行局发了驳回了我该怎么办
民诉法修改后,各地法院对此问题规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回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答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也有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异议根据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样,间接取得复议权,可能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同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都是中级法院,那么申请复议,就只有到高级法院了。
㈡ 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能第二次再提吗
不能。
㈢ 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该怎么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我买的单位的二手房,由于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而不能过户,现在只有房产证和买卖协议,现在原房主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法院就下了执行载定书,然后我就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半个月后法院驳回了我的异议,并限我在15天内向本法院提交诉讼,我该怎么写诉讼
㈣ 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之后提起的诉讼是什么诉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又主动撤诉了一般是因为诉讼理由不充分或事实不成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㈤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都被法院驳回现怎办
按照中国司法程序还可以申请再审,对再审不服两年内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或者监察院为了维护既判力小的瑕疵一般不会改判,如果为了争口气就放弃吧。
㈥ 案外人提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该怎么办
可以复议或是去检察院。
㈦ 执行异议被驳回可以上诉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论: 具体情况应区别对待。
㈧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也被驳回,还有什么办法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六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㈨ 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为什么还要起诉
所谓的案外人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有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并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针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如果判决、裁定中的部分裁决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涉案标的产权有争议,涉案财产共有人的存在等等,这些都可能引发执行异议的产生,当事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结合案件的事实,综合审查是否符合执行异议的规定,如果执行异议符合,则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若执行异议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则依法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是对原判决、裁定的中涉案标的提出的,对于人民法院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能对该裁定提起诉讼,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是对原判决、裁定外的权益提出的,则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执行异议的驳回裁定依法提起诉讼。
对于执行异议被驳回的裁定能否提起诉讼,关键是确定涉案标的是否与原判决、裁定有关,如有关,则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即对原判决、裁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否则,当事人可以就该执行异议裁定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