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驳回起诉
A. 驳回的法律含义
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复。
1.作为法律用语的「驳回」,除了用于司法事务(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覆),也用于行政事务。
2.例如,在我国商标法制度中:
2-1.在商标局方面,「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2-2.在商标评审委员会方面,「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驳回:(中略)。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商标评审申请,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规则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B. 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起诉另一注册成功的商标侵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法院会主要考虑注册申请日的先后,实际中使用该商标的时间,投入情况,是否傍名牌等。。综合考虑。打官司一定要有证据,建议注重收集商标使用证据。
C. 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是多少
官费是1500,找代理的话,还要交代理费,一般3000元左右。首先要分析一下是什么原因驳回的,复审几率大的话,再考虑复审,或者商标比较重要,如果用都没用过的商标,做复审的意义也就不是很大了。
D. “微信”商标诉讼最新进展:诉讼被驳回或中止
说到“微信支付”,大家的第一反应估计都是,这是腾讯旗下的产品,商标理应归腾讯公司所有。
然而,自称拥有“微信”商标注册权的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通公司)在全国提出一连串诉讼,状告使用微信支付业务的多家商家侵犯其注册商标权。
最新的进展是,这些诉讼或者是被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诉讼。
银宝通公司称,2011年7月,其参股公司中欣安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在《商标注册分类表》中的第36类金融服务方面申请注册“微信”商标。商标在2012年9月注册完成,注册号为第9744522微信注册商标证。
通过智高点在线商标交易平台查询 “微信”,结果显示早在 2011年7月20日,北京中欣安泰投资有限公司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在《商标注册分类表》中的第36类金融服务方面申请注册“微信”商标。
智高点在线商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所示
在2016年底,银宝通公司以多家企业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分别起诉了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其要求法院责令上述被告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方面的金融服务,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针对此事,腾讯方面做出回应:
“微信支付业务合法合规,深受商家和广大用户的喜爱,腾讯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经查询,银通宝原告提到的微信商标,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的法律程序中被撤销,目前该撤销程序仍在复审中。
近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就银宝通公司诉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案作出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该院认为,涉案注册商标于2016年7月22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决定撤销。
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涉案商标注册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撤销决定尚未最终生效,但该撤销决定足以导致原先的权利基础明显不稳定。
商标注册人应待其权利稳定后,再行诉讼维权。
此外,商标的识别功能是通过商标使用而产生,并随着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频率等逐步强化。
但是依据现有证据,原先在核定服务项目中有效使用涉案注册商标的证据并不充分。
银宝通公司诉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日前也有了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商标现处于撤销复审程序中,其复审结果对该案的审理具有实质性影响,在其未审结的情况下,依法应中止诉讼。
E.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适用阶段不同来
不予受理是自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
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
二、法律效力不同
虽然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二者的当事人都不得对这个争议的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诉讼,但二者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起诉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当事人不同
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起诉的被告没有应诉参加诉讼,裁定书不能把起诉的被告列为诉讼当事人;
四、诉讼费不同
法院不予受理的话是不会不收取诉讼费的;
而驳回起诉会收取相应的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F. 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
驳回驳回的含义:bó huí 1.反驳回绝。 2.掉转;回转。 3.法律用语。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覆。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补充 1.作为法律用语的「驳回」,除了用于司法事务(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覆),也用于行政事务。 2.例如,在我国商标法制度中: 2-1.在商标局方面,「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2-2.在商标评审委员会方面,「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驳回:(中略)。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商标评审申请,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规则第十八条)。」
G. 原告因诉讼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起诉,是否要承担被告的律师费有法律依据么
法院审判实践中,多数情况下一般是不支持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的。但依内据我国现行相关司容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2)法律援助案件;3)著作权侵权案件;4)商标权侵权案件;5)专利侵权案件;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8)担保权诉讼案件;9)仲裁案件。
H.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少费用及多长时间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取1500元/件; 代理公司一般收取1500-3000元/件不等专的案件撰写费,属即: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件等。
至于驳回复审需要多长时间问题,从现有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文书来看,除第25类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之外,其他类别几乎都是6-8个月左右。(据说还要加速审查!)
I. 驳回通知书是裁定书吗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也就是说,法院处理程序的事项,应当使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
(一)不予受理
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二是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又无法补正或者原告未在一定期限内按时补正;三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但原告在此期限内起诉。对上述情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有权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撤销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要求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二)管辖权异议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受诉法院予以受理后,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可以在应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对此,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异议没有理由的,书面裁定驳回异议;认为有理由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该项裁定不服,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驳回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或者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无权起诉或者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以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裁定驳回起诉与裁定不予受理不同。裁定驳回起诉是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所为裁定;裁定不予受理是原告起诉后、法院受理前,经审查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时所为裁定。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也不同。驳回起诉是驳回当事人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行使,只要经过初步调查和审查即可作出,不涉及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确认,因而用裁定;而驳回诉讼请求表明原告的起诉在程序上是成立的,但其实体诉讼请求不存在,需要经过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后才能作出,因而用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