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是不是要解封
⑴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什么不同
1、不予受抄理有四种情袭况:一是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二是虽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但不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或者不属本院管辖的;三是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又不能补正的;四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对不予受理的起诉,是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不能行使、未依法行使其程序的诉权,或者是受诉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因此,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并未丧失其实体上的诉讼,所以,不予受理的裁定允许上诉。
驳回起诉是当事人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理,确认当事人无权起诉的,即裁定驳回起诉。所谓当事人无权起诉,是指当事人没有程序上的诉权,或者没有实体上的请求权,本不应起诉而提起了诉讼,经法院查明后,以裁定驳回起诉,该裁定也允许上诉。
2、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不同特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后。
3、在案件受理费方面,驳回起诉与不予受理也不相同。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不予受理则不收诉讼费。
⑵ 我是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了,后来被告错误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了,这个撤销财产保全申请谁提
一般情况下,驳抄回起诉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并不会自动解除,仍需要当事人申请解除。
1、案件被驳回起诉的,法院有权解除对财产保全;
2、案件被驳回起诉的,原告可以申请解除对财产保全;
3、案件被驳回起诉的,被告可以申请解除对财产保全。
⑶ 根据一事不再理驳回起诉是否需要开庭
法院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会原告的起诉,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裁定驳回。回
“一答事不再理”原则作为一项古老的诉讼原则,一直延续至今,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为了同一的诉讼请求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得再次审理。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案件后,很容易就能够判断案件是否属于“一事不再理”的情形,所以,可以经行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⑷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局,上诉期内法院还有权续封车辆吗
完全是继续封存的,发回公安局是要从新搜集证椐,即案件未了结,未了结即无法解封车辆,只能等案件了结。
⑸ 请问法院对动产查封,原告撤诉后要不要作解封裁定要不要作出解封裁定如果不作是否违法
原告撤诉后,法院必须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
不裁定解除查封是错误的。
《最内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⑹ 民诉法第三一六条,如果二审宣判驳回诉讼,执行标的解封有时间吗
执行标的的解除是以民事裁定书为依据,如果二审驳回起诉,那么被申请人应当告知二审法院,出具裁定,后向原查封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⑺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这个裁定,有没有时间上的规定
只要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判决之前应当都可以驳回.
不知道您的官司打了2年,法院有没有下判决,下判决后再驳回起诉就违反程序了。
⑻ 受理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应向哪里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你只要找受理法院的执行庭就可以了,由他们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