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驳回退费
申请得商标被驳回,说明有同样的或者是不合规矩的!你可以重新再做一个,重新申请啊!
B. 驳回起诉了,诉讼费退费必须要本人去么
也可以让代理人去。
C.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退费申请咋样写
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应该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是不退费的。
D. 商标申请被驳回退不退费
商标没有注册成功不退费。因为国家局从受理到审核完毕,无论核准或者驳回,都要经过很多审查程序和环节。商标代理机构也同样要完成这些工作,按行业惯例,不退费。
E. 民事诉讼经法院裁定,结果被驳回诉讼费可以退么
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5)民事驳回退费扩展阅读: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未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在宣判之前原告申请撤诉总费用是可以减半收取的,如果已经按照程序收取了诉讼费可以退回一半,如果是按照简易程序收取的诉讼费,本身就是按照减半收取的,所以这个时候不会再退还诉讼费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F. 商标被驳回与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一)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二)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三)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
(四)退费政策不同
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
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
而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
G. 再审申请驳回,律师该不该退费
如果你和律师事务所约定了代理申请再审不成功,就退还代理费的,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退还。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律师为你提供了法律服务,并不保证胜诉或办成功,律师费是不退的。
H. 诉讼被法院驳回,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吗
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8)民事驳回退费扩展阅读:
诉讼费用的负担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I. 商标驳回了能不能退钱
一般来讲商标没有注册成功不退费,因为国家局从受理到审核完毕,无论核准或回者驳回,都要经答过很多审查程序和环节,商标代理机构也同样要完成这些工作,按行业惯例不退费。不过有一种可能性,某些商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不是收你几百块钱的代理费,而是收你几千甚至几万的弗费用。承诺下不来给你全额退,那这个可能性是有的。其中道理你品你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