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退不退诉讼费
Ⅰ 一案不二理被法院驳回诉讼后诉讼费退不退
如果属于“一事不再理”的案件,应当驳回起诉。凡是驳回起诉的案件,依法不回应当收取诉讼费,原来预收的诉讼费答应当全部退还。
因为你没有说清楚案情,到底是不是属于“一事不再理”的案件,如果不是,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处理实体问题,应当足额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是处理程序问题,可以不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Ⅱ 起诉被驳回起诉费退么
起诉被来驳回起诉费需要自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Ⅲ 裁定驳回起诉诉前保全费法院退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用不会退还;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补充:
但后来又觉得程序不对,要裁定驳回起诉,这种情况法院能否退还诉讼费或诉前保全费吗??其原因时立案庭审查时失误造成!这怎么办!!
1、法院不会退还保全费,况且本案中你是做的诉前财产保全。
2、裁定驳回起诉的,法院会全额退还诉讼费。立案审查失误是什么意思?
Ⅳ 诉讼被驳回,请问诉讼费可以退吗可以的话,能退百分之多少谢谢
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据此,若你的起诉被驳回,届时法院会将你预交的诉讼费退还给你。望采纳
Ⅳ 驳回起诉为什么不退诉讼费
驳回起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不应当收取诉讼费,已经收取的诉内讼费,必须退还容给原告。
如果裁定书生效后法院不退诉讼费,原告可以向法院领导投诉,要求及时退还。还不退还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一定会退还的。
Ⅵ 法院驳回原告一审诉讼费退不退
那要看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前者退,后者不退。
Ⅶ 民事诉讼经法院裁定,结果被驳回诉讼费可以退么
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7)驳回起诉退不退诉讼费扩展阅读: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未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在宣判之前原告申请撤诉总费用是可以减半收取的,如果已经按照程序收取了诉讼费可以退回一半,如果是按照简易程序收取的诉讼费,本身就是按照减半收取的,所以这个时候不会再退还诉讼费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Ⅷ 起诉书无法送达,法院驳回起诉,同时说起诉费不退!怎么办
起诉书如果针对的是无法送达,法院没有权利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
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你应该是被告主体不明确,或者是被告人无法查实的的情况。
Ⅸ 法院有权力驳回起诉吗及可以要求退起诉费吗
起诉被驳回起诉费需要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版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权: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