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驳回吗
❶ 最高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检察院能否抗诉
最高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最高检察院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❷ 抗诉检察院民事案件己经被驳回了.是不是死案了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是抗诉检察院。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抗诉针对的是刑事案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抗诉驳回吗扩展阅读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❸ 不服中院判决,市检察院驳回抗诉申请,怎么办
对于:(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❹ 最高人民法院的驳回裁定申请检察院抗诉有诉讼期限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可以说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影响。
❺ 检察院能不能对法院驳回再审裁定抗诉
检察院不能对法院驳回再审的裁定抗诉,只能对处理案件的其他判决、裁定或者调解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❻ 再审法院判决驳回再审的,还能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吗
被法院判决驳回再审申请后,还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❼ 最高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能到检察院抗诉吗
一般不能,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此看来,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只能是引起再审程序的抗诉,而且需要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包含申诉通知书,同时需要认定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误。而对于申诉,虽然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中最经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先决条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决定了他们提出的申诉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这就需要司法机关严格加以把关。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生效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又合法的话,那么最终结果当然是驳回申诉,维持原生效裁判。但是申诉人有充分证据和理由证明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认为原生效裁判却有错误的,理论上依然可以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否会引发再审的抗诉,要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具体情况而定。
❽ 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再审被驳回,我该怎么办
检察院抗诉后,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如果仍然不服,就没有任何法律途径可以走了。到现在为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❾ 请问:民事抗诉申请被驳回了又有新的证据,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谢谢!
如果向省高院申请了再审被驳回,去省检察院抗诉不予支持。现有很多新的证据,是可以去最高院申请再审的。
如果已经超过六个月,就不可以申请再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