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Ⅰ CJJ75-19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2015年还在使用吗
照这上面来看还是现行的。
Ⅱ 景观道路设计规范有哪些
景观道路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公园设计规范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钢结构设计规范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11、木结构设计规范
1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Ⅲ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绿带设计
4.1 分车绿带设计
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2.4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路侧绿带设计
4.3.1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Ⅳ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交通岛
5.1 交通岛绿地设计
5.1.1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5.1.3 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 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5.2广场绿化设计
5.2.1 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2.4 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5.3 停车场绿化设计
5.3.1 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Ⅳ 园林设计规范
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的业主(俗称"甲方")会邀请一家或几家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作为设计方(俗称"乙方")在与业主初步接触时,要了解整个项目的概况,包括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特别要了解业主对这个项目的总体框架方向和基本实施内容。总体框架方向确定了这个项目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绿地,基本实施内容确定了绿地的服务对象。这两点把握住了,规划总原则就可以正确制定了。
另外,业主会选派熟悉基地情况的人员,陪同总体规划师至基地现场踏勘,收集规划设计前必须掌握的原始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①所处地区的气候条件,气温、光照、季风风向、水文、地质土壤(酸碱性、地下水位).②周围环境,主要道路,车流人流方向.③基地内环境,湖泊、河流、水渠分布状况,各处地形标高、走向等。
总体规划师结合业主提供的基地现状图(又称"红线图"),对基地进行总体了解,对较大的影响因素做到心中有底,今后作总体构思时,有利因素充分地合理利用.此外,还要在总体和一些特殊的基地地块内进行摄影,将实地现状的情况带回去,以便加深对基地的感性认识。
2、 初步的总体构思及修改
基地现场收集资料后,就必须立即进行整理,归纳,以防遗忘那些较细小的却有较大影响因素的环节。
在着手进行总体规划构思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或"设计招标书")。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列出了业主对建设项目的各方面要求:总体定位性质、内容、投资规模、,技术经济相符控制及设计周期等。
在进行总体规划构思时,要将业主提出的项目总体定位作一个构想,并与抽象的文化内涵以及深层的警世寓意相结合,同时必须考虑将设计任务书中的规划内容融合到有形的规划构图中去。
构思草图只是一个初步的规划轮廓,接下去要将草图结合收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补充,修改。逐步明确总图中的入口、广场、道路、湖面、绿地、建筑小品、管理用房等各元素的具体位置。经过这次修改,会使整个规划在功能上趋于合理,在构图形式上符合园林景观设计的基本原则:美观、舒适(视觉上)。
3、 方案的第二次修改 文本的制作包装
经过了初次修改后的规划构思,还不是一个完全成熟的方案。不但要向老设计师们请教方案的修改意见,而且还要虚心向中青年设计师们讨教,往往多请教讨教别人的设计经验,并与之交流、沟通,更能提高整个方案的新意与活力。
由于大多数规划方案,甲方在时间要求上往往比较紧迫,因此设计人员特别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只顾进度,一味求快,最后导致设计内容简单枯燥、无新意
第二,过多地更改设计方案构思,花过多时间、精力去追求图面的精美包装,而忽视对规划方案本身质量的重视。这里所说的方案质量是指:规划原则是否正确,立意是否具有新意,构图是否合理、简洁、美观,是否具可操作性等。
整个方案全都定下来后,图文的包装必不可少。现在,它正越来越受到业主与设计单位的重视。
最后,将规划方案的说明、投资框(估)算、水电设计的一些主要节点,汇编成文字部分;将规划平面图、功能分区图、绿化种植图、小品设计图,全景透视图、局部景点透视图,汇编成图纸部分。文字部分与图纸部分的结合,就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方案文本。
4、 业主的信息反馈
业主拿到方案文本后,一般会在较短时间内给予一个答复。答复中会提出一些调整意见:包括修改、添删项目内容,投资规模的增减,用地范围的变动等。针对这些反馈信息,设计人员要在短时间内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现在各设计单位电脑出图率已相当普及,因此局部的平面调整还是能较顺利按时完成的。而对于一些较大的变动,或者总体规划方向的大调整,则要化费较长一段时间进行方案调整,甚至推倒重做。
对于业主的信息反馈,设计人员如能认真听取反馈意见,积极主动地完成调整方案。
一般调整方案的工作量没有前面的工作量大,大致需要一张调整后的规划总图和一些必要的方案调整说明、框(估)算调整说明等,但它的作用却横重要,以后的方案评审会,以及施工图设计等,都是以调整方案为基础进行的。
5、 方案设计评审会
由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会集中一天或几天时间,进行一个专家评审(论证)会。出席会议的人员,除了各方面专家外,还有建设方领导,市、区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
作为设计方,项目负责人一定要结合项目的总体设计情况,在有限的一段时间内,将项目概况、总体设计定位、设计原则、设计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总投资估算等诸多方面内容,向领导和专家们作一个全方位汇报。汇报人必须清楚,自己心里了解的项目情况,专家们不一定都了解,因而,在某些环节上,要尽量介绍得透彻一点、直观化一点,并且一定要具有针对性。在方案评审会上,宜先将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阐述清楚,然后再介绍设计布局和内容。设计内容的介绍,必须紧密结合先前阐述的设计原则,将设计指导思想及原则作为设计布局和内容的理论基础,而后者又是前者的具象化体现。
方案评审会结束后几天,设计方会收到打印成文的专家组评审意见。设计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对每条意见,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答复。</b></p>
Ⅵ 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有哪些规范
1、《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自划法》(198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发布实施)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部建设规范(1995)333号文发布)
4、《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5、《苗木采购规范》
6、《种植规范》
7、《养护规范》
8、《城镇规划绿化计划及环境卫生规范》
9、《城市规划法》
10、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关法规、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