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复审商标补充证据
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就需要代理委托书。不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就不用提交版代理委托权书。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排序:
申请书首页--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正文--代理委托书(若有)--驳回通知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据材料目录--证据
补充证据材料只要有目录和补充的资料就可以了,没有必须提供的。
复审的受理通知书?想说驳回通知书吧?如上,驳回通知书需要提供。
PS:通过问的问题来看,不太专业,复审的理由不知如何,能确保复审成功率吗?
2.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3)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4) 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3. 商标驳回复审补充证据
你好!
补充证据就不需要委托书和营业执照了。
材料的排序应该按照复审理由书中提到的证据前后来排序。
4. 商标驳回复审十五天之内要提交的材料哪些可以3个月内补充
您好,商标驳回以后决定做驳回复审的需要在十五天内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如果相关证据内容不够详细的情况下可以在递交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的选择是划对勾,就可以三个月内补充相互材料。
5. 商标驳回复审的材料有什么
(一)委托商标来代理机自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6.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补充证据
这个找一个北京的离商标局近的代理机吧,这个只是帮忙就可以了,让他们帮你排下序递交上去。免费的服务而已。自己排序的话,首页是申请书,然后是证据目录,证据和补充材料的顺序按目录来就可以了,没特别要求,
7. 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提交证据
提交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
不须附上受理通知书
8. 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补充提交新的证据怎么提交
到商标局大厅,直接交给商评委收文柜台。也可以按照商标局的地址邮寄给商评委,记得要用挂号信或者是EMS。
9.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已经过了,还可以提交补充材料吗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超过该时限的,则错过了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商标将不能进行驳回复审,是否超过该时间,按照申请人收到该驳回通知书和寄出驳回复审材料的邮戳日期计算为准。商标递交商标驳回复审材料后,申请人可以自递交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所以对于需要做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人,建议先递交驳回复审的材料,补充证据可以在递交的时候申请表中进行勾选,再在3个月内进行补充提供。
10.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审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
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
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
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
2、驳回复审申请书
3、驳回复审理由书
4、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5、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6、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
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
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三、提交申请
驳回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缴纳驳回复审官费750元人民币。
四、驳回复审后续
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0)驳回复审商标补充证据扩展阅读
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4、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
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
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