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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后驳回

发布时间: 2020-11-22 07:39:21

⑴ 公司起诉全体股东出资不实需要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吗重大事项要3分之二通过才可以法院可以驳回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起诉股东未足额出资,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出资是法定义务,未足额出资只是给股东提供便利,而非逃避出资的借口。
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坑害股东的企图,完全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把未出资的股东坑得血本无归!!!所以,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该尽义务,并全力把公司经营好。
如果未出资的股东担心经营会出现问题,想退出这个公司,那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内部(也可以是外部)的人。至于成交价格,那肯定是市场能够接受的价格了。
股东出资是义务,不是重大事项。如果公司决定歇业清算,那肯定是重大事项了。

⑵ 科二学识被交通局驳回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作假被识破了

⑶ 我的商标注册时,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已经收到2个多月了,怎么查询时,还是“待审中”的

你好,耐心等待,商标部分驳回收到驳回通知书有驳回复审期,不做驳回复审过了期限,没有驳回的部分才能进入公告期三个月

⑷ 第二次专利补正通知:“申请人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改专利申请将被驳回。”不是说没有补正次数限制吗

这个是《审查指南》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驳回部分的规定“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这个是《审查指南》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驳回部分的规定:“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可以看出,即使是形式缺陷,如果补正两次后还没有克服当前缺陷的,审查员有权作出驳回决定。你这种情况可以和审查员电话沟通下,看看具体的问题在哪里,或者找个代理机构帮你看看。无论怎样,谨慎对待这第二次的补正机会。

⑸ 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我有个商标申请,比如是ABC三个字,预审通过了9个月,今天代理公司告诉我商标驳回了

1、商标可以由中文,英文,图形等多种元素构成。在审查时,也都是把各个元素分开,分别进行审查,只要其中一个元素产生近似,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和排版和字体都没有关系,横排、竖排、斜排、不规则排列、简体、繁体都一样,都属于近似。

2、ABC和ABH形式的文字商标是否近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取决于第三个字(即C和H)是否具有一定的区别性。比如“京客隆”和“京客来”,我认为是不近似的,隆和来完全是两种概念,再比如“靓丽轩”和“靓丽居”,我认为是近似的,轩和居都表示处所,缺乏一定的区别性。近似的判断并没有绝对的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能以审查准则为基础,根据从业者的经验进行判断。
3、我认为你收到的驳回文件应该是真的。
如何判断:在受理通知书和驳回通知书上,都有商标注册的受理号(终身而且唯一),登陆中国商标网,选择“综合查询”,输入受理号,看看是否有你商标的注册信息,如果有,那么基本可以确定你收到的驳回文件是真的。你有权要求代理公司提供原件,包括商标局发文的信封。

原因有三:①文件下面有代理公司全称是正常的,就是这样的格式,不需要问为什么
②如果代理公司确实给你提交申请了,他就没有必要造假,商标局迟早会有发文。
③商标局合谋,是无稽之谈。如果审查员认为你商标近似,是有权利驳回你的商标的,无需作假
4、关于费用,1500应该是商标注册的费用,这个价格正常,3000应该是商标复审的费用,这个价格偏高。

⑹ 新婚姻法 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怎么处理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2、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二通后驳回扩展阅读: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⑺ 专利外观申请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如未被修改正确是会被驳回的。

同一缺陷两次没改对就驳回;
如果第一次审查员没发现,第二次改对了又发现另一个,那么就等第三次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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