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啦被商家驳回
⑴ 我在认领百度地图商户的时候被驳回了,说是已经被别人认领了~!应该怎么做
电话客服问下详细情况
如果地址一样的被别人认领了那你也没办法
⑵ 您好,我上传了授权书,为何又被驳回!
您好:由于近期审核规范有变动,商户名称只能按照营业执照名称标注认领。回认领成功后,如需答修改商户名称烦请将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申请更名】+现有商户名称邮件内容涉及:将《网络地图商户更名声明》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回复邮件。商户中心将在5-10个工作日将名称变更。《网络地图商户更名声明》下载http://yun..com/s/1o60p3Ou
⑶ 领了怎么办
我觉得如果你不小心领了别人发的红包,但这个红包不是给你的,这个时候你继续发出来就行了,别人肯定不会怪你的,毕竟你是无意的。
⑷ 请问走流程申请离职,被领导驳回了。是否一样可以按照劳动法一个月后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内以解除劳容动合同。如果您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辞职申请提前三十日递交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办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证据),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请30日后,若公司没有批准,您也可以走人;在30日内公司什么时候批准,您就可以什么时候走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您可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给您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最好和公司协商,讲明辞职理由原因,一般公司会理解的!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希望能帮到你
⑸ 51领啦网被骗了能报警吗
网骗?想想就好。我同学元旦在某平台买个YY V8号 14999R,10W成长值,前几天被申诉回去了,报警也没人管。呵呵一笑吧。
⑹ 认领店铺被驳回几次,都是说“资质复印件未加盖企业红章”,盖上了自己店铺的章也没用
您好,就是您的章,和您执照名称必须一致
⑺ 淘宝商家发的红包已经领取了,金额已经到账,还会被退回吗
发出去的红包已经发出去了就不会再退回商家了,放心的收着吧。
⑻ 你好,我想在百度地图上标注,已提交了营业执照与资质照片,被驳回。请问如何解决
既然有证明也不行,那就是网络规则不允许这样了。建议用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地址与标注地址不一致的问题可以试试证明书辅助说明地址。
另外,你也可以去网络商户中心的贴吧里咨询下,或者问问网络地图的企业知道客服!
⑼ 百度商户标注已经审核认领了,为什么登录商户中心时提示未有任何信息,要我进行标认领呢商户概览什么也
根据目前审核驳回情况,有以下几种常见的驳回原因:
1、商户名称填写不规范
商户名称为标注商户的官方名称,如果是连锁品牌分店用()标识,如“金汉斯(国展店)”;不能出现乱码、空格、标点、不明字符、网址等,不能超过20个汉字。
2、标注地点与商户地址不符
商户在地图标注的点,应该与输入的地址保持一致。为了避免误差太大,务必请把地图放大到17级以上进行标注。标注地点应该与公路、河流等保持一定距离,不能直接标注在马路上或河流中。
3、电话号码、详情信息错误
填写的电话号码必须是真实的,一旦核实电话号码有误,审核将不予通过。
4、上传资质有误
上传的资质为有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如果是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因为某种原因暂时无营业执照,请上传相关的资格证书证明商户的经营关系,并在资质备注一栏说明理由。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可见,请勿上传与资质无关的其他图片,否则将予以驳回。
5、行业类目填写错误
商户选择填写的一级行业、二级行业应与营业执照上的行业对应。请仔细查看商户中心的行业列表,选择正确的行业。
⑽ 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地址,法院让领了驳回起诉裁定书是否合理
驳回起诉裁定书的情形不止一种,有主体不合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你说的“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地址”是被告明确,但是不是有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要看具体事由,以判断其驳回是不是合法,语焉不详无法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PS:驳回起诉裁定书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