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管辖权异议能再审吗
❶ 民诉中管辖权异议能否申请再审好像听说2011年有个什么司法解释规定说可以申请再审,是哪个司法解释哇
申请再审人能够在一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未提出,判决、裁定生效后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申请再审的,不予支持。但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❷ 三类不能申请再审的裁定
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不能申请再审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驳回管辖权异议能再审吗扩展阅读:
申请再审的材料和再审申请书的需要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第三百七十八条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❸ 驳回管辖权异议后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开庭时间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裁定驳回后,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在管辖权最终确定之后,有管辖权的法院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
❹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后还可以再一次提异议吗吗
你好,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不能再次提出异议,只能对驳回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
❺ 民诉中,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个人认为:大概可以申请再审。请参考民事诉讼法的法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版院院长对权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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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省 下达了 民事裁定书,驳回再审。 我可以再申请再审吗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提出,如果没有超过两年,你带着判决内书可以容到省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请再审。
但是,如果你所说的省法院的驳回再审的裁定是启动了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即是审判监督庭做出的裁定,你就不能再到检察院申请再审了。
你可以通过到各级政府人大的信访部门或者检察院的控申部门进行信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要有过激行为,如果严重扰乱办公秩序,可能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比如行政拘留,罚款。。。。
❼ 管辖异议终审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管辖异议终审裁定不能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由此可知,当事人如果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在案件二审或者再审时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根据管辖恒定原则,案件管辖权已经确定,人民法院对此不予审查。
(7)驳回管辖权异议能再审吗扩展阅读: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