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驳回
1. 法院是否可以不开庭就驳回我的起诉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属于程序上的处理,可以不经过开庭审理,直接作出裁定。
2. 已经开庭了却又说驳回上诉,这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3. 以民事起诉,开庭后被驳回成刑事案件。诉讼费能退吗
应该退的。法律依据如下:
如果民事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应终止审理,驳回民事诉讼,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收取的诉讼费应退还受害人。
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受害人再刑事附事民事重新起诉,重新缴纳诉讼费。
法律链接:《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4. 上诉到市中院驳回后多长时间开庭
被市中院驳回上诉后不会再开庭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是应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而如果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已经被二审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的,则原一审判决书即生效,不会有再开庭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5. 什么情况会导致立案后开庭时被驳回起诉
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回事诉讼的范围。原答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 法院里的开庭庭长因为私心驳回案子是什么行为
什么叫因为私心驳回案子,你可以认真看一下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是法官判决所依据的理由,如果你认为没有道理或者判决错误,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上诉。
7. 开庭前被告可以请求法官驳回吗
1、开庭前,被告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有权提交答辩状,答辩状中可以请回求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讼答请求;
2、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8. 法院开庭都审了,却又说驳回诉讼,是怎么回事
应该是驳回起诉或者驳回诉讼请求,错一个字,意思都不一样。如果是驳回起诉,就是说你的案子,法院不应该受理。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就是说你败诉了。无论哪种情况,对原告都是不利的。一个是程序出问题了,一个是官司打输了。
9. 如果案件立案开庭后法院有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吗
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
或者说只有
开庭后法院才能驳回诉讼请求
10. 民事案件裁定驳回起诉是否需要开庭审理
不需要。一般有个立案审查阶段,裁定驳回起诉在这一阶段就完成了,不需要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