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被驳回
❶ 车祸死亡了,官司打了两次。现在法院驳回重审,现在判决书都下来3个月了。还没重新开庭的消息。法院电话
发回重审就是重新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应当在六个月没审结,所以,三个月并没有超过期限。
❷ 法院能否驳回交警的交通事故监定书
可以,因为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以其所获得的证据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原因及责任划分。
❸ 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驳回诉讼请求
1、交通事故,法官驳回诉讼请求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认定。
2、民事诉讼,就是打证据。诉讼请求需要相关证据支持与佐证。
❹ 事故责任认定被上一级单位驳回撤销,要求原交警队重新责任认定。原交警队会改判原来的责任认定吗
如果上一级驳回,那么交警是必须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但是不一定会改变之前的认定,只是要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持认定结果。
❺ 请问我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被受理,而对方上诉导致复核终止,如果他的上诉被驳回或者他撤诉,
对于您说的这个问题我觉得您应该没说详细,因为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内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根据《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而交通那个事故的复核是自你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行使的,如果是已经受理则为中止,中止因素消除后则自动启动复核程序,或提起行政诉讼我的qq:耳三六斯久易六耳斯把,我的手机:易物溜溜物叭叭叭耳叭叭,具体情况你可以以上联系方式联系我,我给您详细分析一下
❻ 交通事故认定书被上级驳回后,交警部门如何操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内条:上一级公安机关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❼ 一起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但为何起诉书写了N次,按律师的要求写,按法院的要求写,但提交时总被法院驳回
你好,估计是法院故意刁难,多跑几次法院吧,最好请个律师!
❽ 交通事故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审法院驳回,又申请中级法院复议法院已受理,还会开庭吗
可以申诉。复
参看《民事诉讼法》: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❾ 交通事故起诉后法院驳回应写清理由吧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种情形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需其法定代理人代理。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其所主张的权利属于他人或是他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3、没有明确的被告。如被告的信息不祥,人民法院无法通知被告应诉。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却说不出赔偿多少数额。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如单位内部分房或内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内容。6、没有管辖权或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原、被告住所地以外的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或经济案件的标的额应由其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7、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如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原告或被告对同一事实提出新的证据起诉的。8、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9、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10、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如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11、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的案件。如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但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处。12、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或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如劳动争议案件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处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13、二审程序审理中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一审法院裁判后,当事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
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4、被告不适格。对于上述前三种情况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已形成共识,对后一种被告不适格,是驳回起诉还是